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日益巩固,国有企业改革取得巨大成就,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中坚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公有制主体地位不能动摇,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能动摇,这是保证我国各族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的制度性保证,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坚持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保证。
近年来,我国国有企业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持续推进仍需要直面不少问题和困难。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的特性、诉求不同,不能停留在“混”的表象,要寻求最大公约数,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把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统一聚合到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上来,充分整合、叠加国有和民营企业的各自优势,混出最大化学反应,改出最大生机活力。
(1)运用我国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知识,分析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不能动摇”的必要性。
(2)结合材料,运用所学知识,说明如何发展壮大国有经济。
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新一轮国企改革的一大亮点。联通混改作为首例央企集团层面的混改、首例垄断领域央企混改,具有里程碑意义。混改后,联通集团对中国联通的持股比例从原来的63.7%降到36.7%,仍是大股东但不再处于绝对控股地位,腾讯、百度、阿里、苏宁等民企成为新的战略投资者。据此,有人认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必然会冲击国有企业的地位,因此应该逐步减少其数量。
结合材料,运用所学经济知识对材料中的观点加以驳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