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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160 道试题
单选题-单题 | 较易(0.85) |
名校
1 . “法律条文没有作出规定的,法官就不能受理。譬如有公民的奴隶被人拐走或偷跑掉,此公民要求法律受理就要找法官,向他申明:根据某某法律,我认为此奴隶应归我所有。法官确认后才能受理。”这一描述主要说明罗马法
A.重视法律程序
B.缺乏公正性
C.形式主义浓厚
D.体现人人平等
单选题-单题 | 较难(0.4) |
名校
2 . 古罗马思想家西塞罗指出:法是最高的理性,理性在人类理智中稳定而充分之时,就是法律。古罗马五大法学家之一盖尤斯认为:在所有的人中确立的、并得到全人类平等遵守的自然理性,就是适用的法。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A.法律始终是理性的体现B.法律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
C.法律需要全人类平等遵守D.法律以符合人性为本质特征
单选题-单题 | 适中(0.65) |
3 . 罗马法是留给人类的宝贵遗产。下列司法理念中,明显违背罗马法原则的是
A.被告在被确认犯罪之前是无罪的B.主要按照法律和法学家解释进行判决
C.被告有权利在法庭上同原告对质D.主要按照以往的习惯和判例进行判决
2020-07-24更新 | 15次组卷 | 1卷引用:吉林省辽源市田家炳高级中学等友好学校2019-2020学年高二下学期期末考试历史试题
单选题-单题 | 较难(0.4) |
名校
4 . 罗马法规定,作为权利义务主体的自然人必须具有人格,即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 人格由自由权、市民权和家庭权三种身份权构成。罗马法规定,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三种身份权的人,才能在法律上享有完全的权利能力,才属于具备完整人格的人。罗马法的此项规定
A.为资产阶级战胜封建势力提供了理论武器
B.为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法律形式
C.为资产阶级的民权理论提供了思想渊源
D.为资产阶级国家的法律体系树立了楷模
2012-10-22更新 | 493次组卷 | 24卷引用:2012-2013学年吉林省长春二中高二上学期期中考试历史试卷
单选题-单题 | 适中(0.65) |
名校
6 . 公元前242年起在罗马大法官中专门设立“外事裁判官”,审理涉外案件的原则,既不能套用罗马公民法,也不能完全依照异邦人本民族的法例,而是互相参照通融权衡,取得一些双方同意的解决方案,所以他们便称自己凭据的是万民通用之法,因此形成万民法的概念。由此可见,罗马万民法的特点是
A.形式化
B.强制性
C.主观性
D.实用性
7 . 法制建设是政治文明的坚实基础。
材料一 制定宪法与拥立德高望重者为王的理由是相同的。因为,人们始终在求索的就是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权利。因为凡是权利,就应当人人共享,否则就不能算是权利。如果人们能够通过某个公正善良者之手达到自己的目的,他们就心满意足了,但是他们要是没有这样的好运,那就只好制定法律,在任何时候对任何人都一视同仁。
——(古罗马)西塞罗《论责任》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有生法,有守法(执行法度),有法于法(遵照法度行事)。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谓为大治。
——《管子》
材料二 清政府派五大臣出洋考察宪政后,于1908年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下面是其内容节选。

(1)依据材料一,比较《论责任》和《管子》两书对法律认识的异同点。
(2)依据材料二并结合《钦定宪法大纲》颁布的背景,对其进行评价。
2016-07-21更新 | 81次组卷 | 1卷引用:2015-2016学年吉林长春外国语校高二下期中历史卷
单选题-单题 | 较易(0.85) |
名校
8 . 罗马法规定“四条脚动物致人损害的,该动物的所有人应对受害人给予赔偿。有人从非洲带回来一只二条脚的鸵鸟,致他人受到了损害,被害人便将鸵鸟的所有人告上法庭,要求损害赔偿,引起争议。原因是,罗马法只规定了四条脚动物致人损害其所有人应负赔偿责任,而没有规定二条脚的鸵鸟致人损害其所有人应否承担赔偿责任?”罗马法学家认为:“鸵鸟的所有人应承担责任。”罗马法学家得出结论是依靠
A.有罪推定B.法律条文C.类推解释D.个人权威
单选题-单题 | 适中(0.65) |
9 . 古罗马流行的观念:他们的法律制度,一半受其特有的法律支配,一半受人类共同的法律支配。罗马皇帝曾有名言“朕诚为陆上之主,但海法乃海上之王”。这表明(       
A.法律都是国家主观意志的表现
B.罗马法维护罗马全体人民利益
C.国家意志和客观规律间处于对立状态
D.法律制定应遵循客观经济社会规律
10 . 阅读下列材料法治社会逐步取代人治社会,是近(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之一,又是政治文明的重要方面。根据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一   中国法的界定十分模糊,倒是皇帝圣旨、朝廷法令、祖宗遗训更具威力。因为法自君出,皇帝“钦定”法律,皇权置于法律之上,法律对皇权约束作用微乎其微。法律遇到开明皇帝有些用,一遇昏庸暴君,无法无天,所谓“人亡政息”。……这遗风流传至今即权大于法,有法不依,拟法不严,徇情枉法。

——史仲文《中国人走出死胡同》

材料二   “主权属于国民之全体”,“盖国民为一国之主,为统治权之所出”;“一国之政事,悉以宪法行之”。

——孙中山《孙中山全集》

材料三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4年)

材料四   有人评价说:“罗马人在法律方面的建树之所以彪炳世界,是与他们在三个不同阶段的法制探索分不开的。”


回答下列问题
(1)材料一中反映了中国法律制度思想的特点是什么?
(2)材料二与材料一相比,反映出来的法治观念有何不同?结合所学知识,举出近代中国资产阶级以法制取代专制实践的一例。
(3)新中国成立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经历了历史性的跨越。从1949年到1954年间,新中国法治建设取得了哪两项主要成就?
(4)请结合教材知识说出罗马人先后形成了哪三项重要法律成果及罗马法的实质。
2019-09-09更新 | 7次组卷 | 1卷引用:吉林省吉林市2018-2019高二下学期期末历史试题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