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佐助丞相,协理朝政 |
B.奉诏督办,并无实权 |
C.职在监察,典正法度 |
D.以卑临尊,架空相权 |
A.监察制度有效地保障了政治清明 |
B.监察官选任演变一定程度上折射出民主政治追求 |
C.君主严格地控制着监察官选任权 |
D.监察制度的权威性呈现出先上升后下降的态势 |
A.能够确保古代官僚集团清正廉明 |
B.确保古代选官用官制度的科学化 |
C.促使贵族政治向官僚政治的转化 |
D.能够促进监察权力独立高效运作 |
A.主张清廉惠民政治 |
B.希望恢复商周时期的法制 |
C.企盼统治长治久安 |
D.追求廉政忠君的政治理想 |
5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唐代的御史台以御史大夫为主要长官,御史中丞为副职,“掌持邦国刑宪典章,以肃政朝廷”。御史台之下辖有台院、殿院、察院。台院的御史官位仅为从六品,但其职掌是纠举百官,参与审判,对官员弹劾不必经御史台长官同意,有权直接向皇帝奏参,“…殿院殿中御史,从七品下,“掌殿廷供奉之仪,京殿诸州兵皆隶焉”。此外,还负责推按狱讼,监察、巡视京城仓库和驻屯京师的诸卫及禁军,察院监察御史,正八品下,主管分察巡按州县,“知朝堂左右及百司纲目”。出巡时的声势相当显赫。
——摘编自韦庆远《中国政治制度史》
材料二元朝至元五年(1268年),制定了《定台纲三十六条》。随后,《行台(行御史台)体察条例》等法陆续规出台并录入《元典幸》。这些法规改变了历朝率行的“以卑察尊”传统,第一次使监察制度得到国家法律保障,元在中央设御史台,在地方置行台和廉访司,对御史台负责,《定台纲三十六条》规定御史台与中书省、密院地位等同,并有权弹劾这些部门,《定台纲三十六条》规定行台具有“弹劾行中书省、宣慰司及以下诸司官吏、好邪“的权力,行省行政体系与行台监察体系各自平行,互不统属。廉访司负责监察行省以下路、府、州、县。元代监察体系覆盖全国,为明清监察体系的完善奠定了基础,是现代中央、省、市(县)三级监察体系的最早模型。
——摘编自李晓春《从制度改革看元代监察体制的历史贡献》
材料三1914年3月,(中华民国)大总统以教令39号颁布《平政院编制令》,设立平政院,直隶于大总统,察理行政官吏之违法不正行为,以平政院评事5人组织之庭行使审理权,置院长一人:…平政院内设肃政厅(负责对官吏进行的纠察弹劾),置肃政史:置都肃政史——人,指挥监督全厅事务:平政院庭长由平政院院长从平政院评事中提名,呈请大总统任命:平政院评事及肃政史由大总统选择任命;“…然平政院与肃政厅存在的时间较短,发挥作用有限,但却具有积极的意义。
——搞自赵颖《明末初监察制度初论》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唐代监察体制的影响。
(2)根据材料,概括元代监察体制的特点。
(3)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唐代与民国初年监察体制的异同。
A.防止了地方官员滥用职权 |
B.强化了部门之间的相互监督 |
C.遏制了地方官员贪污腐化 |
D.加强了对地方监察官的考核 |
A.皇权得到进一步的加强 | B.御史的权力超越了宰相 |
C.地方官吏腐败日益严重 | D.中央与地方的矛盾激化 |
A.中央对地方的控制能力得到加强 |
B.皇权遭遇相权严重挑战 |
C.赋予监察官员更大权力 |
D.刺史监察地方的职能被弱化 |
A.削弱相权并监督百官 | B.提高了行政办事效率 |
C.具有三权制衡的特点 | D.保障了国家机器运转 |
A.以大驭小体现古代政治特色 |
B.开启中国古代地方监察体制 |
C.是制约相权膨胀的理性措施 |
D.是专制制度不断强化的产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