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对人民自由权有以下规定:
三、人民有保有财产及营业之自由。
四、人民有言论、著作、刊行及集会结社之自由。
……
七、人民有信教之自由。
……
材料二 《中华民国约法》对人民自由权有以下规定:
三、人民于法律范围内,有保有财产及营业之自由。
四、人民于法律范围内,有言论、著作、刊行及集会、结社之自由。
……
七、人民于法律范围内,有信教之自由。
……
材料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对人民自由权有以下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
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请回答:
(1)材料二与材料一相比在人民自由权的规定方面有什么变化?这反映了什么实质性的问题?
(2)材料三与材料二相比在人民自由权方面有哪些进步?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性质。
(3)从近代以来中国法制的发展历程中你获得哪些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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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 1848年12月,法国总统选举中,农民把几百万张选票投向了拿破仑一世的侄子路易・波拿巴,致使路易・波拿巴当上了总统。不久(路易・波拿巴)又发动了政变,建立法兰西第二帝国。到第二帝国末期,由于拿破仑三世减轻赋税的诺言不仅没有兑现,而且变本加厉地横征暴敛,又强迫农民交纳“血税”,把他们的子弟送到战场上当炮灰。他们……“成为拥护共和主义的了,这一转变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
材料二 马克思认为,德意志帝国实质上是一个“以议会形式粉饰门面,混杂着封建残余,已经受到资产阶级影响,按官僚制度组织起来,并以警察来保卫的、军事专制制度的国家。”
材料三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国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国民依法享有人身、财产、言论、出版、集会、信仰等自由;参议院由各地选派的参议员组成,行使立法权;由临时大总统、副总统和国务员行使行政权;法院由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任命的法官组成,行使司法权……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均称为国务员,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材料四 目前中国正在进行当代最伟大的社会实践……中国定将实现一种特殊的民主,这种民主将考虑到这个大国的社会、文化和经济特点,而不是抽象地复制西方资产阶级民主。
(1)根据材料一,指出法国共和制度确立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19世纪末法国与德国政体差异的主要原因
(3)根据材料三概括《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体现的原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颁布有何积极意义
(4)根据材料四并结合所学知识,写出新中国政治体系基本框架的组成部分
材料一 政治团体的大量出现正是建立在革命前的实际经验基础之上的。当革命到来之时,中国受过教育的精英,特别是具有西方政治概念的人,遂以高度的积极性进入政坛;投身、于政治斗争。
——摘编自[美]费正清《剑桥中华民国史》
材料二 1913年袁世凯支持汤化龙,不遗余力为他收买选票,开盘每张选票银元5000元,不久便增至8000元甚至1.2万元。按当时物价,5000元已足购田置产,1万元可使一家达到小康。
——摘编自黄宏《民国初期议会政治的实践》
材料三 曹锅的选票一直开到了每张5000元,1923年10月10日,曹锅以1356万元巨款,终于买到了中华民国大总统的宝座,如愿以偿当上大总统。
——摘编自杨学舞《民国总统档案》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民国政党政治形成的原因。
(2)概括材料二、三反映的现象,并从政治演进的角度加以评价。
材料一 以南京临时国会为中心舞台,惜阴堂为幕后磋商场所,南北通过谈判、妥协与法制程序,终于完成了清朝政权向民国的和平转移。有学者将此称为中国版的“光荣革命”,我看是恰如其分的。我们看到,辛亥革命政权转移等一切重大政治议题,都经过了国会,没有打大仗,减少了流血,这是值得高度评价的。
——摘编自袁刚《国会和辛亥革命》
材料二 美国的共和政体吸收了雅典民主的理念,保障“人民”对政府的参与、信任和制约,意在追求“全体公民的最大幸福”。它用代表制改造了罗马的公民大会,使之成为“委托——代理”的“间接民主”机构。它借鉴了君主制的长处,强化了行政权的功能和作用,并将它赋予单独一个人行使。同时,美国的建国者还从历代的分权理论和制度中获得借鉴,把它加以改造,转化为一种复合的分权和制衡体制,以防止政府某一分支侵夺或垄断权力,从而保证“有限政府”理念的实现。总而言之,美国的共和政体在一定意义上是对雅典民主、罗马共和制和英国宪政君主制加以综合吸收和创造性转化的结果。
——摘编自李剑鸣《“共和”与“民主”的趋同——美国革命时期对“共和政体”的重新界定》
材料三 美国1787年宪法没有建立起司法审查制度。在初期美国政府中,既无财权、军权又无民意基础的最高法院的地位明显低于总统和国会。1803年,最高法院对“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作出判决:法院不能行使宪法没有授予的权力,国会通过的立法如果违背宪法则无效。该判例确立了最高法院有权审查国会立法或总统行政命令是否违宪的司法审查制度,从而使最高法院足以与国会或总统相制街。
——摘编自【美】伯纳德·施瓦茨《美国法律史》
(1)根据材料一、二分别概括中国版“光荣革命”的特点和美国共和政体创造性的具体表现。
(2)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对美国民主制度的影响。
(3)根据材料,并结合世界近代史相关史实,谈谈你对民主制度的形成与发展的认识。
材料一 辛亥革命大事记(部分)
1911年 | 10月 | 武昌起义成功,成立湖北军政府,改国号为中华民国 |
