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苏公司自1986年开始生产乌苏啤酒,并于2006年注册了多个相关商标。经过多年的使用和宣传,乌苏啤酒在国内市场上获得了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然而,2020年市场上出现了与乌苏啤酒包装高度相似的“鸟苏”啤酒,仅在商标上有一点之差。乌苏公司认为此行为构成侵权,并将相关公司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被告确实存在侵权行为,需停止侵权、赔偿乌苏公司208万元,并消除不良影响, 同时要求鸟苏公司停止使用“鸟苏”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
(1)请根据此案例,编写一个符合逻辑规则的三段论推理。大前提:
小前提:
结论:所以,鸟苏公司的行为是侵权行为。
(2)结合材料,运用相关法律知识,分析法院为何会支持新疆乌苏啤酒公司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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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要么物质决定意识,要么意识决定物质,世界发展史充分证明绝不是意识决定物质,所以是物质决定意识。
乙:只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一定能够实现。
丙:有些犯过严重错误的人是不能信任的,他是犯过严亚错误的人,所以他是不能信任的。
运用《逻辑与思维》的相关知识,评析三位同学的观点,谈谈他们使用的是哪种推理方法?判断该推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某班逻辑课上,老师选取了四种推理方法的示例:
1.演绎推理:共产党员都要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我是共产党员,我也要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
2.不相容选言推理:新任的班主任要么是男老师,要么是女老师;新任的班主任不是男老师,那一定是女老师。
3.三段论推理:有的鸟不会飞,鸵鸟是鸟,所以鸵鸟不会飞。
4.充分条件假言判断推理:如果他不能在八点之前赶到公司,就失去面试的机会。他在八点之前赶到了公司,就一定不会失去面试的机会。
运用《逻辑与思维》的相关知识,判断以上推理是否正确,并简要阐述理由。
【推荐3】【缘起】
一颗“青花椒”搅动了全国餐饮界的神经。全国多地数十家餐馆被上海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甲”)起诉侵权,理由是其在店名、莱名中使用了“青花椒”字样。
![](https://img.xkw.com/dksih/QBM/editorImg/2023/5/9/56588867-1db9-4a0b-a7d1-985a3efce295.png?resizew=293)
【分歧】
甲是“青花椒”商标持有者,在饭店、餐厅等类别上申请注册了“青花椒”文字商标和文字与图形组合商标。该公司认为,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四川省某地"青花椒鱼火锅店"(下称"乙")擅自在其经营店铺的牌匾上使用,店招标识完整包含了"青花椒"三字,易使相关公众误以为与涉案商标权利人具有一定的联系,从而产生混淆误认,遂以乙侵害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乙停止商标侵权并赔偿甲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5万元。乙则认为,青花椒系一种植物果实以及由此制成的调味料的名称,在川渝地区种植历史悠久,以其作为川菜的调味料已广为人知,本店招牌上“青花椒”三字是对鱼火锅所用调味品的描述性使用,用它做招牌不能算侵权。
【裁判】
经审理,法院作出民事判决,认为……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请你对该案中乙是否侵权进行评判,并阐明该判决的引导价值。
(2)运用《逻辑与思维》的知识,说明本案判决使用的推理类型,并结合材料写出其推理结构。
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的硬道理,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
材料一 新质生产力是代表新技术、创造新价值、适应新产业、重塑新动能的新型生产力。当前,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新时代新征程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客观要求,是不断解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夯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物质技术基础的重要举措,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选择。
(1)结合材料,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知识,说明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的原因。材料二 知识产权不仅是企业提升发展能力的抓手,也是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的推手。
