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高中历史综合库 > 政治史(旧) > 现代中国的政治建设与祖国统一 > 新中国的成立及其民主政治制度的建设 >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
题型:材料分析题 难度:0.65 引用次数:42 题号:8329608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二:1979年7月,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了新的《选举法》,1979年《选举法》与1953年选举法相比较……将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由未改变成分的地主、剥夺政治权利的反革命分子和刑事犯罪分子,缩小为依法律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将直接选举从人民公社、镇、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扩大到县和自治县一级,在选区划分上,将按选民居住情况划分选区,改为可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和居住状况划分选区,将只有不属于党派、团体的选民或代表才能联合或单独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的规定,改为任何选民或代表只要一人提出,三人以上附议即可提名推荐候选人。

——摘编自宋学成《人大代表选举制度论析》


(1)根据材料一,概括1953~1954年我国人大代表选举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1979年新《选举法》颁布的背景。
(3)根据以上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人大代表选举制度实行的意义。

相似题推荐

材料分析题 | 适中 (0.65)

【推荐1】新中国成立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开启了新的征程。

材料一   毛泽东于1949年1月在关于时局的声明中将“废除伪宪法”“废除伪法统”作为和平谈判的重要条件之一。1949年9月通过的《共同纲领》规定:“废除国民党反动政府一切压迫人民的法律、法令和司法制度,制定保护人民的法律、法令,建立人民司法制度。”刘少奇多次强调,党的决议,只有经过人民政府的法定机关的宣布,才能具有法律上的效力;要牢固树立守法意识,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为了“以人民的新法律作依据”执政,制订了具有宪法性质的《共同纲领》和1954年宪法。依据宪法又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一批基本法律和重要法令。

——摘编自孙泽学、汪茜《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共依法执政述论》

材料二   1979年以来,我国的法制建设逐步走上平稳化、正规化,八二宪法及其四个修正案是我国国家最高政治生活的圭臬。立足于改革开放,创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满足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需要的民商经济法律制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为代表,在30年时间内,我国先后颁布了两部刑法典,同时又对刑事诉讼法进行了修改,这同样是针对改革开放之后出现的新情况而进行的适时立法。至1990年代中期,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将“依法治国”写入宪法。

——摘编自张晋藩《法治的脚步:回顾新中国法制60年》

(1)根据材料一,概述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实践。

(2)回顾新中国民主法制建设的历程并谈谈你的认识。

2018-11-11更新 | 75次组卷
材料分析题 | 适中 (0.65)
名校
【推荐2】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是民主和法治,两者相辅相成,互相依存,互相促进。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中国古代“明法度,定律令,皆以始皇起”,法律是君主个人意志的体现,皇帝集国家立法、行政、司法和军事指挥权于一身,决策具有独断性和随意性。

材料二   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国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院、法院行使其统治权。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                                          ——19123月《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材料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摘自1954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秦始皇建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据材料一概括该制度的核心。这一制度存在哪两对矛盾
(2)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的历史意义。
(3)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哪一次会议制定的它确定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是什么
2018-01-01更新 | 44次组卷
材料分析题 | 适中 (0.65)
【推荐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是在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创立并逐步成熟的,基本标志是中央专门监察机构的出现和地方监察体系的初具规模,秦设御史大夫,且为副相,在郡设监郡御史监察郡政。汉设御史府,与丞相府并重;丞相遣刺史往地方监察,郡守以下设督邮,负责属地监察。魏晋时御史台独立,成为皇帝直接领导的国家专职监察机关,中央监察机构初步统一,监察职权有所扩大。唐宋时御史台内分设台院、殿院、察院三个各有侧重、分工合作的系统,在地方则建立起多重监察制。明清时,御史台易名为都察院,官员设置有所缩减,比较简约精干,大体与中央六部和地方十三布政使司行政系统相适应;分工比较明确,各司其职。

——改编自纪宝成《中国古代治国要论》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发展的特点。并结合所学分析其历史作用。

材料二   1912年3月11日,孙中山签署并颁布了由参议院制定的《临时约法》。1921年他却在《五权宪法》中指出:“在南京定出来的民国的法里头,只有‘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国民全体’的那一条,是兄弟所主张的,其余都不是兄弟的意思。”在一次讨论中他又说:“内阁制,纯恃国会,中国本身基础,犹甚薄弱……国会且然,何有内阁?……我以为这个执行约法,只有一年半载的事情,不甚要紧,等到后来再鼓吹我的五权宪法,也未为晚。”

——据李伟迪《孙中山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等


(2)根据材料二,概括指出孙中山对《临时约法》不满意的理由,并结合当时政局,说明他依然签署和颁布《临时约法》的主要原因。

材料三   新中国60年民主政治的发展是一个不可分割的延续过程。改革开放前30年的民主建设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搭建了基本的制度框架,后30年我们在民主政治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是在前30年民主建设成就的基础上和前30年奠定的民主制度框架内取得的。没有前30年的民主存量,就不可能有后30年的民主增量。

——俞可平《60年来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2009年)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改革开放前30年搭建的“基本的制度框架”有哪些?改革开放后30年实现的“民主增量”又有哪些具体表现?
2018-12-14更新 | 60次组卷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