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山东某地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楼上漏水引发的纠纷。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谈谈你对此案判决的看法。
相似题推荐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老百姓懂得使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家住北京市某区的张某与吴某是对门邻居。2022年3月,吴某给家中大门安装了可视门铃,其打开可视门铃软件,就可以掌握家门口的所有情况。然而,邻居张某认为,吴某家的可视门铃不但记录了自己出入房屋的时间,还拍摄到了屋内的情况,严重侵犯了他的个人隐私。为此,张某将吴某诉至法院。后来,该地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吴某安装可视门铃虽是为了保护自身人身及财产安全,但其行为已构成对张某隐私权的侵犯,遂判决吴某拆除可视门铃,并删除相关影像资料。
结合材料,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知识,说明可视门铃侵权案给我们的启示。
【推荐2】孙老汉今年70岁,有一儿一女。20年前孙老汉就与子女分家了,与老伴共同生活。去年老伴去世,孙老汉因过度悲伤,终日卧床不起,又无经济来源,生活十分困难。社区干部多次找到孙老汉的子女要求他们履行赡养义务,但孙老汉的子女都强调与孙老汉在20年前就分家了,长年无来往,实际上已脱离了关系,且都表示孙老汉去世后,不再继承其财产,因此拒绝赡养孙老汉。
(1)孙老汉子女的行为是否正确?为什么?
(2)孙老汉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推荐3】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强调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性。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家庭教育方面的立法。该法明确了家庭是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国家、社会要为家庭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并明确了家庭教育的内容方向和方式方法,为家庭教育划定底线标准。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家庭教育都得管起来。怎么管,可以协商和学习,若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甚至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的行为,将视情况对父母或者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2022年1月6日,湖南某法院发出《家庭教育促进法》生效后的全国第一份《家庭教育令》。2020年8月,胡某与陈某离异后,约定8岁的女儿由母亲陈某抚养。陈某因再婚、搬
家致女儿两个星期未能上学。胡某知晓后,通过找全托、请保姆方式照顾女儿,从2021年2月起,女儿一直与保姆居住。2021年10月,胡某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法院在征求孩子意见基础上,综合案件情况,驳回胡某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同时,依照《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向陈某发出家庭教育令,裁定陈某与女儿同住,多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
(1)对于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有人表示疑惑,家庭教育是家庭的私事,为何要通过立法上升为“国事”?请运用法律职能的知识进行说明。
(2)上述案例中,法院为什么驳回胡某的诉讼请求?请运用法律知识进行简要分析。
小明偶然发现小李在某网站上散布关于自己的虚假信息,还配有经过合成的照片。小明马上联系网站要求立刻删除相关内容,然而,网站对小明的请求视而不见。不久,该帖成为点击率极高的热门帖,大家的议论对小明的工作和生活产生了极大困扰。
随后,小明将小李和该网站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判决如下:网站立刻删除相关信息及照片,小李和网站对小明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3000元。小明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认为赔偿金额太少,遂向上一级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其精神损失费100万。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和生活》的有关知识,对该案件进行评析。
