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第三表:此时如债务人仍不清偿,又无人为其担保,则债权人得将其押至家中拘留,系以皮带或脚镣,但重量最多为十五磅,愿减轻者听便。
第五表:凡以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或对其家属指定监护人的,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第六表:凡主张缔结”现金借贷”或“要式买卖”契约的,负举证之责;缔结上述契约后又否认的,处以双倍于标的的罚金。
——《十二铜表法》
材料二 “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若犯死罪,议定奏裁,皆须取决宸(“宸”借指帝王所居,又引中为王位、帝王的代称)衷,曹司不敢与夺。
——《唐律疏议》
材料三 第二条第三款:总统应经常向国会报告联邦的情况,并向国会提出他认为必要和适当的措施,供其考虑:在特殊情况下,他得召集两院或其中一院开会,并得于两院对于体会时间意见不一致时,命令两院体会到他认为适当的时期为止:他应接见大使和公使;他应注意使法律切实执行,并任命所有合众国的军官。
——《美国1787年宪法》
材料四 “法治”的本质不是“治民”,而是“民治”,是人民当家作主治理国家、行使民主权利的形式和保障;应当把法律看成是人民自己创造出来用来规范自己行为、保障自己权益的社会公约,是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工具,它具有至上的权威。
——童光政《二十世纪中国法制文明的演进》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二,分别指出《十二铜表法》与唐律的特点。
(2)根据材料三结合所学知识回答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的政治体制和宪法坚持的原则各是什么?并分析美国是怎样实现把总统“关在笼子里的梦想”的?
(3)材料四中的“民治”在中国的近现代社会都努力去落实,请写出中国近代至建国初期关于“民治”的三部主要法律名称及每部法律的特点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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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 政治团体的大量出现正是建立在革命前的实际经验基础之上的。当革命到来之时,中国受过教育的精英,特别是具有西方政治概念的人,遂以高度的积极性进入政坛;投身、于政治斗争。
——摘编自[美]费正清《剑桥中华民国史》
材料二 1913年袁世凯支持汤化龙,不遗余力为他收买选票,开盘每张选票银元5000元,不久便增至8000元甚至1.2万元。按当时物价,5000元已足购田置产,1万元可使一家达到小康。
——摘编自黄宏《民国初期议会政治的实践》
材料三 曹锅的选票一直开到了每张5000元,1923年10月10日,曹锅以1356万元巨款,终于买到了中华民国大总统的宝座,如愿以偿当上大总统。
——摘编自杨学舞《民国总统档案》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民国政党政治形成的原因。
(2)概括材料二、三反映的现象,并从政治演进的角度加以评价。
材料一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院、法院行使其统治权。……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五分之四以上之出席,出席员四分之三以上之可决弹劾之。
——翦伯赞、郑天挺主编《中国通史参考资料近代部分》(修订本)
材料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54年9月20日在首都北京,庄严地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个宪法以1949年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基础,又是共同纲领的发展。这个宪法巩固了我国人民革命的成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政治上、经济上的新胜利,并且反映了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根本要求和广大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共同愿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1954年)
(1)依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材料一体现的进步意义。
(2)依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4年)产生的时代背景及其先进之处。
他(袁世凯)同起义各省在南京建立起来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和同盟会领袖进行谈判。……(孙中山)表示:只要袁世凯拥护民国,他就辞职,让位给袁世凯。几乎所有爱国者一致同意的是:中国必须有一个代表各省的议会;国家必须统一起来,以防止外国干涉(指日本)。……儿皇帝溥仪于1912年2月12日退位。孙中山辞职。袁世凯在南京被选为总统,于3月10日在北京就任。通过这一系列特殊的妥协,中国避免了一场持久的内战、一次下层阶级的起义和一场外国的干涉。
——美国史学家费正清
曾几何时,己为情势所迫,不得已而与反革命的专制阶级谋妥协。此种妥协,实间接与帝国主义相调和,遂为革命第一次失败之根源。
——孙中山(1924年1月)
依据材料并结合所学,谈谈你对这场“妥协”的认识。
说明:本题为开放性试题,按思维层次给分。
第一层次:能从一个角度提出观点,并合理运用一则材料或史实进行论证。
第二层次:能从一个角度提出观点,并合理运用多则材料或史实进行论证。
第三层次:能综合多个角度提出观点,并合理运用多则材料或史实进行论证。
材料一 新中国制宪权的正当性,集中表现在作为制宪权主体的人民获得国家政权的事实。新中国的民主内涵首先意味着人民当家作主,进而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和社会等各方面事务。作为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五四宪法”的制定者们承继了革命根据地时期的宪法文件,延续着中国共产党人的宪法观。一些重大的制度设计还参考了1936年苏联宪法、1953年罗马尼亚宪法等国外经验,并根据本国实际作出慎重选择。
——摘编自韩大元《“五四宪法”的历史地位与时代精神》
材料二 中国民法典编纂工作的进行取决于对法典观念的合理定位,即需要服务于实践的考虑,不宜为了追求体系建构而破坏已经形成的法律体制的基本框架;以服务于司法实务为主要考虑因素,注重提供具体规范;应遵循汇编式、重述式的法典观念。中国的民事立法需要通过法典编纂来实现民事立法的科学化,补充制度缺漏。民法典编纂清晰界定了立法与司法之间的界限,有助于建构合理的中国民法的法源体系。
——摘编自薛军《中国民法典编纂:观念、愿景与思路》
(1)结合材料一,归纳“五四宪法”颁布的历史条件。
(2)结合材料二和所学知识,概述中国民法典的编纂理念及其历史意义。
材料一 中国君主专制制度内在的基本矛盾是君主的能力与其拥有的无限权力之间的不对称,而专制制度内部两种力量的矛盾运动——君权的强化力量与约束调节力量之间的对立统一运动,则是内在基本矛盾的现实表现,而内部矛盾运动其深层动力归根于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的对立统一运动。在这种矛盾运动及“公道”、“民意”的要求下,君主专制制度内部发育出一定的调节机制,以减弱其非理性因素,降低政治动荡频率与政治衰致速度,使其在协调统治阶级内部利益、维护统治秩序上发挥基本作用,从而提高统治的整体效能。如内在调节机制失灵,对立双方基本平衡被破坏,这意味着某个政权就不能代表统治阶级整体利益而濒临垮台。
——摘编自孙季萍《君主专制》
材料二 任何主体都有权力扩张和不受监督的倾向,国家也不例外。对国家进行制约,反映了社会对政治民主与自由的诉求,而制约的过程是权力的抗争过程。依法治国的实现,事实上反映了社会力量与国家力量的一种均衡,表明国家权力与社会权力相互监督和制衡格局的形成。人类社会真正实现法治,是资产阶级走上历史舞台的产物,它反映了市场经济的客观需求。实行法治之下的国家是有限权力的国家,即“有限政府”。理论和实践都证明,对国家权力的监督制衡与提高国家的能力是一致的,有限政府不仅不会限制政府的有效性,反而能增加政府的能力。
——摘编自冯勇《政治文明中的权力制约》
(1)根据材料一分析影响“君权的强化和约束”矛盾运动的根本原因。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中国古代对君权内部“调节机制”的具体表现。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促成我国近代对“国家权力形成制约”的因素。
(3)结合所学知识,概述新中国在对国家权力约束和监督上的努力。
【推荐3】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五分之四以上之出席,出席员四分之三以上之可决弹劾之。
材料二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1)指出材料一所反映的中国政治体制,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临时约法》的意义。
(2)依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的历史背景,并指出其体现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