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统一,让司法有力量、有温度
②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的完善,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
③推进文化与政治交融,发挥文化在司法审判中的决定性作用
④发挥司法裁判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
A.①② | B.①④ | C.②③ | D.③④ |
①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孟子
②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王安石
③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培根
④邦国虽有良法,要是人民不能全部遵循,仍然不能实现法治。——亚里士多德
A.①② | B.①④ | C.②③ | D.③④ |
3 . 传承红色司法传统。
1944年,延安《解放日报》介绍了时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马锡五审理的“封彦贵与张金才儿女婚姻纠纷案”。
[案情简介]
封彦贵的女儿封捧儿幼时与张金才的次子张柏订婚。封捧儿与张柏偶然相遇,一见钟情,双方表示自愿结为夫妻。封彦贵为收取高额聘礼,暗中又将女儿许给张宪芝之子为妻,不久后又许给朱寿昌为妻。张金才获悉后,遂带人持械闯进封家,抢人回家成亲。封彦贵告至县上,县司法处认为聚众抢亲是违法的,一审判决张金才有期徒刑6个月,张柏、封捧儿婚姻无效。对此判决,当事人不服,群众也不满意。
[案件审理]
马锡五受理上诉后,通过询问区乡干部及附近群众,多方了解案情,还征求封捧儿和张柏的意见。随后,他在当地村公所举行了群众性公开审理,除双方当事人之外,不少群众也赶来参加。案件当庭宣判:依法撤销华池县原判;封捧儿、张柏自愿结婚,依据边区婚姻条例规定,符合婚姻自主原则,准予结婚,但应履行登记手续;张金才聚众抢亲,扰乱社会秩序,依法判处徒刑;封彦贵把女儿当财物多次高价出卖,违反婚姻法令,科处劳役。对此判决,当事人表示服判,群众也认为入情入理。大家表示在充分表达意见的同时受到了教育,提高了自觉遵守边区婚姻条例的意识。
[案件启示]
……
结合上述案件,谈谈马锡五的审判方式对当前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有何启示。
①有助于保障被告人的权利和尊严,维护刑事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
②有助于遏制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行为,减少冤假错案
③有利于降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侦查案件和法庭依法定案的难度
④不利于辩护律师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提出申诉和控告
A.①② | B.①③ | C.②③ | D.②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