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知识点选题 >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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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2 道试题
1 . 民法
(1)特点:民事主体地位平等,民事_________与义务相一致,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等原则。
(2)民法与生活的关系:民法在我们的生活中不可或缺,无论是衣食住行、生老病死,还是就业创业,无一不需要民法的规范。
(3)调整的主要内容: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_________关系和_________关系。
(4)《民法典》的地位与作用: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能够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5)民法的意义:民法强调_________人格、_________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2024-03-30更新 | 8次组卷 | 1卷引用:1.1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学案
2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中国之制”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而“中国之治”是新时代依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的有效治理。“中国之制”和“中国之治”从本质上而言它们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体,这具体体现在“中国之制”主要蕴含的领导优势、力量优势、速度优势和目标优势等方面,为“中国之治”提供了重要的制度支撑,“中国之治”则是“中国之制”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从“中国之制”到“中国之治”蕴含着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形成“中国之制”,“中国之制”彰显出多方面的显著优势,这些显著优势推进国家的有效治理,即“中国之治”,而“中国之治”又应对当今世界之变,进而推动“全球之治”,从而形成了从“中国之制”到“中国之治”的内在逻辑。

材料二   李先生与许女士婚后居住在许女士婚前购买的房屋内,婚后未生育子女。2014年许女士病危,其生前在遗嘱中表示将她与李先生共同居住的房屋赠与弟弟许先生,但李先生在再婚之前仍然可以居住。

2022年李先生发现妻弟许先生将这套房子挂到了网络平台出售。因担心房子被卖后会影响自己继续居住,李先生到武汉市洪山区法院执行局申请居住权强制执行。法院裁定该房屋的居住权属于李先生,许先生无权要求居住权人李先生搬离,直至李先生再婚或死亡。

这是《民法典》颁布实施后武汉市首例居住权强制执行案件,通过这个案件,我们对“居住权”这一概念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也明白了买房前一定要留意购买房屋知否登记居住权,避免出现“房子归你,但你住不了”的情形。


(1)结合材料一,运用《政治与法治》知识,解读“中国之制”与“中国之治”的内在逻辑。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简述民法典新增“居住权”的现实意义和法治意义。
2023-05-11更新 | 477次组卷 | 2卷引用:江苏省2023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仿真模拟政治试题(二)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