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宗族制度源于宗法制,到了宋代乡村的宗族制度不断完善,修宗谱、建宗祠、立族长、订族规较为盛行和完备。“每有纷争,最初由亲友老和解,不服则诉诸各房分祠,不服则诉诸叠绳堂。叠绳堂为一乡最高法庭,不服则讼官矣。”从宋之后,宗族习惯法以成文的形式表现出来。明清时期,家法族规和乡规民约得到官方的认可和批准,成为传统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北大学者田成有认为:“宗族制,缘于礼,重血缘,建立在固有的民族文化土壤之上,与一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有其长期存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材料二 陈永平、李委莎的社会调查报告《宗族势力:当前农村社区生活中一股潜在的破坏力量》(《社会学研究》1年第5期)一文中指出:“宗族制群体作为一种松散的利益群体,在广大农村普遍存在,而由宗族群体所形成的宗族势力,虽与过去相比有了本质性的变化,但作为封建残余仍对农村社区起着一定的破坏性作用,成为农村基层社区生活中一股不可忽视的潜在的破坏力量。”
选取材料中的任一观点进行评述。
(要求:对观点赞成、反对或另有观点均可,观点明确;可以运用材料或者所学知识进行评析,史论结合。)
材料 史料一 丞相绾等言:“诸侯初破,燕、齐、荆地远,不为置王,毋以填之。请立诸子,唯上幸许。”……廷尉李斯议曰:“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众,然后属疏远,相攻击如仇雠,诸侯更相诛伐,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内赖陛下神灵一统,皆为郡县,诸子功臣以公赋税重赏赐之,甚足易制。天下无异意,则安宁之术也。置诸侯不便。”
——据《史记》整理
史料二 有理人之制,而不委郡邑,是矣。有理人之臣,而不使守宰,是矣。郡邑不得正其制,守宰不得行其理,酷刑苦役,而万人侧目。失在于政,不在于制。
——据柳宗元《柳州文钞》整理
史料三 封建之失,其专在下;郡县之失,其专在上……尊令长之秩,而予之以生财治人之权,罢监司之任,设世官之奖,行辟属之法。
——据顾炎武《日知录》整理
(1)根据材料,概括李斯、柳宗元、顾炎武对郡县制的看法。(任选两人作答即可)(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对中国古代长期存在的分封和郡县之争进行评析。
近代以来,西方学者宽扬中国历史“停滞论”,这种理论以西方为标尺衡量中国历史进程,认为如果没有西方资本主义入侵的催化作用,中国根本无力产生近代性变化。如20世纪30年代,日本学者秋泽修二鼓吹“中国社会亚细亚的停滞性”,宣扬中国社会的根本性格是停滞的、循环的、倒退的,要推动中国历史发展,必须打破循环,中国自身没有这种能力,只有依靠外力才能实现。
——摘编自赵庆云《中国历史“停滞论”辨析》
提取材料中的观点,并结合所学知识加以评析。(要求:紧扣材料信息和主题,逻辑严谨,论证全面,表述成文)材料 “初,高祖受禅,以天下未定,广封宗室以威天下。”太宗即位后,就“遍封宗子”问题征求意见,尚书右仆射封德彝认为“遍封宗子”“不便”;魏征认为如果封建诸侯,会造成财政困难;李百药说封建会导致宗室间攻战相残。柳宗元在《过秦论》中列举秦朝“有叛民无叛吏”、汉代“有叛国,而无叛郡”、唐代“有叛将无叛州”,由此证明“州县之设,固不可革也”。
萧瑀认为:“国祚所以长久者,莫若封诸侯以为磐石之固。秦并六国,罢侯置守,二代而亡。汉有天下,郡、国参建,亦得年余四百。魏、晋废之,不能永久。”虽然分封制遭到大多数大臣的反对,太宗也明确表示“朕理天下,本为百姓,非欲劳百姓以养己之亲也。”但贞观十一年太宗诏曰:“设官司以制海内,建藩屏以辅王室”,先后任命了21个亲王和14位杰出功臣为世袭的州府刺史。正如刘秩所说:“设爵无土,署官不职者也。”
白居易在《议封建论郡县》中认为周代封建诸侯而亡是因为“上失其道,天厌其德,非为封建之弊也”,秦无分封而灭是因为“群其毒,人离其心,非唯郡县之咎也”,汉代七国之乱乃“宠而失教,立不选贤,非独强大之故也。”“繇是观之,苟固其本,导其源,虽郡与国,俱可理而安矣;苟逾其防,失其柄,虽侯与守,俱能乱且危矣。”
