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分割地方权力 | B.对地方官的监察 |
C.发挥文官作用 | D.利用地方矛盾相互制衡 |
A.机构完备,职能齐全 |
B.机构膨胀,职权复杂 |
C.以卑查尊,轻而制重 |
D.紧抓中央,放松地方 |
A.监察官不能由地方行政官员兼任 | B.行政官员兼任监察官成历史趋势 |
C.加强对地方监察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 | D.监察制度变革推动了地方机构的调整 |
A.保证了宋王朝的长治久安 | B.助推了士人的参政热情 |
C.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 D.有效地制约了君主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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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秦朝太尉 | B.西汉荆州刺史 |
C.唐朝尚书省长官 | D.清代湖广总督 |
材料一 秦朝建立了从上至下的比较系统的监察机构,并将这个机构完全置于皇帝的直接掌控之下。秦朝中央监察机构称为御史大夫寺,其最高首脑是御史大夫。御史大夫位居三公之尊,是副丞相,主要职责就是统率监察官员……。御史大夫之下设副职御史丞、御史中丞各一人,统率众多的御史。御史一部分在中央负责日常监察工作,另一部分常驻地方郡一级机构,负责对郡县两级官员的监察,又称监御史、监察史,或简称郡监。……这样,中央和地方官员,莫不在监察机构的监控之下。秦朝建立了独立于行政系统之外的垂直的监察系统,这个系统直接向皇帝负责。
——单卫华、赖红卫、张相军《中国廉政文化史》
材料二 宋初统治者认识到官员的俸禄与其廉洁的关系,实行了一项精简官员编制、合并州县、提高官吏待遇的政策。州县官员编制精简后,每位州县官加俸五千钱,之后又不断增加各种额外的津贴。与其他朝代相比,宋朝给予官员的俸禄待遇是最为优厚的。宋代的这种高薪制,对于官员的廉政有正面的保障作用。
——《宋史》
材料三 朱元璋坚持“吾治乱世,刑不得不重”的观点,立下了“杀尽贪官”的决心,制定峻法,惩治贪官。《大诰》就是其重典治贪的具体表现。《大诰》中普列各式酷刑,如断手、斩趾、阉割、枭首、凌迟等三十多种。朱元璋还创造“剥皮实草”之刑,凡贪污六十两银子以上者“枭首示众,仍剥皮实草”。朱元璋还建立了厂卫制度,锦衣卫直接绕过国家正常的司法机构进行缉捕、拷问,其主要惩治对象是不法官吏。
——单卫华、赖红卫、张相军《中国廉政文化史》
(1)根据材料一概括秦朝的监察制度的主要特点。
(2)根据材料二和材料三分别概括宋初和明初廉政措施的特点,并分析历代封建王朝重视监察制度建设的原因。
(3)结合所学知识评价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
A.监察机构日益多元 |
B.吏治腐败问题较严重 |
C.君主专制日益加强 |
D.规范官员的选择方式 |
时期 | 谏(议)大夫 | 侍中 |
西汉 | 八百石 | 六百石 |
东汉 | 六百石 | 比二千石 |
A.君主专制的强化 |
B.中央集权的加强 |
C.选官制度的演进 |
D.儒学地位的上升 |
材料一 在秦与西汉时期,御史大夫作为监察长官,同时又是丞相的副职,受到丞相的统制,因此,监察机构的设置与管理,或由丞相决定,或由丞相参预其中。隋朝废除(御史台)台主任命御史台官署的制度,改由三省长官推荐,或由中央吏部考核任命,皇帝直接命令圈点。唐高宗永徽年间(649—655年)后,监察御史“多是敕授”。到了宋仁宗时,他规定宰相所荐举的官吏及宰相的亲故不得出任御史,而由皇帝亲自任用和掌握,直接对皇帝负责。职权上,秦汉时期,监察官无权处置违法失职的官吏,只有上奏或呈报丞相或州郡长官查处。随着监察官吏权力的不断增大,监察官渐次有了部分的直接处分权。……宋朝御史台有权传讯违法失职官吏,复审大理寺审理案件。明朝巡按御史可以直接查处违法失职官吏。
——据张立武《试论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基本特点及其借鉴意义》整理
材料二 在(古代希腊的斯巴达,尽管采取奴隶主贵族的专制,但行使司法权的监察官形成了对最高权力享有者“王”的有效制约。在任何一个王出征的时候,都有两个监察官跟随着他,监视着他的行踪。监察官有权对王进行刑事审判。亚里士多德指出,在雅典,监察官们的权柄如此之大,以至国王也不得不讨好他们。……在雅典,司法的权力制约功能就更加明显,高级官吏从选任到离职都必须接受严格的审查。
——摘自孙永兴《论西方早期社会的司法》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变化,并分析这些变化所带来的影响。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古代希腊监察制度与古代中国的不同,并分析形成这种不同的原因。
A.连坐制度 |
B.郡县制度 |
C.皇帝制度 |
D.刺史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