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2020年5月28日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香港特区政府、各届团体和人士纷纷表示欢迎和支持,将全力配合尽快完成相关立法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守护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历来是各国中央事权,中国宪法第31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香港回归23年来,由于反中乱港势力和外部敌对势力的极力阻挠、干扰,有关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未能建立,国家安全长期处于“不设防”状态。特别是2019年6月“修例风波”发生以来,“港独”“黑暴”“揽炒”等激进行为和恐怖活动不断升级,严重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严重损害社会法治,严重危及香港公民的生命安全。在此背景下,2020年6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49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有人认为“香港是高度自治的特区,人大通过港区国安法没有法理依据,将会影响香港居民的权利和自由”。结合材料并运用政治生活有关知识,对此加以批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