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在对财产性质和意义的认识上,我国经历了一个渐进的过程。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十三条增加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2007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物权法,它是我国规范财产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律。2016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发布,这是我国首次以中央名义出台关于产权保护的顶层设计文件。这一文件指出:"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大力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我国基本形成了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和产权保护法律框架,全社会产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保护力度不断加大。"2020年5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民法典,进一步完善物权法律制度和其他财产制度。
(1)结合材料,运用所学知识,分析我国财产制度改革的原因。(2)结合财产权保护现状,谈谈你对我国财产制度价值的认识。
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这是平等保护基本原则的生动体现。我国建设法治社会,需要把财产权保护法治化摆在突出位置,使财产权保护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使完善的财产权保护制度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蓬勃发展的内生动力。
结合本单元所学知识,围绕以下问题继续探究“财产制度助力经济社会发展”这一议题。(1)保护的对象会有什么变化?
(2)如何实现对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与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的平等保护?
3 . 孟某、江某夫妇决定为他们刚出生的女儿取名为"北燕南飞",在为女儿申请办理户口登记时,却被当地公安机关以改姓名违背公序良俗为由拒绝办理。孟某认为其女儿享有姓名权,且父母有为子女取名的自由。有人则认为,这种取名方法不带有父母任何一方姓氏,过于任性,与习惯做法不符,不应提倡。
结合生活中通常的取名方法,讨论案例中的取名行为是否合理合法,并说明理由。4 . 小林在放学回家路上捡到一只皮包,包里装有票据和现金。小林和父母商量后,准备第二天交给老师处理。当晚,电台播出一则寻物启事,是失主声明,若有人归还拾到的皮包,愿以500元酬谢。小林心想,自己捡到的皮包可能就是这位失主的。当小林准备把皮包归还给失主时,他的父母认为应当向失主收取500元钱,可他觉得如果收钱就不是拾金不昧了。
请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评析事例中小林及其父母的观点。5 . 小郝在全市中学生游泳比赛中荣获200米自由泳冠军,获奖照片还被刊登在当地报纸上。但她后来发现,一家体育用品商店的灯箱广告上印有那张获奖照片和自己的名字。小郝与同学就此事展开讨论。
观点一:该商店的做法侵犯了小郝的权利。
观点二:该商店的做法虽有不妥,但客观上扩大了小郝知名度,谈不上侵权。
小郝能否对自己的名字和照片主张权利?为什么?6 . 杨某在参加高二新学期开学典礼时,突然腹部剧痛,晕倒在地,学校紧急将杨某送入医院。医生诊断其脾脏严重出血,于当晚进行了脾脏切除手术。手术后,杨某才向父母道出一个秘密:自入读该校起,他就经常被某些同学无故殴打。两天前,杨某又一次遭到同班同学夏某、林某和张某的围殴,他忍痛两日终致这危险的一幕。
(1)案例中的夏某、林某和张某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杨某所在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吗?请说说你的理由。(2)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谈谈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在生活中学会自我保护,全社会应当采取哪些措施来解决学生欺凌问题。
徐某在住宅楼三层的自家阳台上搭建了鸽舍,饲养、放飞信鸽。鸽粪给楼下住户造成严重的污染,放飞的信鸽也严重地影响邻居的休息。几户邻居与徐某协商无效后,将他告上人民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进行赔偿。徐某则认为自己有权在自家阳台养信鸽。
徐某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吗?请说明你的判断理由。在作业中引用了他人文章的一大段话。 | 从同学那里拷贝一份应用软件,安装到自己的电脑上。 | 从网上找到一首流行歌曲,下载到自己的手机上。 | 中学语文教科书中收录一篇某当代作家的散文。 |
以上行为是否侵犯著作权?为什么?
9 .
纠纷一:小何因所购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与开发商发生纠纷。
纠纷二:小郭和小慧在离婚过程中因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发生争执。
纠纷三:某企业因发明专利申请被驳回与行政机关发生争议。
结合材料及教材P84的知识,说一说以上哪些纠纷可以通过仲裁方式解决?10 . 胡某向于某借款5万元。借款到期后,于某多次催讨,但胡某仅支付了3万元,余款未偿还,于某只好向人民法院起诉。胡某却一口咬定借款已经还清,还出具了于某亲笔签字按指印的收条,收条上写着:“今收到胡某银行汇款叁万元整。4月11日还剩余款贰万元整。”于某承认收条是自己出具的,但收条是说胡某还剩2万元没有还清。二人就“还剩余款贰万元整”是指“已还”还是“还剩”争执不下。人民法院在调取证据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双方进行了一次测谎,最终认为在胡某未提供其他证据进一步证实的情况下,无法认定其已还清余款2万元,逐判令胡某归还于某借款本息。
结合材料及教材P94-P96的知识,你认为这张收条能作为证据使用吗?该收条存在什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