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知识点选题 > 古罗马的政制与法律
更多: | 只看新题 精选材料新、考法新、题型新的试题
解析
| 共计 22 道试题
1 . 下表所示为查士丁尼统治时期罗马法建设的若干成就。这些成就
时间成就
533年查士丁尼命人收集历代法学家的论文,编写《法学汇纂》(50卷)
533年国家颁布《法理概要》,作为学习罗马法的教材
565年法学家将534年后查士丁尼陆续颁布的168条敕令汇编成集,称为《新法典》

A.为近代西方法律制度提供了渊源B.使罗马成文法全部条文得以保存
C.启发了普通法系国家的立法工作D.奠定了罗马帝国重新统一的基础
单选题-单题 | 较难(0.4) |
名校
2 . 下表为古罗马时期契约形式的三个发展阶段。
发展阶段契约形式主要特点
十二铜表法“耐克逊”(nexum)交易要求双方到场,有公证人,对神宣誓
市民法文书契约双方到场,举行特定仪式,签署文书
万民法诺成契约无需双方到场,无需仪式,双方同意即可
古罗马契约形式的变化表明
A.境内商品贸易活动与日俱增B.罗马法逐渐淡化司法程序
C.民众私有财产得到有效保护D.贵族与平民矛盾日渐缓和
单选题-单题 | 较难(0.4) |
名校
3 . 下表是罗马法学派对适婚年龄的争论,由此可见,罗马法
学派或结果主张
普罗库路史派由于人的身体、智利发育各有不同,法律应规定统一的标准
撒比奴实派须按照个人的实陈状况而定,因为人的身体发育和智力开发早晚因人而定
立法讨论结果对于每一个法律行为,都要调查当事人的成熟状况,是不可能的,主张立法时采用普罗库路史派的主张

A.立法随意B.具有务实性C.注重形式D.缺乏公正性
单选题-单题 | 较难(0.4) |
名校
4 . 下表所示为古代罗马法的发展概况(部分)。
1公元前5世纪中期,平民与贵族的斗争产生了罗马第一部成文法典——《十二铜表法》,其核心是限制贵族权力的专横和滥用
2公元前367年,罗马通过了保民官李基尼乌斯和塞克斯提乌斯分别就债务问题和土地问题提出的两项法案,打破了世袭贵族对国家最高权力的垄断
3公元前287年,罗马制定了著名的霍邓西亚律,规定平民会议的决议案对全民具有约束力,在法理上确立了平民大会的最高权力
据此可知,这一时期的罗马法
A.以维护平民权益为依归B.重在协调公民内部矛盾
C.力求稳定封建统治秩序D.法律适用范围逐渐扩大
5 . 下表是罗马元首制的发展历程,这主要说明罗马帝国早期(     
时间发展阶段
公元前29年屋大维获得“元首”称号,又称“第一公民”
公元前28年屋大维改组元老院,成为首席元老。
公元前27年元老院正式授予他“奥古斯都”(神圣、至圣至尊之意)的尊号;元老院颁布的法令经过元首审查后,仍具有法律效力;奥古斯都一直担任首席执政官,并享有保民官的权力,可以提交法律和有权否决任何公共事务。
公元前23年奥古斯都主动辞去执政官职务,但依旧拥有罗马城和意大利的最高行政和军事管理权。

A.缺乏权力的制衡机制B.罗马法体系最终完成
C.新管理秩序逐步建立D.不同地区联系的加强
单选题-单题 | 较难(0.4) |
名校
6 . 下表反映外邦人获得罗马市民权的方式。据此可知,外邦人获得市民权
时间内容
公元前123年《阿奎流斯法》规定:凡外邦人告发罗马官吏的贪污受贿而使之定罪的,可奖赏告发者以罗马市民资格。
公元前46年凯撒授予外邦医生和教授哲学、逻辑学的教师罗马市民权。
99年前后罗马皇帝图拉真规定:如果某拉丁人至少使用其财产的一半在罗马城中建造了一所房子,则取得罗马市民权。

A.必须具有较强经济实力B.适应了罗马社会发展的需要
C.标志罗马法体系的完备D.是罗马政体改变的必然结果
7 . 下表为《万民法》中罗尔斯提出的相关的基本原则。这些原则
第一条人民要自由独立,其自由与独立要受到其他人民的尊重
第二条人民要遵守条约与承诺
第三条人民要平等,并作为约束他们的协议的各方
第四条人民要遵守不干涉的义务

A.体现出罗马法对人权的尊重B.保证了人民行使国家主权
C.维护了罗马城邦的最高利益D.践行了人生而平等的理念
单选题-单题 | 较难(0.4) |
名校
8 . 罗马共和国时期,平民与贵族的斗争采取了非暴力不合作的“撤离”方式,其中较大规模的有三次,由下表可知当时罗马共和国
时间结果
第一次前494年允许选举平民保民官
第二次前4714年承认平民大会为正式国家机构,称为特里布斯大会
第三次前449年贵族和平民联合组成十人委员会制定《十二铜表法》

A.民主政治逐步确立B.法律体系走向成熟
C.贵族色彩明显淡化D.平民取代贵族权利
9 . 下表源自《十二铜表法》。这些规定旨在
A.突出居民的财物所有权B.强化法律的强制效力
C.维系国家统治和社会稳定D.维护贵族的实际利益
单选题-单题 | 适中(0.65) |
名校
10 . 观察下表,材料表明罗马法的特点是
第一表传唤内容
一、原告传被告出庭,如被告拒绝,原告可邀请第三者作证,扭押同行。
三、如被告因疾病或年老不能出庭,原告应提供交通工具。
四、如诉当事人为富有者,则担保其按时出庭的保证人,应为具有同等财力的人:如为贫民,则任何人都可以充任。
六,如当事人不能和解,则双方应于午前到广场或会议厅进行诉讼,由长官审理。

A.内容相当广泛,阶级性强
B.适用于罗马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
C.条文比较明晰,实用性强
D.贵族可以随心所欲地解释法律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