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告子不孝,皆弃市。子告父母,妇告威公,勿听而弃告者市。卿以下,五月户出赋十六钱,十月户出刍(税的一种)一石,足其县用,余以入顷刍律入钱。 受赇(贿赂)以枉法,及行赇者,皆坐其赃为盗。 吏各循行其部中,有疾病色者收食,寒者段(假)衣,传诣其县。 —摘自张家山出土的汉简《二年律令》 | (惠帝)四年春三月,举民孝悌力田者复其身(免除其徭役)。(文帝)十二年(公元前168年)三月诏:遣谒者劳赐三老、孝者帛人五匹。(文帝诏令)有司请令县道,年八十已上赐米人月一石,肉二十斤,酒五斗。其九十已上,又赐帛人二匹,絮三斤。《刑法志》:吏坐受赇枉法……皆弃市。《货殖传》:秦汉之制,列侯封君食租税,岁率户二百。庶民、农工、商贾率亦岁万,息二千;百万之家,即二十万,而更繇租赋出其中,衣食美好矣。 —摘编自《汉书》 |
(1)根据以上两则材料,从中可以获取哪些相同的历史信息?
(2)概括指出这两则材料在研究西汉前期社会的史料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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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丁晋公谈录》是一本谈话录,具体来说,是潘汝士笔录的宋真宗时期权臣丁谓言谈的一部笔记。其中记载,(赵普)忽一日奏太祖曰:“石守信、王审琦皆不可令主兵。”上曰:“此二人岂肯作罪过。”赵曰:“然此二人必不肯为过。臣熟观其非才,但虑其不能制伏于下。既不能制伏于下,其间军伍忽有作草者,临时不自由耳”。太祖又谓曰;“此二人受国家如此擢用,岂负得朕?”赵曰:“只如陛下岂负得世宗?”太祖方悟而从之。司马光在其语录体笔记《涑水记闻》中描述了杯酒释兵权的详细过程:七月初九日,上与故人石守信、王审琦等饮酒,酒酣,上曰:“一旦以黄袍加汝之身,汝虽欲不为,不可得也。……汝曹何不释去兵权,择便好田宅市之,为子孙立永久之业……”守信等明日,皆称疾,请解军权。上许之。元朝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官修的《宋史》中记载:六月甲午,皇太后崩于滋德殿。国丧期间,当时规定,全国不准饮酒作乐。建隆二年,石守信移镇郑州(今山东郑城),兼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使,诏赐本州宅。
(1)辨析上文所引史料,指出能够认定的史实。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丁晋公谈录》《涑水记闻》与《宋史》对杯酒释兵权记载不同的原因。
材料 校勘,是指校正、审定古籍记载的正误真伪。其基本做法是利用史料对古籍记载进行相互核对,条列异同,形成校勘记。下表是今人围绕《建康实录》的校勘事例。
事例 | 《建康实录》 | 史料 | 校勘记 |
(1)爵位 | 徐孝嗣,年八岁,袭爵枝江 | 《南齐书》“(徐孝嗣)八岁,袭爵枝江 《宋书》“枝江 | 据《宋书》,《建康实录》“县侯”记载无误;而《南齐书》“县公”当为“县侯”之误。 |
(2)籍贯 | 刘延孙,彭城 | 《宋书》“刘延孙,彭城 《南史》“刘氏之居彭城者,分为三里”;“延孙所居 | |
(3)任职地 | 《三国志》“遂到 | 《建康实录》“南昌”当为“南郡”之误,因《三国志》的相关记述更加完整。 |
文物作为人类活动的遗存,承载着重要的历史信息。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三星堆共出土了1720件珍贵文物。按其功能分类,我们可将它们分为:祭祀品,共105件,主要是青铜器,其中较大型的樽和罍,其功能可能有两个方面,主要用于祭祀天神、地神和祖先,同时也可当作生活用品,比如装酒、粮食等;生产工具,共124件,主要是石器和玉石,其中有斧、凿、錾、刀等;兵器,共127件,主要是青铜器,还有石器和玉器,其中有青铜戈、玉戈、玉刀;生活与装饰,这方面数量最多,共1364件,其中有青铜器、金器、玉器、石器、陶器、骨器、象牙器,以玉器为主,占615件。除上述四种类型外,还有80根大象牙,……另外,还有当时的货币——铜贝4662枚。还有数以吨计的陶片未计算在内。
——摘自冯学敏等《点击三星堆》
材料二 举世瞩目的三星堆考古发现,向我们揭示了三千多年前古蜀王国绚丽多彩的社会生活情形,展现了一个湮没的内陆农业文明的辉煌。……三星堆考古发现提供的不仅仅是珍贵的资料,更重要的是将使学术界重新审视中华文明,世界文明发展史上将因之而谱写新的灿烂篇章。
——黄剑华《古蜀的辉煌》
(1)据材料一,结合所学知识,释读三星堆文物所蕴含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信息。
(2)综合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概括三星堆考古发掘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