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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论述类文本 难度:0.65 引用次数:40 题号:12625668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吾国吾民—关于诗歌

林语堂

①平心而论,诗歌对我们生活结构的渗透要比西方深得多,而不是像西方人似乎普遍认为的那样是既对这感兴趣却又无所谓的东西。所有的中国学者都是诗人,或者装出一副诗人的模样,而且一个学者的选集中有一半内容是诗歌。诗歌被视为最高的文学成就,被当作测试一个人文学技能的最为可信、最为便捷的方法。

②如果说宗教对人类心灵起着一种净化作用,使人对宇宙、对人生产生一种神秘感和美感,对自己的同类或其他生物表示体贴和怜悯,那么依著者之见,诗歌在中国已经代替了宗教的作用。宗教无非是一种灵感,一种活跃着的情绪。中国人在他们的宗教里没有发现这种灵感和活跃情绪,那此宗教对他们来说只不过是黑暗的生活之上点缀着的漂亮补丁,是与疾病和死亡联系在一起的,但他们在诗歌中发现了这种灵感和活跃情绪。

③诗歌教会了中国人一种生活观念,通过诗卷深切地渗入社会,给予他们一种悲天悯人的意识,使他们对大自然寄予无限的深情,并用一种艺术的眼光来看待人生。它时而诸浪漫主义,使人们超然于这个辛勤劳作和单调无聊的世界之上,获得一种感情的升华,时而又诉诸人们悲伤、屈从、克制等感情,通过悲愁的艺术反照来净化人们的心灵。它教会他们静听雨打芭蕉的声音,欣赏村舍炊烟缕缕升起并与依恋于山腰的晚霞融为一体的景色。它教人们对乡间小径上的朵朵雪白似的百合要亲切,要温柔,它使人们在杜鹃的啼唱中体会到思念游子之情。它教会人们用一种怜爱之心对待采茶女和采桑女,被幽禁被遗弃的恋人,那些儿子远在天涯海角服役的母亲,以及那些饱受战火创伤的黎民百姓,最重要的是,它教会了人们用泛神论的精神和自然融为一体,春则觉醒而欢悦,夏则在小憩中聆听蝉的欢鸣感受时光的有形流逝,秋则悲悼落叶,冬则为雪中寻诗。在这个意义上,应该把诗歌称作中国的宗教。我几乎认为,假如没有诗歌——生活习惯的诗和可见于文字的诗——中国人就无法幸存至今。

④不过,要是没有某些特定的原因,中国的诗歌也不会在中国人的生活中获得这么重当的地位。首先,中国人的艺术与文学天才,使他们用充满激情的具体形象进行思维,尤工于渲染气氛,非常适合于作诗。他们颇具特色的浓缩、暗示、联想、升华和专注的天才不适合于创作具有古典束缚的散文,反而可以轻而易举地创作诗歌,这种诗歌的意义在于诗人将自己的感情投射在自然景物之上,用诗人自己感情的力量,迫使自然与自己生死相依,共享人间的欢乐与悲伤。中国诗歌精巧,从不冗长,从来没有极大的伟力,但于创作完善的感伤的瑰宝,构勒神奇的情景却十分合适,它的节奏使它充满了活力,它的神韵使它通篇生辉。

⑤中国思想的大趋势,使诗歌创作成为文学艺术活动中最荣耀的事情。中国的教育着重培养通才,中国的学术研究也着重于各种知识的融会贯通。像考古学那样十分专门化的科学很少,而中国的考古学家也总是保持着人之常情,能够对家庭生活和院中梨树发生兴趣。诗歌恰恰是需要一般性的综合力才可造就的产品。

⑥此外还有一个重要缘由。诗歌基本上是饰以情感的思想,而中国人又总是用感情来思维,很少用理性去分析。无怪乎中国人把腹部看作一切知识和学问的贮藏所。这一点可见于这样一些说法:一肚子文章”“满腹经纶”“搜索枯肠等等。中国人之所以能写优秀的诗歌,是因为他们用肚肠来思考的。

(有删改)

