组卷网 > 知识点选题 > 综合探究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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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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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情境探究

材料一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快家庭教育立法进程。

2021年1月初,“家庭教育法草案”被首次提请审议;8月1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关于家庭教育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将法律名称修改为家庭教育促进法,并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三次审议,2021年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于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当前,有的是父母或监护人未尽教育职责,有的是父母或监护人不懂如何教育,有的甚至将实施家庭暴力混同为家庭教育方式。随着我国社会转型速度加快,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日益凸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了家庭教育的根本问题,回答了“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重要问题,这部法律的出台填补了家庭教育领域的立法空白,开启了“依法带娃”新时代,推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走向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发展道路,实现家庭教育由旧时期的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

(1)“小家之事”的背后是“大国之治”。结合材料,运用《政治与法治》的知识,说明《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立法过程是展示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哪些特点和优势?

材料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到“国事”,父母们开启了“依法带娃”的时代。

家庭教育促进法旨在通过法律的方式,引导父母去按照科学的方法、科学的理念去教育孩子,更多关注未成年子女品德和良好习惯的培养。该法明确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妇女联合会统筹协调社会资源,协调推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教育、民政、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提供指导和进行监督;具备条件的学校为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提供支持;对于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予以批评教育、劝诫制止,必要时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追究法律责任。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家庭教育,既是关乎个人和家庭福祉的“家事”,也是关乎国家和民族命运的“国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践行。

(2)结合材料二,运用政治与法治的知识说明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的意义。

材料三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以下为该法内容的部分摘录: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指导家庭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家庭教育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妇女联合会统筹协调社会资源,协同推进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并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家庭教育工作的日常事务。

……

第十四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

第四十九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3)结合材料,运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的知识,说明如何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家庭教育。
2024-01-26更新 | 66次组卷 | 1卷引用:《家庭教育促进法》
2 . 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更好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我国深入推进行政复议法修改工作。

行政复议法的修改(     
①贯彻了民主集中制,提高法院化解民事纠纷能力
②发挥了人大立法主导作用,顺应时代要求科学立法
③遵循了立法程序,旨在树立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
④坚持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
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