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罗马建国初期,平民和氏族贵族的矛盾很尖锐,平民对贵族高级官吏的专横统治的反抗愈演愈烈,并不断提出新的立法要求。因此,罗马初期的任何一部法律都成了平民和贵族斗争的产物和记录。公元前3世纪至公元1世纪,罗马法也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就罗马法的本质来说,它是“纯粹私有制占统治的社会的生活条件和冲突的十分经典性的法律表现”。“当工业和商业进一步发展了私有制(起初在意大利,随后在其他国家)的时候,详细拟定的罗马私法便立即得到恢复并重视取得威信。”
——摘编自于沛霖《马克思恩格斯论罗马法》
材料二 和其他的古代法律相比,罗马法颇为人们所称道,其理由不仅在于罗马法尤其是私法被奉为现代民法的模范文本的事实,更在于从罗马法中体现出来的统率整个罗马法律制度的灵魂和内核——罗马法精神。罗马法精神适应了罗马社会商品经济的交易要求,反映了罗马时代的文化特质与政治结构的理念性原则,这些理念性原则统率、指导罗马人的生活,包括法律。尽管它们曾被历史尘封,但仍然被现代的人们从历史的故纸堆中发现。
——摘编自付建平、谢荣国《罗马法精神及其现代意义》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公元前3世纪至公元1世纪罗马法进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的表现及原因。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罗马法蕴含的精神,并说明罗马法在西方法律史上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