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8周岁的学生小光等三人,因父母工作忙,疏于管教,平时在校不认真学习,常与社会上的闲散青年交往,沉迷网络游戏。为了获得上网的费用,他们在某茶庄附近多次对路过行人持刀抢劫。最终,人民法院依据刑法分别判处三人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1)小光等三人的持刀抢劫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请结合材料写出你的判断理由。
(2)为避免类似案件的发生,请你向同龄人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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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境一 小方的邻居在小区公共绿地里种菜。小方劝邻居不要这样做,邻居却说:“这是我的自由!”
情境二 小方在商场买了双鞋,穿了两天,脱胶了。
情境三 2023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实施。为此,学校举行了主题教育活动,小方和同学们表示要以实际行动保护黄河。
(1)情境一中,如果你是小方,你怎么回应邻居?请运用教材观点作答。(至少写出两条)
(2)情境二中,小方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维权?
(3)情景三中,为了号召全校师生共同参与保护黄河,你和小方将采取哪些宣传方式?(写出两个即可)
【推荐2】材料一: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不仅在案件数量上急剧增加,而且犯罪年龄相对提前。调查发现,绝大部分未成年人在犯罪发生前,就已沾染上许多不良恶习;70%左右的犯罪与网络有关,网络内容良莠不齐,特别是色情、暴力等内容对未成年人影响极大,容易诱发犯罪;经常在一起吸烟、酗酒的人,可能在烟、酒的维系下结成不良团伙,实施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除此之外,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取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等,也可能诱发未成年人犯罪。
材料二:2017年4月7日,一段“福建南安惊现校园欺凌”的视频在网上流传,经调查,该事件发生在一巷子内,视频中被踢打的女生系某校七年级学生赵某,两名打人者并非在校学生。事情起因系赵某与视频中打人者吕某在QQ群里发生口角冲突,进而约在校外理论。当日11时40分左右,吕某纠集黄某等在一巷子内对赵某进行踢打……
(1)材料一启示我们应该如何远离违法与犯罪?
(2)如果你遇到类似材料二中的伤害事件,你会如何做?
2021年11月19日,首届中国网络文明大会在北京召开。截至2021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32亿,联网普及率达73.0%,但随之而来的是个人信息被非法收集、被泄露事件层出不穷。因此,2021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也成为本届大会的热议话题。这是一部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专门法律,与《民法典》《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共同编织成一张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网”。
(1)非法收集、泄露个人信息侵犯了公民的什么权利?
(2)结合上述材料,运用“厉行法治”的知识,说明用法律共同编织成一张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网”的必要性。
(3)为避免个人信息泄露,请你为同龄人提两条合理化建议。
材料一 15岁中学生陈某,原本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自从结识了社会上一帮游手好闲的“朋友”后,逐渐无心学习,不完成作业,经常旷课。后来便放纵自己,曾因偷学校的东西、打骂同学等受到学校纪律处分。他非但没有接受教训,反而经常在社会上偷窃财物、参与赌博等,因此被公安机关拘留。但他仍不悔改,为了搞钱到网吧玩游戏,他和另外两个“朋友”拦路抢劫,在短短几天内就多次作案,最终因抢劫罪被判刑。
材料二 一些误入歧途的青少年欺负他人、劫取钱财等行为在现实生活中屡见不鲜,有不少学生被侵袭后因害怕日后再被纠缠和欺负而忍气吞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赋予了自然人一项新的权利——紧急自卫权,公民面对不法侵害却无法及时得到公权力的保护时,危险境地可以适当反击,阻却违法,抗击暴力,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正当防卫”,这是民法典的一大亮点,填补了现行法律的空白,夯实了“正当防卫”免责的理论基础。
(1)有人认为,中学生陈某不完成作业,经常旷课是他的自由,别人无权干涉。请运用规则和自由的关系,对该观点进行评析。
(2)材料一中陈某拦路抢劫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违法行为?该违法行为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3)材料一中陈某走上犯罪道路的过程,对青少年预防犯罪有什么启示?
(4)当面对不法侵害时,除了采取必要的正当防卫措施我们还可以怎么做?
【推荐2】王某酒后到电影院看电影,期间控制不住烟瘾,便抽起烟来,引起周围人的不满,管理人员过来制止王某吸烟,告诉他这里是禁烟场所。王某觉得做什么是自己的自由,又感到自己丢了面子,闯到幕旁砸了“禁止吸烟”的告示牌和灯泡,引起场内秩序大乱,影片中止放映5分钟。结果,公安机关对王某处以罚款和拘留2天的处罚。
(1)王某行为违反了哪些社会规则?
(2)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3)如果你遇到类似的违法行为,你会怎么应对?
【推荐3】2020年5月13日,最高检发布消息,交通运输部科技司原副司长袁鹏涉嫌受贿罪一案,由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向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称:被告人袁鹏利用担任云南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二处副处长、省长办公室副主任、楚雄市市长、市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222.5775万元、港币40万元、美元2万元,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袁某的行为是什么行为?判断依据是什么?
(2)有的同学猜测该案庭审现场会是下面的布局,你的观点是什么?
(3)上述案件给我们哪些警示?
运用所学知识,分析下列案例。
案例一 韩某被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人员引诱,搜集党政机关涉密文件,触犯刑法,被依法制裁。
刑事判决书(摘选) 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韩某犯间谍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万元。 |
(2)上述案例给你带来哪些警示?
案例二 王某利用营业便利条件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被提起诉讼。被告人王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除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外,还承担了相应的民事责任。
(3)结合案例,分析王某行为的危害性。(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九条规定∶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网络产品、服务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有权向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或者网信、公安等部门投诉、举报。”这条规定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 保护。
(2)运用所学法治知识,理性解读《刑法修正案(十一)》的修法意图,并结合实际,谈谈这一修改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启示。
材料一:中学生小强喜欢写作,经常在各大报刊杂志发表作品。但是,近期有一个创办不久的杂志社未经小强同意,发表了他的作品。
材料二:李某等人在体育馆观看比赛时,起哄、打闹,向场内投掷矿泉水瓶,展示不文明标语。体育馆工作人员多次劝阻,他们就是不听。工作人员找来民警将他们带走。公安机关给与李某等人警告处罚。
材料三:某县未满18周岁的学生阿斌等三人,因父母工作忙,疏于管教,平时在学校不认真学习,常与社会上的闲散青年交往,沉迷网络游戏。为了获得上网的费用,他们在某茶馆附近多次对路过的行人持刀抢劫。该县人民法院依法分别判处三人有期徒刑二年零三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0元。
(1)材料一中出版社的行为属于________违法行为;材料二中李某的行为属于_________违法行为;材料三阿斌等三人持刀抢劫的行为属于____________违法行为;
(2)如果你是材料一中的小强,你会怎样做?
(3)根据材料三,分析刘某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的原因?
(4)请你谈一谈青少年如何加强自我防范,预防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