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材料 安史之乱后。各藩镇纷纷派员在长安设立进奏院,作为与中央的信息联系渠道。此外,进奏院还承担处理藩镇在长安的经济事务、为本镇进京官员服务及提供中央情报等诸多职能,成为藩镇在长安的常驻办事处。宋初沿用了这一旧制。公元981年,宋太宗对散居都城的各州进奏院进行整合,在大内之侧设置了都进奏院,并从原有人员中筛选出150人为进奏官。所有进奏官均在院内集中办公,各自负责一州或数州的文书转递,地方上呈的文书必须迅速移交上级主管部门,朝廷下发文书也必须按时发出。朝廷明令进奏官只能在朝廷许可的范围内传送消息,不得私自拆封机密文件,不得泄露朝廷情况和国家机密,承发文字亦只能在院内完成。尽管如此,文书的延误和泄密等事件在宋代仍然屡有发生。
——据游彪《庙堂之上与江湖之间:宋代研究若干论题的考察》等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宋太宗改革前后进奏院的变化。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评价宋太宗对进奏院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