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用抽签的方法来选举国家的领导人是非常愚蠢的,没有人愿意用抽签的办法来雇佣一个舵手、或建筑师、或吹笛子的人、或任何其他行业的人,而在这些事情上如果做错的话,其危害是要比在管理国务方面轻得多的……民主唯有在领土狭小的城市国家(城邦)中才有可能,在这些国家乡居的公民进城参加公民大会可以朝出暮归,人民间相互比较熟悉,一国政务比较简单,易于在公民大会上讨论和表决。
——摘自《古代西方的城邦政治》
(1)根据材料一,结合所学知识指出雅典民主政治的弊端。
材料二第一条,国会是最高立法机构,由参、众两院组成,第二条,行政权属于美利坚合众国总统。总统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同时又是陆、海、空总司令,执掌最高军事指挥权,有任命高级官吏、缔结条约的权力。第三条,合众国的司法权属于最高法院,最高法官由总统经参议院同意后任命,如无失职行为,得终身任职。
——摘编自1787年联邦宪法
材料三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国务总理及各总长,均称为国务员。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有国务员副署之。法官有独立审判的权力。
——摘编自《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2)根据材料二、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1787年联邦宪法规定的美国政体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的中华民国政体的相同之处,并分析两者在总统权力设置上的差异及其原因。
材料四:全国人大和政协召开情况表
自改革开放以来,全国人大于1982年全面修改了宪法,以后又通过了四个宪法修正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200多件现行有效的法律。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7500多件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了600多件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中国民主政治建设》
(3)据材料四,概括新时期民主法制建设的主要成就,指出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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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各题。
材料一秦统一,将重农作为基本国策布行天下。始皇二十七年下令对全国民众“赐爵一级”;三十一年,“赐黔首里六石米、二羊”,普遍提高农业劳动者的政治地位。同时,“使黔首自实田”,承认既有土地占有关系,并以法律形式予以保护。汉初,国家财富匮乏,实行了“轻徭薄赋”和“与民休息”政策,使生产逐渐得到恢复和发展。文、景帝皆强调农为天下之本,亲自参加籍田礼,以示鼓励农业生产之意。至武帝时,更是“用事者争言水利”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保持农业稳产高产。
——摘编自《先秦以至秦汉时期中国古代粮食安全思想探析》
材料二近代以来,中国社会的重农传统不断受到挑战,农业的基础地位开始动摇,“以商立国”“以工立国”的思潮叠起,洋务大员举办军工民用企业兴致盎然,对农业的现代化却熟视无睹。然而,走上革命之路的孙中山对“三农”问题倒不曾忘怀。他在《农功》一文中指出,“以农为经,以商为纬,本末备具,巨细华赅,是即强兵富国之先声,治国平天下之枢纽也。”他认为,农业是“其他种种百业之母”,农业一兴,“则凡百事业由之而兴矣”。
——摘编自《孙中山对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思考》
材料三20世纪七十年代末期,人民公社体制的自身弊端使它难以为继,由农民创造的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更加速了它的瓦解。1983年,存在25年的公社制度被正式废除。公社政治上的作用转移到新成立的乡镇政府。农村受压抑的经济潜力的成功释放带来经济利益关系的变革,使农村社会呈现出显著变化……有些地区在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过程中,由于缺乏正确引导,集体财产被哄抢,公共设施因无人管理而荒废,党的方针政策不能顺利贯彻,政权管理机制在村一级出现断层,农村社会呈现无序状态。乡村基层组织的资源动员能力和国家调控能力的普遍弱化,不能不使国家急需以新的组织形式来重建农村秩序。正是农村经济、社会结构的这种变化,使村民自治应运而生。在198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10年后,……村民自治走向法制化和制度化,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
——摘编自薛钰《试论中国农村经济改革与政治民主建设的互动关系》
(1)根据材料一、二指出秦朝与西汉统治者在重农举措上的不同及其共同作用,归纳出孙中山的重农主张并简要分析。
(2)依据材料三,概括我国农村的主要变化。结合所学知识,阐述以上材料中的重农举措所体现的时代特征。
材料一 帝国主义和中国封建主义相结合,把中国变为半殖民地和殖民地的过程,也就是中国人民反抗帝国主义及其走狗的过程。辛亥革命是近代以来完全意义上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但是,袁世凯很快就窃夺了辛亥革命的果实,中华民国看似有国会、有《约法》、有众多政党,但实际上政权都操纵在袁世凯和北洋军阀手中。1913年3月国民党领袖宋教仁遭暗杀,他和许多人所期待的议会民主制度成了泡影,随后,为了换取支持,袁世凯基本接受了日本提出的严重损害中国主权的“二十一条”,时人感叹道:无量头颅无量血,可怜购得假共和。
——摘编自中央电视台《复兴之路》解说词等
