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州级地方行政官员 | B.州级地方监察官员 |
C.具有行政职能的监察官员 | D.朝廷派出监察地方的官员 |
A.行政管理 | B.访贫问苦 | C.监察官吏 | D.缉捕侦查 |
A.建立监察制度成为历史必然 |
B.建立监察制度是为了社会稳定 |
C.监察制的建立有助于维护君主统治 |
D.在春秋时监察制度已经推行 |
①御史大夫 ②通判 ③御史台 ④军机处
A.①②③ | B.①②④ | C.①③④ | D.②③④ |
材料一:
汉唐时期绩效考评有比较配套的机制……汉代有“上计”制度……上计吏由郡守的僚佐担任,每三年上计一次,即“汉法,三载上计,以会课最。”唐代基本与汉代相同。……汉代将全国分为十三州(唐设十五道),也即十三个监察区……中央设十三名刺史(唐设采访使)为监察官,各负责一州的监察事务。……汉唐时期还有一种临时性突击考评地方官吏的辅助手段,其主要形式是巡查。对地方的巡查也分两级进行,即中央对郡国和郡对属县的分级巡视。……汉唐时期重视对考评结果的应用,在俸禄增减、品阶升降、职位变动、荣辱与夺等方面都体现了不同考绩的结果。
——高小平等《我国汉唐时期绩效考评的特色与启示》
材料二:
中国从西周就开始了权力监督的制度建设。秦汉时期已有大量相关法规,如关于官吏任用与铨选的《置吏律》、关于官吏调任与监察的《效律》和考核官吏为政情况的《上计律》等。唐朝时出现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专门的行政法典——《唐六典》,首次以法典的形式为行政监督提供了完备的法律根据。在此基础上,宋朝不仅大量充实各项监察法规,诸多行政制度也体现了权力监督理念,如在人事任用上通过“避亲法”、“避嫌法”等回避制度约束官员权力。明清两朝也制定了专门的行政法典和比较完善的监察法,对监察考课机关的职掌权限、官员的条件及责任义务等做出详细的规定。
——据白钢《中国政治制度史》
回答问题:
(1)根据材料一,归纳汉唐时期政府对官吏监察考评的措施。除上述之外,结合所学知识列举两个我国古代监察的例子。
(2)根据材料二概括古代中国权力监督的突出特点。根据材料一、二分析古代中国权力监督的作用与局限。
A.中央集权,统治有度 | B.科举取士,统治有仁 | C.儒学独尊,统治有序 | D.制度创新,统治有方 |
A.太尉 | B.谏议大夫 | C.刺史 | D.御史大夫 |
A.行政权 | B.监察权 | C.司法权 | D.举荐权 |
A.①② | B.③④ | C.②④ | D.①③ |
A.逐步增加了地方行政权和军权 | B.全国分13个州,每州设一刺史监察 |
C.刺史没有固定治所 | D.巡察代表中央,可监察诸侯王和地方高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