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在讲《财产留给谁》这节课之前,老师收集到同学们一些主要的困惑。请从所给的法律条文中找到法律依据,分析并解答下列困惑。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节选)
第一章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二章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章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章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1)小华父亲去世,生前没有留下遗嘱,该怎样处分父亲的遗产?
(2)独生子小明没能继承去世父亲的全部遗产,请分析原因。
(3)爷爷家的保姆获得了去世爷爷的部分遗产,这合法吗?请简述理由。
(4)在遗产继承问题上发生纠纷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