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高中历史综合库 > 政治史(旧) > 近代中国反侵略、求民主的潮流 > 辛亥革命 > 中华民国的建立和帝制的终结 >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革命果实落入袁世凯手中
题型:材料分析题 难度:0.4 引用次数:83 题号:7180489

阅读下列材料,完成问题。

材料一 1912年3月11日,孙中山签署并颁布了由参议院制定的《临时约法》。1921年他却在《五权宪法》中指出:“在南京定出来的民国的法里头,只有‘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国民全体’的那一条,是兄弟所主张的,其余都不是兄弟的意思。”在一次讨论中他又说:“内阁制,纯恃国会,中国本身基础,犹甚薄弱……国会且然,何有内阁?……我以为这个执行约法,只有一年半载的事情,不甚要紧,等到后来再鼓吹我的五权宪法,也未为晚。”

——据李伟迪《孙中山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等

材料二 辛亥前后,人人言变法,人人言革命,太重视了制度,好像只要建立制度,一切人事自会随制度而转变。因此只想把外国现成制度,模仿抄袭。甚至不惜摧残人事来迁就制度。在新文化运动时期,一面高唱民主,一面痛斥旧传统,旧文化。我们试问是否民主政治可以全不与此民族之文化传统有关联,而只经几个人的提倡,便可安装得上呢?……其实中国历史上以往一切制度传统,只要已经沿袭到一百两百年的,也何尝不与当时人事相配合。又何尝是专出于一二人之私心,全可用专制黑暗四字来抹杀?

——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序言

材料三 孙中山晚年颇为深刻地认识到,建立共和,“民权何由而发达?则从团结人心,纠合群力始”。可是,“十年以前,非特一般人不知共和为何物,即知识阶级亦鲜解共和真理”,更有甚者,许多人“不但不知共和的好处,反而希望满清复辟

——董方奎《评孙中山晚年政体思想的飞跃》

(1)根据材料一,概括指出孙中山对《临时约法》不满意的理由,结合当时政局,指出他依然签署和颁布《临时约法》的主要原因。

(2)据据材料二,归纳钱穆先生的主要观点。材料三中孙中山的观点与课本关于“民主共和观念深入人心”的论断是否矛盾?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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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分析题 | 较难 (0.4)
【推荐1】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英国议会上、下两院在1689年通过了《权利法案》,意在避免当年(1660年)斯图亚特王朝复辟的前车之鉴。这部权利法案之所以能够成功实施,关键在于妥协原则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应该指出,没有这两位君主的大智大勇和妥协精神,光荣革命的宪制也是难以达成的

——高全喜《英国宪制中的妥协原则》

材料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人民享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信和信教的自由;人民有请愿、诉讼、考试、选举及被选举等权利

——白寿彝《中国通史》

材料三:习近平同志指出,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年来,我国宪法以其至上的法制地位和强大的法制力量,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

——许安标《宪法及宪法相关法解读》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前车之鉴”的含义,并分析议会和“两位君主”各自的妥协之处。
(2)根据材料二概括《临时约法》上述条款蕴含的政治原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临时约法》颁布的意义。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现行宪法”制定的年份及其历史地位。简述“现行宪法”制定以来,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举措。
2019-01-08更新 | 91次组卷
材料分析题 | 较难 (0.4)
名校
【推荐2】中国是一个文明古国,在未来的发展中,要对人类社会发展有更大的贡献,就不仅要创造先进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而且要创造先进的政治文明。

材料一:辛亥革命以革命的方式解决了中国现代化过程中的政治文明选择问题,传统政治文明中的制度体系因此全面崩溃,辛亥革命标志着中国的政治文明开始从传统走向现代。

材料二:从近代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实践的破产中,中国共产党深深意识到:中国实现民主共和的理想必须与民族解放和国家独立紧密结合。

材料三: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报告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报告从七个方面阐述了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


请回答:
(1)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材料一中“传统政治文明中的制度体系因此全面崩溃”的具体表现。列举辛亥革命在现代政治文明体系建设上取得的显著成就。
(2)根据材料二说明近代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实践破产的重要原因。结合所学知识,比较新中国和中华民国在政治文明制度建设上的本质异同点。
(3)根据材料三和所学知识回答,改革开放初期,民主政治是怎样重建与完善的?
2019-05-07更新 | 107次组卷
材料分析题 | 较难 (0.4)
名校
【推荐3】法律的历史和文明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关联。

材料一   关于法律,东西方先哲的认识不尽相同。孔子认为法律的推行与统治者关系密切,“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圣人治国依靠礼乐,所谓“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他还主张“父为子隐,子为父隐”,即认可亲人之间包庇犯罪。亚里士多德认为城邦政体在法律推行过程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如果城邦人的习惯和教育不服从政体的精神,最卓越的法律也没有用。”他还强调执法要公正,认为“法律控制所有的人”。良好的社会秩序基于对法律的遵守。


(1)阅读材料一,指出孔子和亚里士多德在法律认识上的差异。

材料二   公元前449年罗马颁布《十二铜表法》,公开了诉讼程序、债务、家庭关系、财产继承等方面规定。到公元前3世纪中叶,罗马法律统称为公民法,内容侧重于国家事务和法律程序等方面。由共和国到帝国的过程中,罗马法更为注重调解贸易及财产等经济和民事纠纷,以自然法观念指导,认为人人生而平等,都有资格享有某些基本权利。在帝国时期,法律逐渐影响到国家和个人生活各个领域,规范了行政行为,调节了大量商业纠纷和债务、继承等个人财产关系。罗马帝国灭亡后,对罗马法的研究在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两度掀起热潮。罗马法成为近代资产阶级法学的渊源和近现代法律的先驱。

——摘编自朱汉国主编《历史》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近代西方发展历程,分析说明罗马法的思想内容对西方资产阶级法学影响深远的原因。

材料三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
临时大总统……总揽政务,公布法律,经参议院之同意,得宣战媾和及缔结条约。
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
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
人民得享有各项之自由权。


(3)阅读材料三,从时代需要的角度分析其历史作用。
2019-06-21更新 | 95次组卷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