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养济院是中国古代由官方倡导实行的一种恤养机构。
州县 | 坐落位置 | 创办/重建时间 | 创办人 |
通许县 | 旧在城北风形冈 | 洪武年间 | 县丞范世英 |
杞县 | 县治东北 | 洪武六年 | 知县张淮 |
鄢陵县 | 旧在德星台侧,徙于天甯寺前 | 嘉靖十四年 | 知县王时中 |
仪封厅 | 旧在县治西南隅,后移建重道门外 | 乾隆年间 | 知县崔维雅 |
新郑县 | 在县治西北隅 | 康熙三十二年 | 知县朱廷献 |
上表为明清时期开封地区养济院的设置及分布情况,据此可知
A.关注民生是官员政绩考核重要内容 |
B.清代官员更注重前代民生事业的传承 |
C.地方官员较之乡绅更热衷于慈善事业 |
D.社会救济是地方政府维护稳定的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