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孙先生按照某野生动物园年卡办理流程和使用说明的店堂告示,支付1360元购买了该园年卡。根据规定,孙先生一年内可凭年卡和身份证无限次入园游览。同年3月,该动物园修改了店堂告示,并通过手机短信告知孙先生入园方式将变更为人脸识别,要求其配合进行人脸激活。
孙先生认为人脸数据属个人敏感信息,不愿变更方式,因此无法入园。为此,孙先生向法院起诉,要求按原方式入园,并由动物园支付无法入园期间的年卡费用和往来动物园交通费。该园认为人脸识别是为了提升游客入园效率,并且已通过告示和短信告知了入园方式的变更,孙先生应按协作履行原则进行人脸激活后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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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1】2022年7月2日,刘先生在了解某宠物托运公司的服务事项、收费价格等内容后,通过该公司运营的微信小程序下单,办理宠物托运,将一只法国斗牛犬从深圳运往河南,并支付运费688元。合同约定,送宠方式为宠物专车,若途中因来车环境和服务导致宠物意外身亡,宠运商应以运费五倍(包含运费)赔偿。然而在运输途中,运营商擅自改变运输方式,从原定宠物专车改为普通货车托运,因天气炎热且空气流通不畅,导致宠物狗窒息而亡。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指出本案所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并说明理由。
(2)指出本案中合同何时成立,并说明理由。
(3)指出宠物托运公司应承担民事责任的具体方式,并说明理由。
【推荐2】2022年央视“315”晚会曝光了湖南省华容县插旗莱业等食品加工企业收购、制作、销售“土坑酸菜”的事件,画面触目惊心,令人作呕。这些食品是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经常消费食用的,而这些企业却缺乏对食品安全的基本认识和敬畏心,一道道关卡接连失守,其产品最终流入市场,被端上老百姓的餐桌,坑人不浅。
2022年3月1日,以酸菜作为主要配料的餐饮公司A与华容县上述涉事企业之一的C签订合同,购买C企业酸菜包500箱,共计5万元,并付定金1万元,余款3月31日交货时结清。“土坑酸菜”被曝光之后,A公司迅速致函C企业确认合同无效并返还定金。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经营者应怎样为消费者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2)A公司向C企业提出的确认合同无效并返还定金的要求是否合理?请简要说明理由。
【推荐3】2018年3月,顾某应聘某公司职位时,公司告诉顾某因其来自农村,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但可适当增加工资,顾某听信公司的说法,表明只要能够保证现实工资,可以不在乎社会保险费,双方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2019年2月,顾某得知农民工同样可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便去找公司领导,认为自己应该参加社会保险,但公司拒绝,称顾某的工资已经包含了社会保险费。2019年3月10日,公司通知顾某从2019年4月11日起解除劳动合同。顾某不服,提请劳动争议仲裁。
(1)合同订立时,公司与顾某关于社会保险的约定是否有效?为什么?
(2)公司是否可以解除与顾某的劳动合同?为什么?
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的相关知识,结合本案,回答下列问题:
(1)A市C区人民法院是否受理起诉,并指出理由。
(2)说明乙公司应该承担的违约责任。
2023年“五一”假期,各地旅游市场持续火爆。然而近期不少网友吐槽,提前预订好的民宿酒店以各种奇葩理由临时毁约,然后坐地起价再次销售。
有网友指出:“一些民宿为了在节假日大赚一笔,不惜编造各种理由逼顾客退单然后涨价,真是缺德!”
中国旅游报发文称:“游客多了就临时涨价”的失信行为是不可取的,基本的契约精神是企业存在的基础,在任何利益面前都不得随意放弃和违背。对于客流量较大的节假日和周末,民宿、酒店可以根据对消费需求的预判,结合企业成本增长和内容优化情况,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适度进行价格调整,提前做好收益管理。但一旦根据现有价格形成了订单,就意味着双方契约的达成,不能随意以各种借口撕毁契约。
结合材料,运用“有约必守违约有责”的相关知识,谈谈对民宿临时毁约、坐地起价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