A养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养殖公司")是一个养殖蛋鸡的公司。2022年11月起,D建筑公司在该养殖公司鸡售下方水平距离最近约60米的地方建厂进行工梁生产,直至2023年5月24日结束。该厂生产时产生噪声,期间从养殖公司饲养的蛋鸡出现蛋量下降、停止产蛋、蛋鸡死亡等情况。经该县环境监测站多次监测,养殖场鸡合内夜间噪音值均为50分贝以上。A养殖公司向该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D建筑公司赔偿其损失。D建筑公司认为,原告养殖出现问题是养殖技术的问题,原告也并没有证据能支持自己的主张。另外,自己对噪音的产生并没有主观上的故意,不应该承担侵权责任。该县人民法院一审经审理判决;:D建筑公司赔偿养殖公司经济损失。宣判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条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志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规定,品上声标准值昼间不得超过50分贝,夜间不得超过40分贝。 |
丁先生万万没有想到,在路边散步的时候,会被从旁边楼上扔下来的矿泉水瓶吓了一跳,还因此摔伤了胳膊。
路人:谁呀,乱扔东西!这么没公德心,差点砸着人!丁先生:是不是住二楼这块的住户啊,你往下扔瓶子给我弄伤了!小张:我扔瓶子?我什么时候扔的瓶子?丁先生:昨天,昨天扔没扔?小张:你看见我扔了吗?丁先生:我调监控了,就是您扔的!小张:您受伤,这是我瓶子扔的吗?通过监控,丁先生确认水瓶是由小张扔下来的。他找到小张,要求对方承担自己的全部医药费。但小张以水瓶“未砸中”为由拒绝赔偿。
运用法律的有关知识,简要说明丁先生是否有权要求获得赔偿呢?并说明理由。
【推荐1】2020年5月10日,A果蔬厂与B货运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B货运公司在5月15日前将其收购的3吨芒果运往A市,如有纠纷仲裁解决。因天气炎热,芒果在运输过程中开始腐烂,B货运公司无法正常交货,导致A果蔬厂遭受重大损失。事后,A果蔬厂与B货运公司就承担责任问题产生纠纷。
从违约有责的角度分析B公司需承担违约责任的原因。
(1)请从合同订立的角度,说明X旗舰店“假一赔万”广告语是否有效。
(2)从违约责任的角度看,姚女士可要求X旗舰店具体赔偿哪些损失,理由是什么?
【推荐3】2021年6月5日,在青海做水果批发生意的王某与水果经销商赵某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赵某在王某处订购1万公斤榴莲,价值14万元,交货时间为2021年7月20日。赵某向王某支付了7000元的定金,双方约定违约金2万元。7月14日,王某的货车由于天气原因遭遇泥石流,价值14万元的榴莲全部被毁,与赵某的合同也无法如期履行。赵某提出王某违约,要求其支付违约金2万元。王某不同意,双方遂诉至法院。
运用“订约履约诚信为本”的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王某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2)如果你是法官,应怎样处理二者的合同纠纷?
甲是颇有名气的小发明家。升入高中以后,他完成了一项发明,准备和A企业合作,把这项发明转化为产品,甲选择以商业秘密的方式来保护其发明。不久后B公司作出了和甲相同的发明,并将这项发明投入生产,产品投放市场,甲认为该发明由自己率先发明,B公司侵犯了其专利权,并在社交平台发文公开谴责B公司的侵权行为,给B公司带来了较大的负面影响。B公司要求甲道歉并恢复本公司的名誉。
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B公司是否侵犯甲的专利权?要求甲恢复本公司的名誉是否合理?
李先生带8岁儿子小李到冰雪场地游玩。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两人站在雪地坦克车的上车地点。此时,成年游客张某驾驶雪地坦克车将小李撞倒,致小李腿部骨折。李先生以小李的名义将张某和雪场起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损失。张某认为,事故应是三方共同原因导致,雪场设置不规范、未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危险情况进行告知及安全警示,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且李先生存在监护不当。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谈谈你是否支持张某的主张,并说明理由。上海的李先生是一名动漫爱好者,喜欢收藏动漫手办。2022年5月,他支付了200元定金,在某网店预定了一款预售中的海外正版动漫手办。7个月后,李先生向网店咨询付尾款事宜。然而,网店称,这批手办已过补尾款时效,李先生已无法购买,但可以等下一批货或由网店退还定金。原来,40多天前,网店曾给李先生发过一条通知补尾款的短信,提醒李先生尽快补尾款。但李先生因短信较多,未能及时查看这条信息。对此,李先生表示无法认同。他认为,网店在已收取定金的情况下应更加负责,应该通过电话通知或通过平台向卖家发送补款链接,而不是只发送一条短信敷衍了事。他还了解到,该款动漫手办市场行情良好,“手办涨价了,店家不愿按原定价格出售,所以找了借口”。因双方沟通无果,李先生于2023年2月将网店经营者张先生诉至法院。李先生主张,网店在销售该手办时存在不诚信行为,构成欺诈,要求按照支付的定金金额“退一赔三”(“退一”指无条件退款,“赔三”是指应当赔偿消费者三倍的损失)。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回答:法院是否会支持李先生的主张?请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