材料二 1982年9月召开中共十二大之后的5年,加上1987年召开的十三大之后的5年,是中国共产党人坚持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继找到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道路,实现第一次历史性飞跃之后的第二次历史性飞跃(的十年)。民族的复兴离不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政治文明的发展,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摘编自中央电视台《复兴之路》解说词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近代中国民主革命的主旋律,并简要评价辛亥革命。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内涵,并谈谈近现代中国政治民主化进程给我们的启示。
【推荐3】制度创新是社会进步的重要体现。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英特尔高级院士Gene Meieran认为,创新有三种类型:突破性创新,其特征是打破陈规,改变传统和大步跃进;渐进式创新,特征是采取下一逻辑步骤,让事物越来越美好;再运用式创新,特征是采用横向思维,以全新的方式应用原有事物。
——《维基百科》
(1)据材料一和所学知识,指出“突破性创新”和“渐进式创新”在隋唐政治制度方面的表现。
材料二 英国通过“光荣革命”克服了专制王权,议会成为最高权威。在君主立宪制的政治框架内,英国又用和平、渐进方式实现政治权力的转移,从而完成了政治民主化历程。
(2)结合史实概述“光荣革命”后至19世纪中期,英国是怎样用和平渐进方式实现政治权力转移,推动政治民主化进程的?
材料三 1901年,张之洞提出:“西法最善者,上下议院相互维持之法也。中国民智未开……下议院此时断不可设,若上议院则可仿行。”(欧洲常例,下议院为平民院,上议院为贵族院)
(3)张之洞的言论中体现了新旧时代的矛盾,依据以上材料说明张之洞政治思想中的矛盾之处。
材料四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国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国民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宗教信仰等自由。确立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中华民国之宪法由国会制定”。
(4)从社会近代化的角度指出《临时约法》的进步意义。中华民国确立的政治体制与中国古代的权力制衡体制有何不同?
材料五 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三条宪法第五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5)根据材料三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对世界政治文明的继承和发展的表现
材料一 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遂,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明王贤臣而弗易也,则人主虽不肖,臣不敢侵也。……人主之大物,非法即术也。法者编著之因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也。术者藏之于胸中,而潜御群臣者也。…故治民无常…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
——摘编自《韩非子》
材料二 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在南京成立,孙中山宣誓就任第一任临时大总统。…3月11日,孙中山以临时大总统名义颁布了临时参议院制定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约法规定:中华民国的主权属于全体国民;国民不分种族、阶级、宗教信仰,一律平等;国民有人身、居住、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宗教信仰及…自由和权利;以参议院、帖时大总统、国务院、法院行使其统治权,国务员须副署临时大总统公布的法律及命令;等等.
——《中外历史纲要(上)》
材料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书,如果说宪法重在限制公权力,那么民法典就重在保护私权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编纂民法典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编纂民法典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需要,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增进人民福祉、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
——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说明》整理
(1)仔细阅读材料一,概括韩非子思想理论的特点。结合所学,简述法家理论所起的作用。
(2)关于辛亥革命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有以下观点可供讨论:①有人认为辛亥革命是中国社会转型的开始。②有人认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通过“缉美追欧,旧邦新造”而具有现代化特色。阅读材料二并结合所学,选择分析:侧重①,请从政治、经济、思想文化三个层面予以说明。侧重②,请结合约法内容予以说明,并指出该法在民主化进程中的地位。
(3)根据材料三,结合所学,简述中国在“文革”后“依法治国”方略形成的过程。
【制度探索】
材料一宋朝的中央政府是“三权分立”的,行政,军政、财政分别由中书、枢密院、三司三个机构管理。中书就是传统意义上的宰相府。但是,跟传统宰相府包揽一切、无所不统不同,宋朝的中书不管军政,也不管财政,枢密院的级别比中书略低,三司更低,但是,这两个机构的长官都是直接对皇帝负责的。框响院负责军队的调度等。三哥负责国库里究竟还有多少钱等。
——摘编自越冬梅《北宋精致的分权制街》
材料二宪政制度能够在英国产生有赖于英国传统习惯和中世纪分封制度中有丰富妥协因素……克伦威尔在内战后借助议会军建立起来的专制统治使得英国人充分认识到,通过圣洁的革命建立起来的专制统治比传统君主制度危害更大。
——王从圣《各国民主制度的建立途径》