为了全面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发挥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创新第一动力、人才第一资源的作用,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动科技创新支撑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并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明确规定:国家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制度,营造尊重知识产权的社会环境,保护知识产权,激励自主创新。国家保护企业研究开发所取得的知识产权。企业应当不断提高知识产权质量和效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法律还规定: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生产的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创业投资企业等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2)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结合材料分析《科学技术进步法》修订及做出上述规定的意义。材料三 北京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杨玉超在介绍忆阻器应用研究时,讲到了观察蚁群,无数蚂蚁之间的沟通协作、信息处理所达到的功效,远远超越单只蚂蚁力量的总和,这为“群体智能”、“分布式智能”的研究带来很大启发。在谈及对自己科研成果应用的畅想时,他提出要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在未来日常生活中,忆阻器和类脑计算在嵌入式存储、智能穿戴、自动驾驶等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注:忆阻器可以理解为模仿人脑结构,将“计算”与“存储”融为一体的新型元器件)
(3)结合材料三,分析忆阻器应用研究中所运用的联想思维方法。【原告】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深圳高端厨卫老板电器有限公司、中山市思念电器有限公司等
【案情摘要】原、被告均为生产、销售燃气灶、油烟机产品的经营者。原告依法拥有“老板”“ROBAM老板”等注册商标专用权 ,经过原告持续多年的经营推广和宣传 ,“老板”商标先后多次被评为浙江省著名商标 ,并被认定为驰名商标;“老板”牌吸油烟机、家用燃气灶具被授予中国名牌产品、中国厨卫电器十大品牌。本案多名被告为关联公司 ,利用原告品牌的知名度 ,在其生产、销售的产品上标注含有“老板”字样的相关标识,通过微信、抖音、网店及实体店铺等多个平台和渠道销售侵权产品,涉及产品类型多、生产规模大、销售区域广且获利巨大。原告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害行为,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500万元。
【法院裁判】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侵害了原告“老板”“ ROBAM老板”注册商标专用权。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500万元。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法律依据及社会意义。
材料一 2021年底,上海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少儿社)与抖音平台磋商科普短视频合作事宜。当少儿社想要以“十万个为什么”为账号名称注册抖音号时,却发现抖音上已经存在一个“十万个为什么”官方账号,头像图片与少儿社的图文商标标识几乎完全相同。少儿社委托上海某律师事务所调查发现,该抖音账号由某市十万个为什么贸易有限公司注册并认证,该公司在天猫等电平台上运营“十万个为什么童鞋旗舰店”,公开销售童鞋,店铺页面中使用的图片与少儿社图文商标标识也几乎完全相同,经过仔细论证及评估之后,少儿社决定启动这场“跨界”的维权,2022年初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
少儿社诉被告某市十万个为什么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在该案中,少儿社的第17085619号图文注册商标被法院认定为驰名商标,并对其实施了从图书到童鞋的跨类保护。
材料二 2021年10月18日,胡某与王某通过微信方式达成买卖协议:胡某向王某购买三台神马M20S型机器,又名“矿机”,特指在网络上挖比特币的专用计算机设备。2021年10月19日,胡某通过微信向王某支付货款62220元,并指定了交货地点和收货人。10月23日,胡某收货后发现机器无法使用,将机器的测试视频、SN码及设备照片发送给王某,要求协商处理。25日之后,胡某无法再联系上王某,遂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并返还设备款。法院经审理认定,双方就“矿机"买卖形成的合同无效,设备款和设备由双方互相返还。
相关资料:2021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等10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发布《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严禁新增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民法典》第153条第2款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有关知识,分析本案中法院认定合同无效的原因及其积极影响。
【推荐1】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将其付费会员称为“雷锋会员”,将其提供服务的平台称为“雷锋社群”,将其注册运营的微信公众号称为“雷锋哥”,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宣传海报和文章,并在公司住所地悬挂“雷锋社群”文字标识。该公司还以“雷锋社群”名义多次举办“创业广交会”“电商供应链大会”“全球云选品对接会”等商业活动,并以“雷锋社群会费”等名目收费。
运用文化生活和《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评析该公司的行为。
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不容任何污蔑和亵渎。近代以来,为了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促进世界和平和人类进步而毕生奋斗、英勇献身的英雄烈士,功勋彪炳史册,精神永垂不朽。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是全社会共有的精神财富。