11月 | 全国十几个省去宣布脱离清政府独立,清朝统治土崩瓦解 | |
12月 | 宣布独立的各省代表在南京开会,选举孙中山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 | |
1912年 | 1月 | 孙中山在南京宣誓就职,中华民国成立,随后,南京临时政府成立 |
2月 | 袁世凯在帝国主义支持下,逐渐攫取清政府大全,并向南方革命党人施加压力. | |
2月 | 宣统帝正式下诏退位,清王朝宣告结束 | |
2月 | 袁世凯通电声明赞成共和,孙中山提出辞职,南京参议院选举袁世凯为临时大总统 | |
3月 | 孙中山颁布参议院制定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袁世凯在北京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 | |
4月 | 孙中山正式解除临时大总统职务,临时政府迁往北京 |
——摘编自《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历史必修.第一册》
材料二 第十三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在普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前,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全体会议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在普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得就有关国家建设事业的根本大计及其他重要措施,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中央人民政府提出建议案。
——摘编自1949年《中华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在近代民主化进程中的地位并概述辛亥革命局限性的主要表现。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职能的重要转变,并简述人民政协需要继续存在和发展的目的。
材料一 英特尔高级院士Gene Meieran认为,创新有三种类型:突破性创新,其特征是打破陈规,改变传统和大步跃进;渐进式创新,特征是采取下一逻辑步骤,让事物越来越美好;再运用式创新,特征是采用横向思维,以全新的方式应用原有事物。
——《维基百科》
(1)据材料一,指出“突破性创新”和“渐进式创新”在隋唐政治制度方面各有什么表现?对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发展产生了什么影响?
材料二 雅典的民主政治是“所有现代民主制度的源头”,美国民主政治是资本主义民主政治的典型代表,从美国的民主政治可以看到雅典民主政治的现实意义。
——何亚华《以美国民主宪政为例看雅典民主政治的现实意义》
(2)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从“美国的民主政治”中怎样看到“雅典民主政治的现实意义”?
材料三 将来的正式总统,虽可继续选举袁世凯,但是政治大权应归内阁;因而内阁必由奉党以国会多数派来组织,才能根据约法发挥政党的责任内阁制作用,使国家走上民主政治的正轨。
——陈旭麓《宋教仁集》
(3)据材料,指出宋教仁设计的理想政治体制有什么特点?
材料四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十七条 一切国家机关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经常保持同群众的密切联系,倾听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
第十八条 一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效忠人民民主制度,服从宪法和法律,努力为人民服务。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节选)
(4)据材料四,概括指出1954年宪法为防止出现绝对的权力作了哪规定?
材料一 两汉的经学大师用儒家经义解释现行法律条文,这些注释经过朝廷的批准而具有法律效力,经学与律学关系密切。《唐律疏议》提出“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直接把礼义道德规范纳入其中一些法律条文,使儒学说法典化。明朝朱元璋“明礼以导民,定律以绳顽’•。让民间推荐年高德劭之人向民众宣读并讲解《大诰》《大明律》等,使民众知法畏法,不敢犯法;各地还普遍设立了“旌善亭”,以为表彰劝善之用。最终得以教化大行,秩序安定。
——据陈鹏生主编《中国法制通史》等
材料二 面临近代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黑暗社会和各种思想文化的相互激荡,严复有鉴别有选择地译述孟德斯鸠的《法意》等经典著作。严复认为,国家民族的繁荣昌盛、人民生活的安定幸福,社会的发展进步,都离不开法治的力量。严复主张依法治国,法律应当维护国民的自由权利,建立一套完整的健全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机构,以期伸张正义,维护公理。
——林平汉《严复对中国近代法制思想的贡献》
材料三 制定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是毛泽东确定“五四宪法”的重要使命。宪法对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如何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及其步骤都做了规定。宪法在制定的时候就被确定为过渡性宪法,被作为推进建设社会主义的手段。它成为国宪法史上不可逾越的界碑,成为现行宪法的母本。
——据蔡定剑主编《历史与变革——新中国法制建设的历程》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特点,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其历史作用。
(2)根据材料二,概括严复法制思想的进步性,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思想形成的时代背景。
(3)根据材料三,说明“五四宪法”的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