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1787年美国《联邦宪法》没有把1776年颁布的《独立宣言》和当时许多州宪法中所列举的民主权利包括在内,引起北美民众的强烈不满。在麦迪逊等人的倡导下,提出12条修正案。其中10条(通称《人权法案》)于1791年12月得到批准并生效。主要内容是:宣布人民有言论、出版、集会和宗教信仰等自由,规定非依法律不得扣押人、捕人、搜查及没收财产以及刑事诉讼案中的被告有权要求迅速公审和律师辩护等等。
——摘编自谷盛开《国际人权法》
材料二 我(指亚伯拉罕·林肯)利用我的职权,正式命令并宣告上述诸州以及某些州的上述地区以内所有作为奴隶的人,现在和今后永远获得自由……我现在命令这些被宣布自由的人们,除非是必须的自卫,不得有违法行为:我劝告他们,在可能的情况下,他们应当忠实地为合理的工资而劳动……这些人可参加合众国的军事工作,驻守炮台、阵地、卫戍区域以及其他地区,以及在各种军舰上服役。我真诚地相信。这个举动是一个正义的举动,合于宪法的规定,根据军事的需要……
——摘编自林肯《解放黑人奴隶宣言》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1787年制定的美国《联邦宪法》存在的主要局限性。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林肯政府颁布《解放黑人奴隶宣言》的目的和直接影响。
A.“孤立主义”原则 | B.《人民宪章》原则 |
C.“自由放任”原则 | D.“制约与平衡”原则 |
A.极为推崇罗马的共和制 | B.希望建立共和政体 |
C.对联邦的建立充满担忧 | D.政治见解截然不同 |
①司法独立,三权分立 ②从民众中产生陪审团
③法律至上,王在法下 ④不同性别、种族一律平等地适用法律
A.①②③④ | B.④①②③ | C.②③①④ | D.②①③④ |
材料一 近代美、德民主化道路
美国 | 德国 |
1775年,来克星顿枪声,美国独立战争爆发; 1776年,《独立宣言》发表,标志美国独立; 1783年,英美签订和约,英国承认美国独立; 1787年,制宪会议制定和通过《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1789年,华盛顿就任美国第一任总统。 | 1864年,普鲁士联合奥地利向丹麦发动战争,即第一次王朝战争; 1866年,普鲁士对奥地利开战,即第二次王朝战争; 1870年,普法战争爆发,即第三次王朝战争; 1871年,普鲁士国王威廉一世在法国凡尔赛宫加冕称帝,宣告德意志帝国成立,颁布《德意志帝国宪法》。 |
——摘编自乔明顺《世界近代史》
材料二 关于西方近代化特征有不同的看法。第一,近代化是一种革命进程。现代性与传统的尖锐冲突,现代性对传统的破坏将贯穿近代化的全过程。……第三,近代化是一种系统进程。都市化、工业化、世俗化、民主化、教育以及传播媒介的参与等,并不是零乱、偶然地发生的,某一因素的变化总会影响到另外一些因素的变化。第四,近代化是一个全球过程。它在空间上始于西欧,后来扩展到全球。……第九,近代化是一个进步的过程。近代化所带来的创伤是多方面的和深远的,但在长期发展中,近代化不仅是不可避免的,而且也是必要的。
——摘编自[美]塞缪尔P.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说明美国和德国是如何确立政治近代化道路的。
(2)结合所学世界史知识,对材料二中“近代化是一种革命进程”这一看法加以说明。(从政治、经济、思想、科技方面答)
A.符合直接民主精神 | B.代表多数选民的意愿 |
C.违背每票平等原则 | D.保证总统选举的公平 |
材料
美国《宪法》的修正(部分) | |
时间 | 进程 |
1865年 | 国会通过《宪法》第十三条修正案,最终在美国全境终结了奴隶制的实行 |
1869年 | 怀俄明州成为第一个允许女性投票的州 |
1871年 | 女性团体开始向因会请愿,要求修正宪法 |
1887年 | 参议院否决了加利福尼亚州艾伦·A萨金特提出的宪法修正案 |
1917年 | 纽约承认女性选举权,威尔逊总统改变了反对态度,国会敌对气泵有所缓和 |
1919年 | 众议院和参议院先后通过《宪法》第十九条修正案——禁止联邦政府和各州因性别侵害菱国公民的选举权 |
1920年 | 田纳西州批准《宪法》第十九条修正案,标志着通过修正案所需的3/4州的数量已经达到 |
20世纪50年代 | 美国第一个女性投票团体出现 |
1984年 | 密西西比州最后一个批准了《宪法》第十九条修正案 |
——摘编自【美】斯科特·克里斯蒂安松《文件中的历史》
依据材料,谈谈你对美国宪法的认识,并结合所学知识予以阐述。(要求∶观点正确,史实准确,论证充分,表述清晰。)
A.三权体制下权力分配比重变化 | B.总统与国会之间的平衡被打破 |
C.分权与制衡原则遭到了破坏 | D.国会政治权力逐渐被总统限制 |
A.体现了专制独裁的倾向性 | B.确立了总统权力中心地位 |
C.违背了分权制衡的合理性 | D.改变了三权分立基本构架 |
材料一 宋朝的中央政府是“三权分立”的,行政、军政、财政分别由中书、枢密院、三司三个机构管理。中书就是传统意义上的宰相府。但是,跟传统宰相府包揽一切、无所不统不同,宋朝的中书不管军政,也不管财政。枢密院的级别比中书略低,三司更低,但是,这两个机构的长官都是直接对皇帝负责的。枢密院负责军队的调度等,三司负责国库里究竟还有多少钱等。
——摘编自赵冬梅《北宋精致的分权制衡》
材料二 分权制衡原则是美国宪法的核心,它不仅在于权力的分立,还在于权力的相互制约……按照分权制衡原则,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分别属于国会、总统和法院三个不同的部门。但是由于各部门有其各自的运行程序,且各自代表不同的利益机构,三权在互相制约的同时,致使周转程序繁多,运作不灵,从而容易导致效率低下、职责不清。尤其是国会与总统之间,常常由于党派政见和利益之争而出现僵持局面,出现混乱拖延,处理事务不力的状况。
——摘编自尤维丽《论美国宪法中的分权制衡原则》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宋代中央政府机构设计表现出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美国建构分权制衡体制的理论依据和主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