——摘编自冯辉《中国古代分封制与郡县制之争》
(1)根据材料,概括唐代关于“分封郡县之争”的主要分歧。(2)根据材料结合所学知识,对唐代关于“分封郡县之争”的任意一个主张进行评析。(要求:史实准确,符合逻辑,表述清晰)
材料一 为了维护家庭的稳定与和谐,古代思想家们提出了父慈子孝、夫义妻顺、兄友弟悌等家庭伦理道德规范。中国传统家庭伦理以父慈子孝作为调节父子关系的基本行为规范,从根本上服从于“父为子纲”。它片面强调“子孝”,否定子女的独立人格,维护了传统家庭中的不平等的尊卑制度。夫权逐渐强化,男尊女卑、夫主妻从等伦理也随之被强化。人一出生便被包围在层层的家庭关系中,个人是血缘链条上的一个环节,上以继宗庙,下以续万世。传统的政治以伦理为本位,伦理以血缘为原型,最终的原理是家庭血缘的情理上升为国家政治的法则。
——摘编自王苏《试析传统家庭伦理的内容及其特征》
材料二 近代以来历次思想解放运动都提出了“婚姻革命”的口号。20世纪初,有人用西洋音乐简谱写了一首《自由结婚纪念歌》:“世事新,男女平等,文明国,自由结婚乐”。随着西学的传入,人们的婚姻观念发生了一些变化。清末民初的婚姻变化体现了这一点,浙江遂安“近日妇女解放声起,离婚别嫁也日益见多”。太平天国运动、戊戌变法运动、辛亥革命、新文化运动都不同程度批判了传统男尊女卑观念,把妇女问题作为改造社会的基本问题。1920年陈独秀在《新青年》发表《男系制与遗产制》一文,文章建议男女平等地拥有财产继承权,女子也能继承遗产。一战后,欧洲各国离婚增加,中国一些留学生受其影响,亦热衷于离婚。
——摘编自李桂海《略论近代中国家庭的嬗变及其启示》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家庭伦理的主要特征,并说明其成因。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近代家庭伦理的新变化,并予以评析。
材料一 (明代)连江县的杨崇家庭,六世同居,男女老幼有70口人,饮食一道,财产共有。南平廖氏,五代同居,也同耕共食。大田县吴氏六世同居,男耕女织,不分彼此。福清县王荣也是六世同居,大小家人七百余口,不曾折箸争吵过,而且这个家庭一直发展到清代,是福建历史上受明清两代封建王朝表彰而名扬一时的大家庭。
——彭文宇《历史上闽台家庭与家庭交往》
材料二 20世纪初,一个引人瞩目的现象是,家庭制度在中国受到空前激烈的批判:一个将家庭作为组织、管理社会基础的传统社会,在现代化进程中,为了从传统之茧中蝶化,对家庭制度进行批判是必然的。
——孟宪范《家庭:百年来的三次冲击及我们的选择》
材料三 通过把工作转移到家庭之外,工厂也从不同的方向吸引父亲、母亲、孩子远离家庭,从而改变了传统的家庭生活模式。
——【美】杰里·本特利《新全球史》
材料四 黄宗羲生活于明末清初,两百年后其政治思想备受推崇。梁启超与谭嗣同等曾将《明夷待访录》“节钞”送人。革命党人陈天华认为,《明夷待访录》“虽不及《民约论》(又译《社会契约论》)之完备,民约之理,却已包括在内”。该书中的《原君》《原臣》也曾被用作兴中会的宣传品。民国时期,梁启超反思说:“畴昔谈立宪、谈共和者,偶见经典中某字某句与立宪、共和等字义略相近,辄摭拾以沾沾自喜,谓此制为我所固有。其实今世共和、立宪制度之为物,即泰西亦不过起于近百年……比附之言,传播既广……以为所谓立宪、共和者不过如是,而不复追求其真义之所存。”
(1)据材料一,概括明清时期福建地区大家庭的基本特征。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明清统治者表彰这类大家庭的主要目的。
(2)材料二是否表明20世纪初中国传统家庭制度发生了变化?从现代化的角度分析,为什么材料二所述20世纪初的中国“对家庭制度进行批判是必然的”?
(3)材料三中家庭制度发生变化的根源是什么?
(4)据材料四评析清末民初关于黄宗羲的“记忆复兴”这一现象。
A.君主专制制度的家族性 | B.王位世袭制的必要性 |
C.嫡长子继承制的进步性 | D.封建君主制的局限性 |
A.君主专制制度的家族性 | B.嫡长子继承制的进步性 |
C.王位世袭制的必要性 | D.封建君主制的可行性 |
A.嫡长子继承制 | B.分封诸侯制 |
C.道家无为而治 | D.科举取仕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