“共和国勋章”获得者袁隆平院士毕生躬耕田野,致力于让所有人远离饥饿。在袁隆平因病逝世、举国悲痛之际,张某利用境外信息网络平台,公然发表、转推侮辱、诋毁袁隆平院士的推文共计9条,相关推文被他人留言10条,被转推36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引发公众强烈愤慨。
在经依法征询袁隆平院士近亲属的同意后,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向天津二中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天津二中院经公开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某管制六个月,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国家级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说明天津二中院判决的正确性及其社会意义。冯先生2012年购得一套限价商品房屋,次年就将房屋出售给了王女士,双方约定具备产权转让条件时办理过户。2015年冯先生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因为双方买卖的房屋属于限价商品住房,根据相应政策,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后5年内不得转让、过户。冯先生取得产权证后因房价上涨后悔卖房,遂以合同无效为由将王女士诉至法院,要求王女士返还房屋,同时按每月4500元的标准赔偿租金损失。王女士则反诉,要求冯先生返还购房款60万元、专项维修基金11978元,并赔偿房屋差价损失151.2万元。庭审中,经评估房屋市场价值为276 万元,最后法院支持了王女士的诉讼请求。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小花开设的“十里飘香奶茶”店,因其风味独特而家喻户晓,2015年注册了“十里飘香奶茶”的商标。2021年小花发现小黄经营数家“十里飘香奶茶”店铺,其装修风格、奶茶成分及配料均模仿小花旗下及其产品,并对外宣传本店产品才是正宗,令消费者真假难辨。2022年小黄为了抢占市场,雇佣他人捏造并散播小花奶茶店盗用自己配方、所售奶茶有质量问题等不实言论,导致公众对小花店失去信赖,其产品销量大幅下滑。小花遂将小黄告上法庭。
运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试对本案做出判决,并说明理由。
材料一 2021年底,上海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少儿社)与抖音平台磋商科普短视频合作事宜。当少儿社想要以“十万个为什么”为账号名称注册抖音号时,却发现抖音上已经存在一个“十万个为什么”官方账号,头像图片与少儿社的图文商标标识几乎完全相同。少儿社委托上海某律师事务所调查发现,该抖音账号由某市十万个为什么贸易有限公司注册并认证,该公司在天猫等电平台上运营“十万个为什么童鞋旗舰店”,公开销售童鞋,店铺页面中使用的图片与少儿社图文商标标识也几乎完全相同,经过仔细论证及评估之后,少儿社决定启动这场“跨界”的维权,2022年初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
少儿社诉被告某市十万个为什么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在该案中,少儿社的第17085619号图文注册商标被法院认定为驰名商标,并对其实施了从图书到童鞋的跨类保护。
材料二 2021年10月18日,胡某与王某通过微信方式达成买卖协议:胡某向王某购买三台神马M20S型机器,又名“矿机”,特指在网络上挖比特币的专用计算机设备。2021年10月19日,胡某通过微信向王某支付货款62220元,并指定了交货地点和收货人。10月23日,胡某收货后发现机器无法使用,将机器的测试视频、SN码及设备照片发送给王某,要求协商处理。25日之后,胡某无法再联系上王某,遂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并返还设备款。法院经审理认定,双方就“矿机"买卖形成的合同无效,设备款和设备由双方互相返还。
相关资料:2021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等10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发布《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严禁新增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民法典》第153条第2款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有关知识,分析本案中法院认定合同无效的原因及其积极影响。
“邓禄普”“DUNLOPILLO”是英国著名品牌,早在1987年5月就在我国注册商标,用于床垫、枕头类产品。2014年,张某成立了M公司,将“邓禄普”作为企业名称,通过注册多个含有“邓禄普”“DUNLOP”的网址、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宣传,生产仿冒“邓禄普”品牌的床垫等产品,开设“邓禄普”实体门店销售牟利,并以个人账户收款等方式规避侵权责任,实施全维度仿冒“邓禄普”品牌的侵权行为。英国邓禄普公司以侵犯商标专用权和不正当竞争起诉M公司。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M公司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判令M公司、张某等承担连带赔偿600万元并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张某因不服判决,遂提起上诉。2022年4月24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邓禄普公司与M公司、张某等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简要说明一审法庭与二审法庭判决的法理依据。
(2)法院对这一案件的判决结果对企业的经营者有何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