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厦门的鼓浪屿在近代逐步沦为列强的公共租界,其遭遇成为近代列强全面入侵中国的缩影。为了反击列强侵略,鼓浪屿人民开展了种种抵抗斗争。(见下表)
沉沦 | 抗争 | ||||
时间 | 事件 | 背景 | 时间 | 事件 | 抗争方式 |
1842年之后 | 鼓浪屿地区,外国侨民大量涌入,洋商、洋货更是比比皆是。 | 1842年《南京条约》签订,厦门被迫开放为通商口岸。 | 1905年 | 因美国虐待残害华工,鼓浪屿人民愤怒冲击美国领事馆,并割断其国旗旗绳。 | 暴力斗争 |
1895年 | 日本占领台湾以后,进一步提出对厦门的侵略要求。 | 1895年《马关条约》签订,清政府割让台湾岛及其附属各岛屿、 澎湖列岛给日本,进一步刺激了日本的侵略野心。 | 1923年 | 著名华侨黄奕住筹资金30多万元,创办“商办厦门电话有限公司”,用以改变日本“川北公司”垄断鼓浪屿电话业务的现状。 | 经济斗争 |
1901年 | 清政府提出优先将鼓浪屿给美国人为租界,美国人并未独占,而是伙同列强共同策划了“鼓浪屿公共租界”事件。 | ① | 1929年 | 林尔嘉是鼓浪屿地区著名的民族资本家,他在控诉海关税务司的案件中,先是陈述税务司的犯法事实,接着又提出税务司系中国雇佣官员,其所犯罪行当然适用中国法律。 | ② |
——摘编自肖丽红《近乡情深:深挖地方史,开展“亲民”爱国主义教育》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参照摘编表述样式完成①、②两处表格内容的填写,并分析②处斗争方式出现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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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不平等条约往往是强国通过武力以及其他各种手段胁迫弱国,将本国单方面的要求和权利逼使弱国以条约的形式予以承认,并要求弱国严格履行相关义务。因此,不平等条约都是强国获利,弱国则受到严重伤害,甚至丧失国家主权而沦为强国的附属国。近代中国自鸦片战争后签订的一系列条约,基本上都是属于这种不平等的条约,故而对中国的危害极大。
——摘编自朱英《中国近代史十五讲》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就材料整体或其中任意一点拟定一个论题,并予以阐述。(要求:论题明确,持论有据,论证充分,表达清晰。)
材料 《南京条约》主要内容:割香港岛给英国;赔款2100万银元;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英商进出口货物缴纳的关税税率,中国须同英国商定。
《马关条约》主要内容:割辽东半岛、台湾及其附属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赔偿日本军费白银二亿两;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日本轮船可沿内河驶入以上各口;允许日本在中国的通商口岸开设工厂,产品运销中国内地免收内地税。
《辛丑条约》主要内容:清政府赔偿白银4.5亿两,分39年还清,本息共计9.8亿两;划定北京东交民巷为“使馆界”,界内不许中国人居住,由各国派兵保护;拆除北京至大沽的炮台,准许各国派兵驻守北京至山海关铁路沿线要地;惩办义和团运动中参加反帝斗争的官吏,永远禁止中国人民成立或加入反帝性质的组织,对反帝运动镇压不力的官吏,“即行革职,永不叙用”;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位居六部之上。
——以上材料摘编自人民教育出版社历史室《中国近代现代史·上册》
从上述中国近代不平等条约中提取两条或者两条以上信息,拟定一个题目,并结合所学知识予以阐述。(要求:明确写出信息,信息之间要有关联,阐述合理,有史实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