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丞相绾等言:“诸侯初破,燕、齐、荆地远,不为置王,毋以填(镇)之。请立子,唯上幸许。” ……廷尉李斯议曰:“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众,然后属疏远,相攻击如仇雠,诸侯更相诛伐,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内赖陛下神灵一统,皆为郡县,诸子功臣以公赋税重赏赐之,甚足易制。天下无异意,则安宁之术也。”
——《史记·本纪·秦始皇本纪》
材料二 柳宗元在《封建论》中说:“夏、商、周、汉封建而延,秦郡邑而促(短促)。”
(1)概括材料一中丞相绾和廷尉李斯的观点。请依据材料归纳李斯的理由。依据材料二及所学知识,指出西周、秦、元三朝中央政府对地方的控制方式发生了什么变化?
材料三 汉武帝规定诸侯王除由嫡长子继承王位外,“以私恩自裂地,分其子弟”为列侯,而由皇帝制定这些侯国的名号,分别隶属于汉郡。淮南王刘安谋反,“国除为九江郡”;衡山王刘赐谋反,“国除为郡”。又颁布律令,规定王国官员地位低于一般官员,限制人们与诸侯王交游。从此,王国与汉郡无异。
——摘编自邱树森、陈振江主编《新编中国通史》
(2)依据材料三,结合所学知识,说出西汉初期在地方的政治制度,列举汉武帝解决王国问题的措施,并分析其意义。
材料四 科举之善,在能破朋党之私。……前此选举,皆权在举之之人,士有应举之才,而举不之及,夫固无如之何。既可(科举),……不能应试者,有司虽欲徇私举之而不得;苟能应试,终必有若干人可以获举也。此实选举之官徇私舞弊之限制。
——吕思勉《中国制度史》
(3)据材料四,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汉代和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选官制度各是什么制度?,并通过与上述选官制度的比较,说明科举制的历史进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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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在“家政统于家长”的中国封建宗法制度下,不忠不孝是十恶之首。家长时子女不仅有主婚权,而且《大清律例》有关惩治“子孙违反教令”罪的条例中,已把处死权赋予封建家长了。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还有家族时“不贞”女子执行死刑的情况。家庭又把向国家交纳田税赋税以及服差役当作重要的责任,宗法制家庭成为维护封建国家的有力因素。随着一体化结构的强化,封建统治者也有意识地加强宗法制度。宋明以后,宗法制度的家族组织同构作用强化到这种地步,以至于在结构形态上也和国家社会组织一样由三个子系统组成。
——摘编自金观涛、刘青峰《兴盛与危机―论中国封建社会的超德定结构》
材料二直到晚清时期,传统的中国家庭同一个微型王国一样,家长拥有君主之权威,他有权实施家法并操纵家庭成员的生死大权。政府承认家庭的这种全能作用,而且不干涉家庭内部的父子、夫妻和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但是,随着外国学说和政治哲学的传入,许多研究西学的学者开始推行这样一些基本观念:家长的权利逻辑上隶属于国家,个人拥有不可剥夺的、不受家长控制的权利;男女作为国家的基本分子,是平等的。这些现点,动摇着家庭关系的根基,在年轻人中间广为流行。
——摘编自徐中约《中国近代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国古代家族制呈现出的基本特点,并说明它对近现代中国产生的影响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清末传统家族思想发生巨变的主要原因,并说明你对古代中国的家族制度的认识。
【推荐2】阅读下列材料结合所学知识回答问题。
材料一 历史上的山东行政图
材料二 据文献记载:
①鲁、齐等诸侯在其领地,有设置官员、建立武装、征收赋役的独立性。
②秦代官吏必须经过国家委任才能就职;官吏调任时,不得带随员;官吏一经任命,必须服从调遣,违者要依法治罪。
材料三 本朝鉴五代藩镇之弊,遂尽夺藩镇之权,兵也收了,财也收了,赏罚行政一切收了,州郡遂日就困弱。……靖康之役,虏骑所过,莫不溃散。
——朱熹《朱子语类》卷
材料四 “汉至武帝以后,柄归中朝,政去两府。所谓中朝者,大司马、大将军、侍中、常侍、散骑诸吏也。所谓外朝者,丞相、御史、二千石、九卿等也。盖武帝决事禁中,稀见卿相。”
明成祖“特简解缙、胡广、杨荣等直文渊阁,参预机务。阁臣之预机务自此始。然其时,入内阁者皆编、检、讲读之官,不置官属,不得专制诸司。……儒臣入直,备顾问而已。
军机处,地近宫廷,便于宣召。……为军机大臣者皆亲臣、重臣,于是承旨、出政皆在于此矣。……承旨诸臣(军机大臣)亦只供传述缮撰,而不能稍有赞画于。
请回答:
(1)材料1图一、图二、图三反映的山东大地出现的地方行政管理制度分别是什么?
