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唐书》载:“长庆、大和中,(狄兼谟)历郑州刺史,以治行称,入为给事中(中央官职)。开成初,度支左藏库(掌管财政的机构)妄破渍污缣帛等赃罪,文宗以事在赦前不理。兼谟封还敕书,文宗召而谕之日:“嘉卿举职,然朕已赦其长官,典吏亦宣在宥。然事或不可,卿勿以封敕为艰。”由此不能看出
A.给事中隶属于门下省 |
B.皇权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 |
C.体现了皇权独尊的地位 |
D.给事中可以否决皇帝旨意 |
16-17高三上·江西宜春·阶段练习 查看更多[3]
更新时间:2016-11-07 15:4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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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唐代君主专制的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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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1】唐代实行三省制,凡有制敕下发,先经门下,认为不当者可以封还重拟,需要修改者直接批注退回,具体由给事中操作,“诏敕有不便者,涂窜而奏还,谓之涂归。”这种做法( )
A.使君主的权力受到相权的严重制约 | B.表明君主专制已达到顶峰 |
C.利于中央各部门分工协作提高效率 | D.使皇权受到决策程序的制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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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校
【推荐2】唐玄宗将翰林学士调入内廷,承命制诏书敕、批答表疏;唐德宗时翰林学士陆贽常参与机要,时人称之为“内相”。这些做法
A.造成了朋党林立 | B.有利于加强皇权 |
C.消除了地方割据 | D.扩大了统治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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