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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12 道试题
1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湖北省云梦睡虎地秦简,睡虎地秦墓的墓葬主人叫“喜”,是秦王朝一名与法律有关的低级官员。这些秦简写于战国晚期及秦始皇时期,经过分类整理,其内容包括:《秦律十八种》《效律》《秦律杂抄》《法律答问》《封诊式》《编年记》《语书》《为吏之道》、甲种与乙种、《日书》等十种。在《秦律十八种》的“田律”主要涉及农田管理,农业耕种,粮食处理等方面的法规,其内容也非常简单,其中一条:“春二月,毋敢伐材木山林及雍(壅),简单释义为:春天二月以后,不可以砍伐山中的树木、木材,不可以在河流中筑坝阻挡河流。《封诊式》是关于查封与勘验程序式的一部书籍,书中大部分内容均以案例为主,有审讯犯人、抓捕、自首、惩办、勘验等方面内容。此外,睡虎地秦简中的一些法律形式影响着后世法律的制定。比如《法律答问》,这部分内容中并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法条,而是通过问答的方式解决司法中的难题,有的直接给予司法处理的答案或结果。这样的问答有效的解释了法律,解释了罪名有助于司法审判的精准。这种方式,到了后世经常使用。

——姚远《云梦秦简中的秦代法制》

材料二   罗马共和国时期刑法的罪名,多有处死“以祭谷神、奉献于神”的规定。只对有主观故意的犯罪行为人进行刑罚,如“故意杀害他人”与“不希望杀害他人但不幸发生杀害他人的行为”,前者处予死刑,后者可通过交付一只公绵羊替罪;这一原则长期沿用。进入帝国时期,出现了大量包括宗教犯罪在内的新罪名。执法官根据社会地位确定刑罚的差别,同一种犯罪一般有两种刑罚,一种针对体面者,一种针对下层百姓。罗马私法发达、公法相对滞后的状况深刻影响了罗马刑法发展进程,罗马刑法没有形成完整的理论,在整个古代罗马法制史中,犯罪与刑罚始终散见于大量的单行法律之中,且二者之间对应的随意性相当大。

——郭静《罗马刑法的发展进程及其影响》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秦朝法律的特点并作简要评价。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秦朝法律与罗马法产生的不同背景,并谈谈对当今中国法制建设的启示

2 .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春秋时,犹宗周王,而七国则绝不言王矣。……:春秋时,犹论宗姓氏族,而七国则无一言及之矣,春秋时,犹宴会赋诗,而七国则不闻矣。春秋时,犹有赴告策书,而七国则无有矣。邦无定交,士无定主,此皆变于一百三十三年之间,史之文,而后人可以意推者也。不待始皇之并天下,而文武之道尽矣

材料二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其众,然后属疏远,相攻击如仇,诸侯更相诛伐,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内陛下神灵一统,皆为县,诸子功功臣以公赋税重赏赐之,其足易制。天下无异意,则安宁之术也

——《史记·秦始皇本纪》

材料三郡县制取代分封制的必然结果就是贵族制让位于官僚制。官僚制是顺应中央集权和皇权制的需要而产生的一种新的组织形式和管理体制。……在官僚制时代,不管是旧贵族、新贵族,还是新兴的士人阶层,都必须通过任命,转化为官僚,才能成为政体的直接参与者。从这个意义上说,贵族从分封制下的社会政治阶层转化成了郡县制下的社会阶层,成为官僚的贵族,便不再具有封地主人和天子臣属的双重身份,而仅仅只有天子臣属的一种身份。

(1)根据材料一、二,概括战国时期“诸侯更相诛伐”的原因。秦朝是如何破解这一困局的?

(2)根据材料三,指出分封制转型为郡县制所反映的政治制度变化的本质特征。

(3)综合上述材料,谈谈你对官僚体制的认识。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