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明上学途中的“所闻”“所行”,结合材料,回答问题。
情景一 [所闻] 下午,小明听了一场法制讲座。法制校长讲述了一个案例:中学生小王受校外“大哥”的影响,经常旷课、抽烟、上网吧,父母对此不闻不问。后来,小王与“大哥”一起持刀抢劫时被抓,最终因抢劫罪被判刑。
情景二 [所行] 法制讲座后,班主任组织了一次主题为“远离犯罪,做一个合格公民”的班会活动,小明和同学们进行了激烈的讨论。
(1)结合情景一,分析小王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
(2)从加强自我防范的角度,谈谈我们中学生应如何做一个合格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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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1】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施行。为解决包括监护人监护不力、学生欺凌、性侵害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问题。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条文从72条增至132条。比如:新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明确了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看护责任和具体要求;首次对学生欺凌进行定义,明确学校应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增设了发现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时强制报告制度,以及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人员的准入资格制度;明确了网络服务提供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有关义务;明确了学校、幼儿园建立预防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的工作制度;明确了在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时由国家承担监护职责,等等。
阅读材料,结合所学解答下列问题
(1)请你分析一下国家修订未成人保护法、增加保护内容的原因有哪些?
(2)有人认为,我们未成年人受法律的特殊保护,享有充分的权利和自由,不受束缚和限制,可以为所欲为。你认为这种说法对吗?说说你的理由和正确的做法。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有发生。为了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某中学开展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主题教育活动,该校九年级(3)班项目式学习小组搜集到如下资料:
案件内容 刘某,十六周岁,是一名中学生,因迷恋网络却无钱上网,陆续找同学方某讹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钱并且使用了暴力手段。事后,方某父亲去公安局报案。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他在接受审判时说道:“我只是以为讹点同学的钱好玩,不知道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 |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
(1)此案件引发同学们热烈讨论,有同学认为,未成年人容易受到不良诱惑,辨别是非能力不强,未成年人犯罪不应该追究其刑事责任。请你结合所学知识评析该同学的观点。
(2)针对近年未成年人犯罪总体呈上升趋势的情况,该学习小组围绕“守护青春,远离犯罪”这一主题向全校发起倡议,请完成下列倡议书。
倡议书
法治是阳光青春的应有底色。珍惜青春年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需要我们共同的努力。我们应该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远离犯罪,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远离犯罪,我们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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