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古代罗马人相信,法律的目的是保证“正直生活,不害他人,各得其所”;人生而平等,都享有为任何人不能剥夺的一些基本权利……法是最高的理性……法是一种最高权利,是理智的人的精神和理性,是正义和非正义的人的标准。
材料二第一条修正案国会不得制定有关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一种宗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及向政府要求伸冤的权利。……第四条修正案人人具有保障人身、住所、文件及财物的安全,不受无理之搜索和拘捕的权利……第五条修正案非经大陪审团提起公诉,人民不应受判处死罪或会因重罪而被剥夺部分公权之审判……第十条修正案举凡宪法未授予合众国政府行使,而又不禁止各州行使的各种权力,均保留给各州政府或人民行使之。
——《美国历史文献选集》
材料三1832年,英国选民从人口总数的大约2%增加到3.3%,但工人阶级被排斥在外。1836年后,工人阶级为争取选举权掀起宪章运动。1866年后,英国通过两次议会改革,至1885年基本实现了成年男子普选权。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妇女为争取选举权展开了斗争。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夕,英国已实现了全民普选。
——摘编自钱乘旦《英国史》
(1)据材料一归纳罗马法包含的基本原则。
(2)材料二中美国1787年宪法修正案是如何规定政府和人民之间关系的?
(3)据材料三概括英国人民选举权发展变化的特点。
(4)综合上述材料,请你简要谈谈如何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以保障人民基本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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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1】英国议会1832年通过法案:32个小选区选举名额减至1名,取消56个衰败选区,空出席位给新兴工业城市和人口较多的州市,选民人数增加2万。同时规定:城市居民年收入10镑的房主和年付房租10镑以上的房客有选举权,农村居民中年收入10镑的土地所有者有选举权……。
1867年议会改革方案规定:选举权给予城镇每一位房主和佃户。在各郡,选票给予从私产或租金中每年所得不少于5镑的人……取消46个衰败选区,空余的名额按人数重新分配,选民由135万增加到225万人。19世纪末英国1000万成年男子中,约有700多万人享有选举权
——吴于廑《世界史》
(1)根据以上材料概括19世纪英国议会改革的主要内容。
(2)结合材料和所学指出推动议会改革的原因。
材料一 在《伯罗奔尼撒战争史》中,修昔底德借尼西阿斯(古雅典将军)说出了这样一句话:“男人就是城邦。”
——马克壵 《世界文明史》
材料二 1832年,英国选民从人口总数的大约2%增加到3.3%,但工人阶级被排斥在外。1836年后,工人阶级为争取选举权掀起了宪章运动。1866年后,英国通过两次议会改革,至1885年基本实现了成年男子普选权。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妇女为争取选举权展开了斗争。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夕,英国已实现全民普选。
——摘编自钱乘旦《英国通史》
材料三 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所以,应该集中力量制定刑法、民法、诉讼法和其他各种必要的法律。
(1)结合所学知识,解读材料一中“男人就是城邦”的内涵。
(2)依据材料二,指出近代英国选举权的变化经历了哪几个阶段?
(3)材料三体现了怎样的的思想?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具体史实说明我国是如何实践这一思想的。
材料一 18世纪初的英国仍然是男人统治的社会,“社会实际上只承认身为一家之长的父亲的存在……在贵族的家庭里和贵族的社会里一样,每个人的地位是早已规定好的”。无论是法律的规定还是社会的约定俗成,都要求妻子服从丈夫,子女听命于父亲一按照法律条文和惯性,贵族长子独得全部的资产。
18世纪初,控制议会上院的贵族,通过其政治上的特权地位和经济上的巨大优势,利用所建立的家族裙带关系,垄断了整个国家的多种权力。
——摘编自柳波《十八世纪初英国贵族裙带关系初探》
材料二 下表是部分苏州汪氏家族中新式知识分子统计表
姓名 | 经历 |
汪希懂,字孟舒,号策廷 | 生于光绪十三年,监生,京师高等学堂毕业 |
江晋康,字锡候,号接三 | 光绪二十二年入新阳县学,江苏法政讲习所毕业生 |
汪炳台(1888—1955),号星若 | 光绪三十一年入新阳县学,1912年当选吴县议事会议员及吴县参事会参事员,1914年任县立第五高等小学校长 |
汪懋组,号典臣 | 20岁北洋大学攻矿科,后考取江苏省官费留英,时欧战方殷,改往美国入哥伦比亚大学,专攻教育,得硕士学位、1927年创办苏州中学,并任第一任校长,抗战期间江先生为开拓边疆民族教育事业,在云南大理创办理师范学校。1942年底至1945年任西南联大师范学院教授 |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英国改变贵族垄断国家权力局面的主要方式和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苏州汪氏家族中新式知识分子的经历折射的历史变迁。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家族兴衰与社会变迁的关系。
材料一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国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国民依法享有人身、财产、言论、出版、集会、信仰等自由;参议院由各地选派参议员组成,行使立法权;由临时大总统、副总统和国务员行使行政权;法院由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任命的法官组成,行使司法权。
材料二 新中国成立后,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以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和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的颁布为标志,创造性地形成了一系列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奠定了具有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
——摘编自张岂之《中国历史十五讲》
(1)材料一所列条文出自中国近代哪一部重要法律文献?指出其确立的政治体制及历史地位。
(2)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是什么?结合材料二和所学知识,列出新中国成立初期建立的三大民主政治制度。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人们愈来愈认识到,在这篇文献中,属于杰弗逊自己的东西并不那么出色,而出色的东西并不是来自他。……它以华丽的措词宣称所有人“生来就是自由和独立的”。这份宣言认为人的权利包括“享有生命和以各种手段获取和占有财产及追求和获得幸福之自由”。宣言把这些权利与某种神意的、自然的和人民的根源结合在一起。
——[法]雅克·索雷《18世纪美洲和欧洲的革命》
(1)据材料,指出“宣言”中“出色的东西”,并说明这些“出色的东西并不是来自他”的依据。
(2)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说明“宣言”“把这些权利与某种神意的、自然的和人民的根源结合在一起”的意图,并据此说明“宣言”的历史地位。
材料一 人既然是平等的和独立的,任何人就不得侵犯他人的生命、健康、自由或财产。国家的主权属于人民,人民在出让自己的权利时并没有将自己所有的权利交给政府,而是保留了一些重要的权利。如果同一批人同时拥有制定和执行法律的权力,就会给人们的弱点以极大的诱惑,使他们动辄要攫取权力,借以使他们自己免于服从他们所制定的法律,并且在制定和执行法律时,使法律适合于他们自己的私人利益,因而他们就与社会的其余成员有不同的利益,违反了社会和政府的目的。
——摘自洛克《政府论》(1668年)
材料二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
人民之家宅,非依法律不得侵入或搜索。人民有保有财产及营业之自由。
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定行使其统治权。
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
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本约法施行后。限十个月内由临时大总统召集国会。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1)根据材料一、二概括洛克的思想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思想的相似之处。根据所学知识分析相似的原因。
(2)对比材料一二,指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内容超越洛克的思想之处。这种超越的原因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