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高中历史综合库 > 政治史(旧) > 古代希腊罗马的政治制度 > 古罗马的政制与法律 > 罗马法
题型:材料分析题 难度:0.65 引用次数:59 题号:7054883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在春秋末期以前,是根据案情的轻重来判罪,虽然有成文的法律,但却是秘密的,并不公之于众。公元前536年,郑国的子产“铸刑书”,将法律条文铸在鼎上公布于众,这是中国古代第一次公布法律。在子产公布法律23年后,晋国大臣赵鞅、荀寅将该国法典祷在铁鼎上公布于众,这是新势力在晋国取得政权后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铸刑鼎”公布法律,从形式上看,与先王“不为刑辟”的传统不符;从内容上看,与西周以来的“礼”相违背。因此,遭致叔向、孔子等人的抨击。

——摘编自曾宪义《中国法制史》

材料二 罗马建立共和国后,执掌法律(主要是不成文的习惯法)完全被贵族祭司所垄断。遇有讼争,法官徇情枉法,袒护贵族,平民备受欺凌;加上当时高利贷盛行,利率毫无限制,债务奴隶制使平民处于难以生存的境地。贵族的专横激起了平民的反抗,纷纷要求制定成文法。经过八年的激烈斗争,到公元前454年,贵族和平民互相让步,立法委员全部由贵族担任,但法律须经有平民参加的军伍大会通过才能生效。公元前451~450年……将制定的法律刻在板子上,公布于罗马广场,此即《十二铜表法》。

——摘编自周楠《罗马法原论》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郑国“铸刑书”的时代背景及其目的。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贵族和平民通过《十二铜表法》各自获取的利益,综合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比较郑国“铸刑书”与《十二铜表法》所反映的政治斗争差异。
【知识点】 罗马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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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分析题 | 适中 (0.65)
【推荐1】阅读下列材料法治社会逐步取代人治社会,是近(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之一,又是政治文明的重要方面。根据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一   中国法的界定十分模糊,倒是皇帝圣旨、朝廷法令、祖宗遗训更具威力。因为法自君出,皇帝“钦定”法律,皇权置于法律之上,法律对皇权约束作用微乎其微。法律遇到开明皇帝有些用,一遇昏庸暴君,无法无天,所谓“人亡政息”。……这遗风流传至今即权大于法,有法不依,拟法不严,徇情枉法。

——史仲文《中国人走出死胡同》

材料二   “主权属于国民之全体”,“盖国民为一国之主,为统治权之所出”;“一国之政事,悉以宪法行之”。

——孙中山《孙中山全集》

材料三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4年)

材料四   有人评价说:“罗马人在法律方面的建树之所以彪炳世界,是与他们在三个不同阶段的法制探索分不开的。”


回答下列问题
(1)材料一中反映了中国法律制度思想的特点是什么?
(2)材料二与材料一相比,反映出来的法治观念有何不同?结合所学知识,举出近代中国资产阶级以法制取代专制实践的一例。
(3)新中国成立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经历了历史性的跨越。从1949年到1954年间,新中国法治建设取得了哪两项主要成就?
(4)请结合教材知识说出罗马人先后形成了哪三项重要法律成果及罗马法的实质。
2019-09-09更新 | 7次组卷
材料分析题 | 适中 (0.65)
【推荐2】(民主与法治)
(一)

材料一 中国法制起源较早。夏朝法律被称为“禹刑”,西周周公制礼,礼刑互补。秦朝制定《秦律》,以“轻罪重刑”为指导思想,刑罚名目繁多。唐朝制定《唐律疏议》颁行天下,规定了严惩十恶: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成为中国古代法成熟的标志和中华法系的代表。……自此,“法自君出,权尊于法”,“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家族国家本位,息讼无讼,实现社会和谐等成为古代中国基本的立法思想和价值取向,影响后世。……而古罗马法,私法(保护私人利益有关所有权、债权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发展异常充分,以个人权利为本位,权力服从于法律,公开审判,追求正义,法治精神贯穿于罗马法律体系之中。

——改编自张中秋《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

材料二   在评价古希腊时不应该挑剔它哪些没做到,而应肯定它做到了什么。如果运用这条标准,那么古代希腊的贡献及其历史意义也就极其显著而突出。民主政体的理论与实践,丰富多彩的艺术,对个人自由和个人责任心的强调——所有这些都是古代希腊留给人类的光辉遗产。        

——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华法系和罗马法的差异
(2)根据材料二概括雅典民主政治作用
(二)

材料一   未经议会同意,国王无权废除法律或停止法律的执行;

未经议会同意,国王不能征税;

未经议会同意,国王不能在和平时期招募或维持常备军;

材料二   美国历史学家J·布卢姆说:“在费城所起草的宪法是实验时期最伟大的创造性的胜利。……战后人们最初反对君主制和贵族政治的思想,引导美国人建立了软弱无力中央政府(国家结构的错误 ),新的宪法则建议有一个权力很大的行政首脑和同众议院权力相当的参议院。……全世界都说过,像美国规模这么大的国家,要建立共和制度是不可能的。……但是这里居然兴起了一个新型的共和国,一个虽然疆域和人口扩大十倍,但依旧对人民负责的政府,一个其人民不是作为互相对垒的公民,而是作为一个国家的平等公民联合起来的联邦。”

材料三    第二条 帝国依据本宪法规定在联邦领土内行使立法权,帝国法律应高于各邦法律。

第十一条 联邦的主席职位属于普鲁士国王,普鲁士国王享有德意志皇帝的尊称。

第十二条 联邦议会与帝国议会的召集、开会、延会、闭会之权属于皇帝。

第二十条 帝国议会由秘密投票的普遍和直接选举产生。

——蒋相泽《世界通史资料选辑·近代部分下册》


(3)材料一标志什么政体的确立?
(4)材料二美国国家结构的错误指什么?如何解决?
(5)材料三划线部分体现该宪法的什么特点?
2020-07-29更新 | 18次组卷
材料分析题 | 适中 (0.65)
名校
【推荐3】古代罗马的法律体系

材料一   根据自然原因在一切人当中制定的法为所有的民众共同体共同遵守,并且称为万民法,就像是一切民族所使用的法。

——盖尤斯《法学阶梯》

材料二   罗马法规定:不得基于怀疑而惩罚任何人。与其判处无罪之人,不如容许罪犯逃脱惩罚。公民的奴隶被人拐走或偷跑掉,此公民要求法律受理就要找法官,向他申明:根据某某法律,我认为此奴隶应归我所有,法官确认后才能受理。当事人若不向法庭提起诉讼,法庭即不予受理。一个人除非被判有罪,否则即是无罪之人;一个被控有罪的人,可在宣判前为自己辩护。

材料三   法律乃是自然中固有的最高理性,它允许做应该做的事情,禁止相反的行为。当这种理性确立于人的心智并得到实现,便是法律。

——西塞罗


问题
(1)材料一中的“一切人”指的是哪些人?
(2)材料二、材料三反映出古代罗马人怎样的法治精神和法律意识?
(3)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概述古罗马人法治精神所产生的影响。
2021-08-17更新 | 44次组卷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