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高中历史综合库 > 政治史(旧) > 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 > 从汉至元政治制度的演变 > 监察与谏议
题型:材料分析题 难度:0.65 引用次数:73 题号:7248682

唐朝与前朝相比,各种治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为唐朝的繁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姚崇、宋璟都是玄宗时的良相。玄宗总揽政务之后,宰相从4人进一步减为2人。另外,由宰相担任的高级职务空缺的现象变得普遍了。714—724年,无尚书仆射。这一情况导致门下省和中书省职能的逐步合并。他们渐渐变成一个协调的组织,既负责制定和起草政策,又负责法律的审查和复审。还充当与皇帝一起负责重大决策的秘书处的少数重臣。总之,权力稳步地集中于宰相们,特别是集中在德高望重的宰相之手。

——摘编自【英】崔瑞德编《剑桥中国隋唐史》第316-317

材料二 唐朝御史台组织机构完备,长官为御史大夫,其职责是“掌以刑法典章纠正百官之罪恶”。御史台完全独立于三省六部等行政机构,可以对中央和地方的百官进行监察。其次是监察机构法定化,御史台和三院的运行依据是《唐六典》,该法详细规定了御史台的员额、品级、权限及其与其他机关的关系。同时集传统法典之大成的《唐律疏议》成为御史履行职责、纠察犯罪、弹劾百官的主要法律依据,使御史弹劾过程有法可依。御史制度加上谏官制度、史官制度和“罪己诏”制度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皇权与权臣的专横,表明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成熟性和稳定性。

——摘编自余钊飞《整肃纲纪、察举百官的唐代御史制度》

完成下列要求:


(1)依据材料一,概括玄宗时期相权发生的变化。依据材料二,概括唐朝的御史台有哪些功能与特点?
(2)皇权专制最大的困境就是难以纠错,据材料二指出唐朝是如何防止政策失误的?
【知识点】 监察与谏议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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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分析题 | 适中 (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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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1】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唐朝采取由吏部对全体公职人员进行政绩考核的考课制度,正所谓“纤介之迹,皆属考功”。考课的标准可分为为官道德和任职才能两方面。为官道德为“四善”:即“一曰德义有闻,二曰清慎明著,三曰公平可称,四曰恪勤匪懈”。任职才能按照官员的不同职责分为“二十七最”,如“训导有方,生徒充业,为学官之最”。其考课方法是根据“四善”和“二十七最”的考课标准,分别为上上、上中、上下……下下九个等级。办法规定,“进考之人,皆有定限,苟无其功,不要充数”。另外,唐朝还在不同时期临时规定了一些特殊的考课标准,如贞观年间规定“刺史县令以下官人,若能使婚姻及时,鳏寡数少,量准户口增多,以进考第”。考课的奖惩大致有职位变动、品阶升降、俸禄增减、荣辱与夺等。贞观二十年,巡察使进奏地方官考课等第后,太宗亲自决断,“以能进擢者二十人,以罪死者七人,流以下除免者数百千人”。

——据《中国古代廉政制度史》等整理

材料二 宋代和明代地方行政和监察制度比较表

宋代明代
地方行政设四监司,分掌财政、军政、刑法及仓谷;各州加设通判,知州发出的政令须由通判副署;通判可直接向中央报告地方吏治的得失各省设三司,分掌行政、军事及司法,互不统属,直隶中央;分封子孙为王,以镇守地方,屏藩皇室
监察制度设独立的谏院和御史台,监察百官,以监督宰相为要务中央设都察院,监察百官;置十三道监察御史,巡视地方

(1)根据材料一,概括唐朝考课制度的主要特点。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唐朝考课制度的历史作用。
(2)根据材料二,概括指出宋、明两代地方行政和监察制度的异同。
2020-09-03更新 | 178次组卷
材料分析题 | 适中 (0.65)

【推荐2】制度构建反映时代特色。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在古代中国,君主要想统治一切,就必须依靠官僚集团来实现;同时君主也需要对内外官僚进行严密控制,这就需要一种督察百官的力量。同时,为避免君主在用人行政方面出现重大失误,需要设立一个机构来进行协调和制衡。我国历代监察都实行独立垂直的管理体制,不对地方行政长官负责。历代王朝都把监察官员视为防止官吏腐败的最后一道防洪堤,故而对他们委以重任。监察官员是“秩卑而命之尊,官小而权之重”。

——整理自蒋云贵、戴正良《论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借鉴意义》

(1)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中国古代推行监察制度的原因及特点。

材料二孙中山认为“吾国昔为君主专制国家,因人而治,所谓一正君而天下定。数千年来,只求正君之道,不思长治之方。而君之正,不可数见。故治常少,而乱常多,其弊极于清季。”为防止人治,《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2)据材料二,指出孙中山主张以法治取代人治的原因。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临时约法》规定的主要原则。

材料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1998年,吉林省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农村采取了“海选”方式提名初步候选人。还有的地方实行“一次性投票选举”,在选举中获得法定的当选票数时,即为正式当选。

——人教版教材高中历史必修Ⅰ

(3)依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建国初期的三大政治制度及新时期为进一步健全民主政治的主要措施。

2017-12-21更新 | 37次组卷
材料分析题 | 适中 (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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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3】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明朝)洪武初年的监察机关称御史台。洪武十五年(1382年)十月改称都察院,长官有左、右都御史等,专职弹劾百司。都察院下设十三道监察御史,定员110人,职纠内外官员。监察御史秩正七品,官阶虽低,威权甚重,外出巡按,号称“代天子巡狩”,“大事奏裁,小事立断”,“历代均不能望其项背”。明代还建立御史出使巡按地方的制度,出巡之官受皇帝之命,还可兼管地方其他事务,明代还将地方分区监察与中央按系统监察相结合。

给事中制度是独立于都察院之外的另一套监察体系。明初统设给事中,洪武六年(1373年)始按六部的建制分设六科。洪武十年隶承敕监,十二年改隶通政司,十三年置谏院,成为独立机构。凡大臣奏章发下,分类抄出,其有违误,则予驳正。对御史、给事中违法失职行为的处罚也是极为严格的,“若知善不举,见恶不拿,杖一百,发烟瘴地面安置”。同时也对忠于职守的御史、给事中给予奖励。

——朱绍侯《中国古代史》

材料二   到19世纪,在中小资产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压力下,英国议会又历经三次议会改革,进一步完善其监督英王和政府及司法机关的职能。……议会监察,是“民意代表机关”(议会、国会)对政府施政、财政、人事等其他法定事项的监督检查,包括同意、纠正、纠举、弹劾、审计以及为完成这些任务所必需的质询、视察和调查、投不信任票等事前防止,事中纠正和中止,事后惩戒和救济等监控规程。时至1967年,英国议会通过了《议会监察专员法例》,并正式成立了英国议会监察专员署。议会监察专员署是一个独立机构,其职责是:受理公民投诉、监督政府机构及其工人员。

——张恒《英国监察制度:在漫长曲折的道路上逐步形成》


(1)根据材料一,概括明代实施监察的重要举措并归纳明代监察制度的特点。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比较明朝监察体制与英国近代监察体制的异同点。
2019-04-25更新 | 63次组卷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