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中国(古代)法律注重刑法,对于民事行为的处理要么不做任何规定(例如契约行为),要么以刑法加以调整(例如对于财产权、继承、婚姻)。保护个人或团体的利益,尤其是经济方面的利益——免受其他个人或团体的损害,并不是法律的主要任务。
——摘编自陈新宇、杨同宇《中华帝国的法律:法史学经典著作研读》等
材料二 1908年,清廷修律大臣沈家本等人正式起草民法,制定了《大清民律草案》,并于1911年完成,后因清廷覆灭而未施行。1927年6月,南京国民政府设立法制局,着手草拟各重要法典。因为民法总则、债权、物权各编暂时可以援用民间习惯及历年判例,而亲属、继承编的判例大多因袭旧有宗法制度,与世界潮流要求相距过大,法制局决定先行起草民法亲属、继承二编,于1928年10月完成,但因立法院尚未成立,草案被搁置。
新中国成立之后的一段时间,在特殊的历史阶段下,未能建立起科学、完整的民法体系。进入20世纪80年代,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了《婚姻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和《保险法》等一系列民事法律法规,完善了我国民法体系。2020年5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民法典》,规定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民法典》实施后,《婚姻法》《商标法》等相关法律同时被废止。《民法典》是对我国现行各项民事法律规定进行的全面系统的编订修撰,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摘编自《中国民法百年变迁史》
(1)根据材料一、二,概括中国民法典的发展历程。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新中国民法典制定及完善的原因和意义。
A.主要源自于经济建设所取得的成就 | B.成为社会主义建设持续推进的保障 |
C.说明党开始认识到法治建设的价值 | D.表明法治建设是经济建设的有力补充 |
材料一 截至1953年12月中旬,全国已有多个地区先后分批展开了基层选举。广大干部深深地体会到了权力来源于群众的道理,在当选后不得不改变以前的工作作风,以积极的态度为人民服务。人民群众深感各级政府确实是代表人民的政府,政府的权力也确实是由人民授予的,主人翁之感油然而生。妇女们对自己和选举的关系、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和应有的权利有了进一步理解,纷纷反映:“现在在毛主席的领导下,我们和男人有同样平等的选举权利了。”
——摘编自周震《新中国第一次基层普选简析》
材料二 1979年和1980年全国人大对1978年宪法做了局部修改,解决了当时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但党中央仍然认为,这样的修改还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有必要进一步全面修改。1980年8月18日,邓小平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的讲话中明确指出中央将向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修改宪法的建议,关于不允许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也将在宪法上表现出来。邓小平的这个讲话,实际上为起草1982年宪法确立了指导思想。
——摘编自刘政《邓小平与1982年宪法的制定》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1953年新中国第一次基层普选的直接目的,并说明这次基层普选的历史意义。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1982年宪法制定的政治背景,并概括其历史地位。
(3)根据以上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民主与法制的关系的认识。
①宪法经过多次修订 ②民法典的颁布执行
③多部法律依法废止 ④坚持法律公平原则
A.①②④ | B.①③④ | C.①②③ | D.②③④ |
A.具有很强的实践连续性 | B.注重吸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
C.旨在维护政府的权威性 | D.推动了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 |
A.极“左”思潮仍在影响着我国司法工作 | B.人民政府与敌对势力顽强斗争 |
C.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取得新成就 | D.我国的政法工作逐渐走向完善 |
A.使依法治国成为宪法原则 | B.适应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
C.完成了中国民主法治建设 | D.体现了新中国民主法治建设艰难历程 |
A.确立了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原则 | B.适应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 |
C.加快了四个沿海经济特区开放的步伐 | D.标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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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人民群众利益至上的执政理念 | B.对公平和正义的不懈追求 |
C.以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和谐统一 | D.捍卫权力制衡的司法体制 |
①中共十八大以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②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
③改革开放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④落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
A.①②③ | B.①②④ | C.①③④ | D.②③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