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近年来,人脸识别技术快速普及,同时也引发了一些争议。居民甲在入住某小区时,同意小区的物业公司员工乙提取其人脸信息作为通行验证方式,但随后多次要求乙删除其人脸识别信息并为其提供其他合理验证方式,均被乙拒绝。甲送在其微信朋友圈中将乙的照片晒出,并配有"缺德的公司,把业主的人脸信息拿去卖钱"等之字信息。双方诉至人民法院,甲要求乙删除其人脸识别信息并为其提供其他合理验证方式,乙要求甲删除微信信息,并赔礼道歉。庭审抗辩中,乙以人脸识别验证方式系业主委员会同意为由拒绝为甲提供其他验证方式,甲以正当行使民主监督为由拒绝道歉。人民法院审理查明乙无倒卖人脸信息的行为,最终依法作出乙删除甲人脸信息并为甲提供其他通行验证方式,甲删除微信信息并赔礼道歉等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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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五条 基于个人同意处理个人信息的,个人有权撤回其同意。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提供便捷的撤回同意的方式。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人民法院判决乙删除甲人脸信息并为甲提供其他通行验证方式的理由。
(2)结合材料,运用矛盾的同一性的知识,说明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怎样防止“监督”向“侵权”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