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外在的强制性的约束,道德是自我反省和社会舆论的约束。自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任何社会在建立与维持秩序时,都会借助于法律和道德两种手段,只不过有所偏重而已。
材料一 宋代是中国古代法制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里程碑,已“发展到最高峰”。宋代法律在调整经济关系、维护私有权益、推进司法公正等诸多方面,是以前任何朝代难以企及的。……宋代对法律主体的认知有突破性进展,佃户、雇工、人力、女使都成为国家的“编户齐民”;宋仁宗景裕元年(1034年),商人被编入“坊郭户”,成为“能为国致财者也”。
——摘编自朱勇《论宋代法制文明及其历史贡献》
材料二 早在周初,周公旦鉴于商朝失德亡国,提出了“皇天无亲,唯德是辅”,明德慎罚等主张,强调“明德”“敬德”“成德”作为施政的理论基础和以德化民的具体措施。经过两汉儒家对于刑德的论证,为德主刑辅法制原则奠定了深厚的理论基础。至唐代,《唐律疏议》开篇即说“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并将这种本用关系提升到与自然现象“昏晓阳秋”一样永恒而不变。明太祖在《大明律》成时,特别宣誓臣民“明礼以导民,定律以绳顽”。
——摘编自张晋藩《中华民族的法律传统与史鉴价值》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宋代法制“发展到最高峰”的原因。(2)根据材料二,概括中国古代的法律传统。结合所学知识,简析中国古代法律传统的积极作用。
A.礼法并用加强社会治理 | B.儒家学说成为主流思想 |
C.整顿吏治加强专制统治 | D.以法治国缓和社会矛盾 |
A.重视社会教化 | B.凸显豪强的经济实力 |
C.强化中央集权 | D.确立儒学的主流地位 |
A.生产力发展推动 | B.法家思想的出现 |
C.消除了社会矛盾 | D.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奴隶主贵族特权 |
A.维护纲常 | B.礼法结合 | C.亲疏量刑 | D.轻罪重刑 |
材料一 “先为室屋,具田器,乃募罪人及免徒复作令居之;不足,募以丁奴婢赎罪及输奴婢欲以拜爵者;不足,乃募民之欲往者。皆赐高爵,复其家。予冬夏衣,廪食,能自给而止。郡县之民得买其爵,以自增至卿。其亡夫若妻者,县官买予之。”
——汉·晁错《守边劝农疏》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指出汉朝政府的边疆政策及其特点,并说明推行该政策的影响。材料二 “五刑之中,十恶尤切,亏损名教,毁裂冠冕。特标篇首,以为明诫。其数甚恶者,事类有十,故称“十恶”。然汉制九章。虽并湮灭,其“不道”“不敬”之目见存,原夫厥初,盖起诸汉。案梁、陈以往,略有其条。周、齐虽具十条之名,而无十恶之目。开皇创制,始备此科,酌于旧章,数存于十。大业有造,复更刊除,十条之内。唯存其八。自武德以来,仍遵开皇,无所损益”。
——《唐律疏议》
注:十恶:反逆(谋反及篡权行为)、火逆(毁坏皇家宗庙、陵寝及宫殿行为)、叛(背叛朝廷或国家)、降(投降敌伪)、恶逆(谋杀或殴打尊亲属)、不道(灭绝人道的残杀人行为)、不敬(偷盗皇家器物或祭祀用品以及过失危及皇帝安全)、不孝(不奉敬侍养尊长及违反服制行为)、不义(部下及百姓杀死郡县官吏或丈夫去世而妻子匿不举哀等行为)、内乱(亲属之间犯奸乱伦行为)。
(2)根据材料二,结合所学,从“十恶”的具体内容角度分析政府推行该律令的目的,归纳《唐律疏议》的特点,并指出其在中国古代法治史上的地位选项 | 人物 | 事迹 |
A | 洛阳令王涣 | “以平正居身,得宽猛之宜。其冤嫌久讼,历政所不断,法理所难平者,莫不曲尽情诈,压塞群疑” |
B | 济南太守郅都 | “济南瞷氏宗人三百余家,豪猾,(郅都)至则族灭瞷氏首恶,余皆股栗” |
C | 右内史郑庄 | “庄廉,又不治其产业,仰奉赐以给诸公。然其馈遗人,不过算器食” |
D | 祭酒蔡邕 | “灵帝崩,董卓为司空,闻邕名高,辟之,称疾不就。卓大怒,又切敕州郡举邕诣府,邕不得已,到,署祭酒,甚见敬重” |
A.A | B.B | C.C | D.D |
A.体现了儒法结合的治国理念 |
B.标志着古代中华法系的完备 |
C.凸显了重罪轻罚的法律特征 |
D.彰显了司法审判的教化功能 |
材料 按明朝体制,嗣君登极后,辑先朝实录。《明实录》史料来源于《起居注》等原始档案以及皇帝诏令、官员上巯、文集等资料。《明实录》史官们对于这些材料的处理方式,既有原文照录,也有删减增进,还有改写润色。洪武三年,明太祖朱元璋颁布诏书,宣布开设科举考试,这份诏书被称为《开科举诏》,《明太祖实录》载有这份诏书。这份诏书出自儒士王祎之手,所以其文集《王忠文集》也收录有这份诏书。下面是两份诏书的节录对比(下划线是主要不同之处)。
《王忠文集》 朕闻成周之剑,取才于贡士,故贤者在职,而其民有士君子之行,是以风淳俗美,因易为治,而教化彰显也……今朕统一中国,外抚四夷,方与斯民共享升平之治,所虑官非其人,有伤吾民,愿得贤人君子而用之。特设科举以起怀才抱道之士,务在经明行修、博通古今、文质得中、名实相称……采有才学出众者,待以显耀,佼中外文臣皆由科举而选,敢有游食奔竞之徒,坐以重罪,以称朕责实求贤之意。 《明太祖实录》 朕闻成周之制,取才于贡士,故贤者在职,而其民有士君子之行,是以风淳俗美,国易为治,而教化彰显也……今朕统一华夷:方与斯民共享升平之治,所虑官非其人,有殃吾民,愿得贤人君子而用之。特设料举以起怀才抱道之士,务在经明行修、博通古今、文质得中、名实相称……果有才学出众者,待以显握,使中外文臣皆由科举而选。彼游食奔竞之徒,自然易行。 |
——摘编自刘小龙《〈明实录〉科举史料价值探析》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对两份史料下划线处的不同之处予以解释说明。A.儒家士人广泛投身基层教化推广儒学 |
B.乡约经政府利用和推广逐渐与法律合流 |
C.乡约逐渐成统治阶级维护秩序的工具 |
D.乡约发挥了扬善纠恶、教化人心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