(2)根据材料2指出,图一、图二反映的两种政治制度在地方权限上有何不同?
(3)根据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汉代中朝、明代阁臣、清朝军机大臣有何相似之处?其职权的变化反映了中国古代政治发展的什么趋势?
探究一:“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出自《诗经》,后人对此有不同的解释。
材料一 天子也者,势(权势)至重……尊无上矣。《诗》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荀子·君子》
材料二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凡土所生之物,何者而非天子之物乎。
——(明)丘浚《大学衍义补》
(1)指出两则材料是如何解释“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分别举例说明古代哪些制度体现了这两种解释。
探究二:“西方”在中国历史上是一个含混而不确定的概念,它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演变过程。
《汉书·西域传》提及西域,包括西域都护府管辖下的今新疆地区,以及大月氏(中亚古国)安息(西亚古国)等广大地区。《后汉书·西域传》提及的范围扩展至大秦 |
宋代开始出现“西洋”一词。元代《中庵集》曾提到“西洋”,后人考证是指印度洋沿岸的国家。元代《冀越集记》称:“广州舶船出虎头门始入大洋……西洋差远,两岁一回” |
清初,张潮的《昭代丛书》中收入了来华传教士南怀仁编写的《西方要纪》一书,称:“西洋总名为欧罗巴,在中国最西,故谓之大西” |
1918年陈独秀在《今日中国之政治问题》一文中说:“无论政治学术道德文章,西洋的法子和中国的法子,绝对是两样……一切都应该采用西洋的新法子……应该尊重民权,法治,平等的精神……相信科学是发明真理的指南针” |
1972年周恩来与尼克松会谈时说:“国际上都认为社会主义国家是铁板一块,西方国家也是铁板一块。现在我们知道了,情况并非如此” |
(2)阅读上述材料,对中国人“西方”概念的变迁进行解读。
材料一 封建诸侯,各君其国,卿大夫亦世其官……其后积弊日甚,其势不得不变。……秦皇尽灭六国以开一统之局……下虽无世禄之臣,而上犹是继体之主(最高统治者仍由王族世袭)也。
——赵翼《廿二史札记》
材料二 政治制度是现实的,每一制度,必须针对现实,时时刻刻求其能变动适应。任何制度,断无二三十年而不变的,更无二三百年而不变的。但无论如何变,一项制度背后的本原精神所在,即此制度之用意的主要处则仍可不变,于是每一项制度,便可循其正常轨道而发展,此即是此一项制度之自然生长。
——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1)据材料一指出秦朝与前朝(周)相比政治制度方面的“变”与“不变”。结合所学说明周秦政治制度的主要差别。
(2)依据材料二概括其观点,并结合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的创立与发展的基本史实论证这一观点。
材料一 官吏除了享受国家给予的俸禄外,还享有一系列的特权。比如《唐律》规定,五品以上抵徒刑二年,九品以上抵徒刑一年。……官吏还享有免赋、免役的特权,蓄役奴婢也是官吏的特权。……如《红楼梦》中写贾府有许多丫鬟,如晴雯、紫鹃等……《唐律》规定,奴婢不得告发主人及亲属,否则要判刑。《明律》规定,凡奴婢辱骂家长者,要处以绞刑。《清律》规定,主人殴打雇工致残,不予追究,甚至致死,也不予追究。
——摘编自张华主编《中国全史》)
材料二 《十二铜表法》
第四表“家长权”规定:家属终身在家长权的支配下,家长得监察之、殴打之、使作苦役,甚至出卖之或杀死之。
第六表“所有权和占有”规定:外国人永远不能因使用而取得罗马市民财产的所有权。
第八表“私犯”规定:以文字诽谤他人,或公然歌唱侮辱他人的歌词的,处死刑。毁伤他人肢体而不能和解的,他人亦得依同态复仇而“毁伤其形体”。现行窃盗被捕,处笞刑后交被窃者处理;如为奴隶,处笞刑后投塔尔佩欧岩下摔死。施魔法或以毒药杀人的,处死刑。夜间在城市举行扰乱治安集会的,处死刑。
第十一表规定:禁止平民和贵族通婚。
材料三 法国的《人权宣言》有这样的一些规定:在权利方面,人们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任何政治结合的目的都在于保护人的自然的和不可动摇的权利。这些权利就是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法律是公共意志的表现,法律对于所有的人,无论是施行保护或处罚都是一样的。在法律面前,所有的公民都是平等的,故他们都能平等地按其能力担任一切官职、公共职位和职务,除德行和才能上的差别外不得有其他差别。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材料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材料五 中国共产党十九大报告提出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十四条基本方略,其中第二条方略指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
(1)阅读材料一,造成我国古代官吏拥有各种特权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2)阅读材料二,《十二铜表法》在西方法制史上有何重大意义?有什么局限?
