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美国宪法,理论上立法、行政和司法是分立的、互相平等的政府部门。但实际在美国历史上,政府公共管理所涉重大事件不少是在司法干预下完成的。据此可知,美国
A.政府权力膨胀诱发结构性变动 | B.三权分立体制具有内部调节能力 |
C.最高法院可利用职权压制政府 | D.分权与制衡机制遭一定程度破坏 |
更新时间:2022-06-04 16:32:21
|
【知识点】 1787年宪法的背景、内容和原则解读
相似题推荐
单选题-单题
|
较难
(0.4)
名校
【推荐1】詹姆斯·威尔逊是美国制宪时期的著名政治家、法律家,签署过《独立宣言》,并参与制定1787年宪法。他曾反复强调,“执政官应当由一人担任,可以使其具有当机立断的能力与责任,执政权集于一人,不仅不是君主制的胚胎,反而是预防暴政的最安全屏障······但要控制立法权,则必须将其分解。”1787年宪法最终确定,最高行政权由一名民选总统执掌。据此可知,美国联邦政府这种行政体制的设置是为了
A.通过集权强化国家的行政能力 | B.对总统的行政权加以制约 |
C.维护三权分立的民主共和政体 | D.加强总统对立法权的监督 |
您最近一年使用:0次
单选题-单题
|
较难
(0.4)
名校
【推荐2】美国1787年宪法并未像早期的州宪法那样,在新政府中设立独立的内阁机构。虽然内阁后来得到公认而成为联邦政府的一个组成部分,但始终无法定权力,无法定组织原则,无法定运行机制……19世纪60年代以来,不断有人提倡改革内阁,加强内阁与国会的关系,提高内阁的地位,使其成为对议会负责的机构,但结果都未获得成功。导致上述现象的根源在于
A.内阁地位提高会削弱总统权力 |
B.美国内阁的政治地位比较低 |
C.权力之间制约与平衡遭到破坏 |
D.1787年宪法规定的立国原则 |
您最近一年使用: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