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在入学1个月内尚未开展学习,甲方酌情退回30%健身费给乙方,合同终止,已缴纳的70%健身费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学员在入学超过1个月尚未开展学习,已交健身费不予退款。” |
①该会员协议未与消费者协商,违背诚信原则
②该格式条款免除经营者责任,属于霸王条款
③该协议一旦订立就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生效
④该公司存在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A.①④ | B.①③ | C.②③ | D.②④ |
①张某参与商场抽奖中奖是承诺行为,双方之间的合同成立
②商场以张某不交纳费用为由拒绝兑奖,侵犯了张某自主选择权
③商场应遵循诚信原则,不能在抽奖活动后单方面增设合同内容
④法院应判定商场继续履行合同,兑付奖项,并做出惩罚性赔偿
A.①② | B.①③ | C.②④ | D.③④ |
①鲍某和陈某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相关内容的法律效力待定
②招聘广告中“可办社保”应视为劳动关系建立的要约内容
③某物流公司对裁决不服,应在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④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必经程序,其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
A.①③ | B.①④ | C.②③ | D.②④ |
①王某取得该辆二手车的不动产所有权可以不经登记发生效力
②虽然双方订立了购买合同,但并不意味着合同生效
③只有王某与车行事先订立有效仲裁协议,双方才能通过申请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
④本案的主体是王某和车行,客体是二手车
A.①② | B.①③ | C.②③ | D.③④ |
①小海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民事权利能力
②如果事后小海行为得到其父母的追认,合同就成立
③大额充值与小海年龄、智力不相适应,合同主体不适格
④公司游戏客服的主张,符合订立有效合同需具备的条件
A.①② | B.①④ | C.②③ | D.③④ |
张伟,2023年毕业于顶尖高等院校,2023年9月前往A公司进行面试并通过。面试官要求张伟第二天前往公司开始实习,实习期两个月,许诺工资8000元,但绝口不提签订劳动合同之事。张伟觉得A公司给出的待遇还算不错,便没有理会劳动合同的事情,如期开始实习。两个月的实习之后,张伟因为无法适应工作环境,便向管理层提出结算实习公司工资后另寻出路。然而,管理层人员鉴于两个月来张伟的出色表现,想要把张伟留在公司,便以不下发实习工资逼迫其签订劳动合同。这令张伟非常头疼,但鉴于刚刚毕业生活拮据,便选择了妥协,与A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张伟与A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①3月1日A公司向B公司发出邮件是要约邀请
②4月6日B公司向A公司的回件是要约
③A公司对B公司邮件未作答复不构成违约
④4月21日C公司对A公司的回电是新要约
A.③④ | B.②③ | C.①④ | D.①② |
①张某要承担翡翠手镯为赝品的举证责任
②张某向宋某的付款凭证可以作为证据证明手镯是赝品
③宋某如果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10 日内提出上诉
④宋某有义务证明自己出售的手镯不是赝品
A.①③ | B.①④ | C.②③ | D.②④ |
9 . 材料一 原告邓某从商家李某处花费3500元购得两套茶具,李某通过某快递公司发货,快递面单上注明原告的手机号码、地址,提货方式为送货上楼。快件投递中,该物流公司因手机号码有误而未能联系上原告,也未送货上楼,径直将快件交某超市后,进行系统虚假签收,致快件丢失。被告对快件丢失、给予赔偿不持异议,但认为应当按照快递面单上的保价条款(一种格式条款)赔偿500元,邓某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被告在实际直接损失即涉案茶具价值3500元的范围和标准内承担赔偿责任。材料二 2024年3月1日,交通运输部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第五十四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的; (二)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 (三)抛扔快件、踩踏快件的。 |
(2)结合材料,运用政治与法治、法律与生活的知识,阐述该法条的实施如何保障用户享受更安心、更舒心的快递服务。
①承包地归集体所有,承包给谁王某无权干涉
②王某有权要求村民委员会给予他合理的补偿
③村民委员会无权擅自流转农户的土地经营权
④乙公司可以善意取得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A.①② | B.②③ | C.①④ | D.③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