材料三《临时约法》的失败固然是由于当时的中国社会政治环境所造成,但其本身存在的严重缺陷,乃是导致其失败的根本原因。由于《临时约法》的制定在形式上就缺乏代表性,所以在内容上很难反映各阶层意见,其内容虽然是先进的,但从其形式来看,科学性、民主性均有所欠缺,宪政在一个国家的确立,往往是几代人努力的结果,绝非一朝一夕所能完成,尤其是像中国这样一个几千年专制的国家。
——音正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主要缺陷》
【官员选拔与法律教化】
材料四1853年《诺斯科特——屈威廉报告》确定了招收文官一律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英国文官守则总纲规定:文官必须效忠国家,不得将个人利益置于职责之上,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必须诚实正直。文官考试及第并开始工作后,对其日常工作随时都予以监察和考核。对成绩卓越者越一级提升,对成绩欠佳者,给予指导和告诫,无法胜任者,则通过一定程序予以降级。英国有完善的法制,文官犯罪与一般公民同罪如犯伤人、强奸、放火、严重读职等罪,不仅将被开除公职,而且在出狱以后也很难再找到工作。由于文官被视为一崇高而光彩的职业,享有公正清廉的声誉,英国的文官也以此而自豪,这种高度的荣誉感使他们自尊、自重、自律,不愿抛弃个人的前程而去以身试法。
——摘编自杨联华《英国廉政制度评价》
材料五1903年,清政府特设修订法律馆,力图“参酌各国法律”,订立“务期中外通行”之法律。此时的民法学以翻译外国民商法及论著为主,少有中国学者独立研究的论著。民国时期。中国学者民法学研究论著日渐增多,成为这一时期民法学的主体。同时,由于借签了德、日瑞士等国立法,此时领行的民法典是当时世界是较为先进的民商法律体系。新中国成立后,对源于西方的法学理论尤其是私法理论采取了排斥和否定的态度,全盘接受了苏联的社会主义民法学理论,使清末以来的民法学理念中止。20世纪5年代中期以后,政治运动不断,社会法制修道破坏。改革开放后,中国法学界对源自西方的公私法理论的志度退渐变得理性起来。人们开始有意识介绍西方国家公法和私法划分的理论。1992年来,民法是私法的观念渐渐得到法学界的认可,身份平等、权利神圣等私法理念备受推崇。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民去学在重新构建私法理论体系的过程中,顺应了现代民法及民法学的发展趋势也适应了社会发展的需要。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人大常委会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将于2021年1月1日施行。
——摘编自《改革开放以来民法学的理论转型》等.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宋代中央政府机构设计表现出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指出英国建立宪政制度的有利条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近代英国君主立宪制开始确立的标志。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辛亥革命未能在中国实现宪政的原因。
(4)根据材料四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近代英国文官廉政建设主要特点并说明其历史背景
(5)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近现代中国民法建设演变的特点,并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制定的意义。
材料一 现代宪法宣誓制度脱胎于带有宗教色彩的宣誓仪式,并在现代法治精神的引领下逐渐成为宣扬宪法文化的支撑制度。宪法宣誓制度的雏形可追溯至英国1215年的《大宪章》,近现代西方国家的宪法宣誓制度借鉴了英国《大宪章》的立法思想,纷纷将宪法宣誓作为一项基本制度沿袭下来,宪法宣誓制度必须遵循极为严格的程序,彰显出宪法宣誓的庄严性,这种仪式化功能唤醒、激发和强化了人们内心对宪法遵从的观念,真正在内心对宪法产生认同和依赖,从而信仰宪法。“通过宣誓仪式,生存的世界和想象的世界借助于一组象征形式而融合起来,变为同一个世界,而它们构成了一个民族的精神意识”。宪法宣誓的誓词就是将参与宣誓的国家领导人及公职人员的职责宣告于世,并遵照宪法对其职责予以约束,公民个人权利意识的觉醒、自由、独立、民主等理念逐渐成为个人权利诉求的重要内容,资产阶级也将这些个人权利诉求作为宣扬内容,因此获得民众的广泛支持。
——摘编自赫然 王鑫磊《西方宪法宣誉制度给我国的启示》
材料二 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就职宣誓主体涵盖从中央到基层各类群体,大多数西方国家的就职宣誓仪式带有宗教色彩,但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的就职宣誓是一种宣扬政党政治理念的政治仪式,体现了对中国共产党红色文化的政治传承。通过党员干部的就职宣誓可以确保就职宣誓人员时刻受到宪法的警示、内心的约束和人民的监督,进而让宣誓人员真正做到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目的,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法治建设的发展需要。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把马克思主义写在自己的旗帜上,把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信仰看作是共产党人的命脉和灵魂,党员干部就职宣誓也可以更好地重塑他们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摘编自王艳卓《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就职宣誓制度研究》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西方国家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主要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就职宣誓制度的特点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