(3)材料三、四中的法律条文与材料二相比,有什么进步?
(4)阅读材料五,新时期我国为什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方略?
材料一 《阿房宫赋》:“六王毕,四海一”。 李白:“秦王扫六合,虎视何雄哉!挥剑决浮云,诸侯尽西来。”
材料二 自秦始皇建立君主专制制度后,历代都设置宰相作为皇帝的助手,参与国家大事决策,处理全国政务。《新唐书》记载:“宰相之职,佐天子,总百官,治万事,其任重矣。”
材料三 清代一位军机大臣形容自己的工作:“依样葫芦画不难,葫芦变化有千端。画成依样旧葫芦,要把葫芦仔细看。”
请回答:
(1)材料一中的“秦王”指谁?主要反映了“秦王”的哪一功绩?
(2)根据材料二,概括宰相的主要职责。
(3)根据材料三和所学知识,概括军机大臣的职责
材料一 军国大计,罔不总揽,自雍、乾后百八十年,威命所寄,不于内阁而于军机处,盖隐然执政之府矣。
公民大会最重要的程序就是就某些议案展开辩论。雅典人认为,烦琐的辩论虽然延长了决策时间,却可避免鲁莽行事带来的灾难。
材料二 中国古代的“选举”与源自西方、现在流行的“选举”虽然中文字面相同,在实质内容方面无疑是有着根本性的差别的。“民主”一词在中国古代文献中最早出现于《尚书》:“天惟时求民主,乃大降显于成汤。”意思是说:暴君夏桀残民以逞,不配做民之主;推翻夏桀的成汤才是民主。
“我们(雅典)的制度被称作民主政治,那是千真万确的,因为政权不是在少数人手中,而是在多数人手里。”
请回答:
(1)古代中国秦朝和古代雅典对官员监察分别采取了什么措施?据此分别指出古代中国和雅典对官员进行监察的主要目的?
(2)根据材料一,说明古代中国和雅典对军国大事的决策方式及其结果的差异。
(3)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指出古代中国和西方世界在“选举”上的根本差别。以及对“民主”一词赋予的不同含义。
材料一 (唐朝前期)皇帝的旨意一般先交由中书舍人(中书省官员)起草。起草完毕,由中书令、中书侍郎和中书舍人署名后,交由门下省审查、署名,再呈送皇帝书面批准。已批准的诏令又送往门下省,正本存档,另抄一份副本注明“制可”,加盖骑缝印,再送交尚书省施行。
——摘编自白钢主编《中国政治制度史》
(1)根据材料一,概括唐朝前期三省制运作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这些特点对唐代政治的影响。
材料二 明朝中央机构示意略图
(2)根据材料二和所学知识,明朝中央机构与过去比较发生的重大变化是什么?这一变化反映了中国古代政治怎样的发展趋势?(2)
材料三 第四条临时大总统得参议院之同意,有宣战、媾和及缔结条约之权。
第五条临时大总统制定官制、官规,兼任免文武官员,但制定官制、官规,及任命国务员及外交专使,须得参议院之同意.
第十八条行政各部设部长一人为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办理各部事务。
一一节选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1912年1月2日)
材料四 第三十四条临时大总统任免文武职员,但任命国务员及外交大使公使须得参议院之同意。
第三十五条临时大总统经参议院之同意,得宣战媾和及缔结条约。
第四十三条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均称为国务员。
第四十四条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
第四十五条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一一节选自《中华民国临时约法》(1912年3月11日)
(3)材料三与材料四相比,在内容上有何变化?分析指出这一变化的主要原因。
材料一 丞相者,朕之股肱,所与共承庙宇,统理海内,辅朕之不逮,以治天下也。
——班固《汉书》
材料二 唐初每事先经由中书省,中书作定将上,得者再下中书,中书付门下。或有未当,则门下缴驳,又上中书,中书又将上,得者再下中书,中书又下门下。若事可行,门下即下尚书省。尚书省但主书填“奉行”而已。
——《朱子语类》
材料三 (宋)开宝五年,太祖诏……宰相、枢密使候(等待)对殿庐,次年六月,又命参知政事升都堂与宰相同议政事,轮流知印押班奏事,以分其权。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
材料四 今我朝罢丞相,设五府(五军都督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分理天下庶务,彼此颉颃,不敢相压,事皆朝廷总之,所以稳当。以后子孙做皇帝时,并不许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设立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将犯人凌迟,全家处死。
——《皇明祖训.祖训首章》
请回答:
(1)我国丞相制度设立于哪一朝代?据材料一,指出丞相的主要职能。
(2)据材料二,指出唐朝中央制度的名称和主要作用。
(3)据材料三,指出宋朝分割相权的举措。
(4)据上述材料,概括我国古代政治制度变革的主要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