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胡某饲养了一只宠物狗,拴在自家院内。周某(15周岁)路过时拿棍子戏逗,宠物狗受到惊吓挣脱绳子冲出院门,把路过的邹某撞倒在地,造成其左腿粉碎性骨折,入院治疗一个多月,由此产生纠纷。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邹某的住院医疗费用应由胡某全部承担
②该案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邹某的人身利益
③周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承担责任
④周某的法定监护人应当为其承担相应责任
A.①② | B.①③ | C.②④ | D.③④ |
2 . 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缘起】
某地原有一家造纸厂,后又引进一家化肥厂。引进化肥厂后,附近果园开始连年歉收,果农怀疑是化肥厂偷偷排污造成水体污染导致的,于是果农代表甲便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果园的歉收系该公司污染所致,请求赔偿。
【过程】
法庭上,果农们提交的证据显示,化肥厂和果园中间的河段水体发黑,有大量的漂浮物和死鱼,对此化肥厂代表乙称:“水体发黑是事实,但是你们的证据并未表明污染系我厂所为,所以我们不应该赔偿”。果农代表甲反击称:“我们是环境污染的受害方,提交证据应该是你们的责任,我们不需要提交任何证据”。一审法院认为,化肥厂并未能够在法庭上出示证据表明其排污数据合格,也未能证明果园歉收与污染无关,判决化肥厂赔偿果农们的经济损失。
相关法律规定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 第六十五条 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第六十六条 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 |
第六十七条 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第四十二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
【舆论】此事经过当地媒体的报道,引起了省域范围内的关注。网友丁留言评论说:“污染不是造纸厂造成的,就是化肥厂造成的。现在判决化肥厂败诉,说明造纸厂没有造成污染”。高中生小明对丁的评论有所质疑,但又不知道该如何反驳。
结合材料,根据《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评析甲乙的观点以及法院的判决结果。
3 . 邓某与女儿唐某(2岁) 在小区内行走,被突然窜出的黑犬追赶撕咬,遭受不同程度伤害。小区监控显示, 当时黑犬无人牵引,且没有戴嘴套。在此之前,小区业主曾多次向物业反映犬只管理不到位问题。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
A.因未采取安全措施,动物饲养者应对自身过错承担一般过错责任 |
B.若小区物业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对伤者承担部分的赔偿责任 |
C.小区监控录像属于认定案件事实的物证,小区物业需要配合提供 |
D.女童唐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相关部门应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
【普法宣传“接地气” 法治观念入人心】
近年来,各地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借助特色文化绘出推进全民守法的新图景。广东潮州的糖画主题普法以糖为墨,绘“法”之形;广西鹿寨山歌将法律知识编进轻快悠扬的旋律中,唱出法治“好声音”。
借助特色文化资源,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具有了鲜活的形态;食药安全、生态环保、反网络诈骗等重点民生领域案例讲解进入了寻常百姓家;乡规民约、村民自治、中华传统美德等更富生命力。法治文化润物无声,人民群众的法治素养不断提升。
(1)借助特色文化绘出推进全民守法的新图景。结合材料,运用《政治与法治》的知识加以说明。
【民法典保驾护航 公正司法显正义】
周某为朋友向广西上林县某银行的贷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后经法院2018年作出的生效判决认定,周某的保证责任被免除。2021 年4月25日,周某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个人信用,发现其已被列入不良征信记录,遂向广西上林县某银行提出书面异议,并申请消除不良征信记录。但该银行在收到周某提出的异议后未上报信用更正信息,导致周某的不良征信记录一直未消除,周某在办理信用卡、贷款等金融活动中受限制。周某遂诉至法院,要求该银行协助撤销自己的不良担保征信记录,并消除影响。
《民法典》第1029条 民事主体可以依法查询自己的信用评价;发现信用评价不当的,有权提出异议并请求采取更正、删除等必要措施。信用评价人应当及时核查,经核查属实的,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对上述案例进行分析。
材料一 2023年6月22日,被害人姜某在某广场小吃街购买小吃,晚间22时许至23时许,三块砖头从天而降,其中一块砸到了她的额头上。在送往医院的路上,姜某失去生命体征。
11月27日,当地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这起闹市高空抛物致人死亡案。庭审现场,被告人周某供述:“因生活不顺,原本计划跳楼自杀,但又不敢于是选择高空抛物,我没有具体目标,砸死谁算谁。我在附近住,知道这里繁华人多”。
12月13日,当地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3000余元。被告周某表示接受该结果,且不上诉。后续,受害者家属称,还将追究涉事物业等相关机构、部门责任。
材料二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
【高空抛物罪】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1)结合材料,运用“积极维护人身权利”的知识,说明人民法院判决的合理性。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给所在社区撰写一份“拒绝高空抛物从我做起”的倡议书。要求:①围绕主题,观点明确;②论证充分,逻辑清晰;③学术术语使用规范;④总字数在250字左右。
李某一直居住在某石化炼油生活区。厂内的液化气罐装站经常漏气,炼油厂还经常排放有毒的气体。2022年李某被诊断出患了急性混合型白血病,其家人认为是周围环境污染造成的。在双方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李某将石化炼油厂告上了法庭。
如果你是法官,如何界定石化炼油厂是否应承担侵权责任,并说明理由?
7 . 李某为一精神病人,其父要外出工作,故将门反锁以防止其外出惹事,结果李某翻墙逃出,并将何某打伤,何某花去医药费3000元,这一损失应( )
A.完全由李父承担,因为监护责任为无过错责任 |
B.由受害人何某承担因为李父已经尽到了监护义务 |
C.主要由李父承担 |
D.主要由何某自担,李父应给与相应补偿 |
“汪氏”是M地的奶粉品牌,并被注册为注册商标。2022年,N地也成立了一家汪氏公司,销售的是母婴洗护产品,打的也是“wanth”“汪氏小狮子”标识。N地汪氏在多年推广中各种暗示与M地汪氏公司有关联。M地汪氏公司于是向人民法院起诉,将N地汪氏公司告上法庭。
(1)探究N地汪氏公司是否侵权?
(2)是否应承担侵权责任?
(3)N地汪氏公司应承担哪些侵权责任?
A.刘某受伤与小红的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小红本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
B.小红因为过失,导致瓶子掉落,无须赔偿 |
C.本起伤害属于无过错侵权责任,小红不论有无过错均应赔偿刘某损失 |
D.小红父母作为小红的监护人,不能证明小红没有过错,应该承担责任 |
A.丁某应该通过人民协商、调解、仲裁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 |
B.丁某因惊吓而受伤,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金额由肖某承担举证责任 |
C.丁某若不能证明伤害事实是由宠物狗造成的,则肖某不需要承担责任 |
D.肖某因对宠物狗管理不善导致丁某受惊吓而受伤,应承担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