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通过选举产生的官员只有再次通过选举才能继续留任。而美国联邦法院法官在接受美国总统的任命之后,该项任命将终身有效。美国联邦法院法官的任职的这一规定( )
A.保证了人民行使当家做主权利 | B.体现了美国的三权分立原则 |
C.有助于法官独立地行使司法权 | D.维护了联邦政府的最高权威 |
更新时间:2022-07-09 22:4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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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1787年宪法的背景、内容和原则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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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1】1907年,时任美国纽约州州长的查尔顿·埃文斯·修斯在一次演讲中感叹道,“我们生活在宪法之下,但宪法是什么,由法官说了算”。对此合理的解释是
A.三权分立之间的矛盾协调困难 |
B.最高法院居于宪政体制核心地位 |
C.地方政府与联邦政府的权力冲突 |
D.司法解释权存在着严重的局限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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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校
【推荐2】有美国政治的观察者认为“弹劾总统特朗普,更多是一场政治游戏。在众议院,民主党会成功,但在参议院,这将是一次激烈的拉锯战。”下列有关美国总统与国会之间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①总统由参、众两院联席会议选举产生
②总统对宪法负责,对立法拥有否决权
③最高立法权属于国会,可弹劾总统
④遭总统否决的法律,国会复议后以2/3以上多数再次通过此法即为有效
①总统由参、众两院联席会议选举产生
②总统对宪法负责,对立法拥有否决权
③最高立法权属于国会,可弹劾总统
④遭总统否决的法律,国会复议后以2/3以上多数再次通过此法即为有效
A.①②③ | B.①②④ | C.①③④ | D.②③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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