1.分析作者认为“应该把诗歌称作中国的宗教”的理由。(用自己的语言分条概括)
2.请简要概括文章的论证思路。

相似题推荐

现代文阅读-文学类-单文本 | 适中 (0.65)
【推荐1】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阿芳
林语堂
我家里有个童仆,我们姑且叫他阿芳,因为阿芳,不是他的名字。由某兑换铺雇来时,阿芳年仅十五,最多十六岁。现在大约十八岁了,喉管已经增长,说话听来已略如小雄鸡喔喔啼的声调了。但是骨子里还是一身小孩脾气,加上他的绝顶聪明,骂既不听,逐又不忍,闹得我们一家的规矩都没有,主人的身份也不易支撑了。阿芳能为人所不能,有许多事的确非他不可,但是做起事来,又像诗人赋诗,全凭雅兴。大约一星期间,阿芳打破的杯盘,总够其余佣人打破半年的全额。然而他心地又是万分光明,你责备他,他只低头思过。而且在厨房里,他也是可以称雄称帝,不觉中几位长辈的佣人,也都屈服他的天才。也许是因为大家感觉他天分之高,远在一班佣人之上。你只消听他半夜在电话上骂误打电话的口气,便知道他生成是一副少爷的身份。
在阿芳未来的时候,修理电铃,接保险丝,悬挂镜箧,补抽水马桶的浮球,这些杂差,都是轮到我身上的。现在一切有阿芳可以代拆代行了,我可以安然读柏拉图的《共和国》,不会奉旨释卷去修理自来水马桶,或是文章做得高兴不至于有人从厨房里喊着:“喂!水管漏了。”单单这一层的使我放心,已经足以抵补我受阿芳的损失而有余了。他有特赋的天才,多能鄙事,什么家具坏了,会自出心裁,一补一塞,一拉一敲,登时可以使用起来;闲时也会在花园中同小孩讲其火烧红莲寺的故事,到底不知道是讲的小孩有趣,还是听的小孩有趣。尤其是有一件事,使我佩服。自从到我家之后,他早已看准了我的英文打字机。每晨我在床上,他总在书房里打扫两个钟头,其实正在玩弄那一部打字机。有一天,打字机凭空坏了。我花了两小时修理不好。我骂他不该玩弄这个机器。那天下午,我出去散步回来,阿芳对我说:“先生,机器修理好了。”
还有许多方面,确乎非有阿芳莫办。他能在电话上用英语、国语、上海语、安徽语、厦门语骂人。而且他哪里学来一口漂亮的英语,这只有赋予天才的上帝知道吧。只消教他一次便会。他说Waiterminit,而不像普通大学生说Wait-a-meenyoot。我劝他晚上去念英文夜校,并愿替他出三分之二的学费,但是他不肯去。
叫阿芳做事,又是另一回事了。比方叫他去买一盒洋火,一去就是两个钟头,回来带了一只新布鞋及一只送给小孩的蝗虫,但是没有洋火。一收拾卧房,就是三小时,因为至少有一小时须喂笼鸟,或者在厨房里同新老妈打诨说笑:“阿芳,你今年十八岁了,做事也得正经一点。”我的太太说。但是有什么用?还要看他摔破杯盘,把洋刀在洋炉烤焦了,秽箕放在饭台上,扫帚留在衣柜中,而本人在花园里替小孩捉蝗虫。现在我的茶碗没有一副全的了。到了他预备早餐时,厨房里又是如何一阵阵“乒——乒——乓”的声音,因为他相信做事要敏捷。早餐本来是厨子的事,但是不知如何,已变成阿芳的专利。
三星期前,我们雇了一个新来洗衣的老妈。这个老妈并不老,只二十一岁。从此厨房重地又变成嬉笑谑弄的舞台了。工作更加废弛,笑声日日增高。打扫房间已由两小时增到三小时,阿芳连我每日应刷的皮鞋都健忘了。我教训他一次,两次,三次,都没结果,最后无法,我便下严重的警告:如果明天六时半皮鞋不给我擦亮,放好在卧房前,定然把他辞退。我必须维持主子的身份。那天晚上,我召集全家佣人,重申警告,大家都有惧色,尤其是烧饭洗衣的老妈。
第二天早晨,我六时醒来,静听房外的声音。六时二十分,洗衣服的青年老妈把我皮鞋放在门前。我觉得不平。
“我是叫阿芳带来的。你为什么替他带来?”
“我正要上楼,顺便替他拿来。”那老妈恭而有礼的回答。
“是他叫你的,还是你自己作主?”
“他没叫我,我自己作主。”
我知道她在撒谎。阿芳的梦魂还在逍遥睡乡。但是这位青年老妈婉词的替阿芳辩护,倒使我不好意思。我情愿屈服。
按:此为两年前存稿,阿芳后来与新老妈有私,串通在外行窃,入狱,今年六月出狱,至此尚未见面。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阿芳和新来洗衣的老妈年纪相差不大,他们经常在厨房玩笑嬉闹,以致影响到工作,我怕他们长久下去会会把主子的教训不当一回事,所以决心整顿他们。
B.阿芳做事总是心不在焉,差错不断,让我觉得无可奈何;只有修理电铃、接保险丝、悬挂镜箧、补抽水马桶的浮球这些杂差做得让我满意,让我放心。
C.作者没有歧视家里的童仆阿芳,而是以平实的笔调,如叙家常般地展现了他的形象,在字里行间流溢着脉脉的温情,显示出深沉、委婉的写作风格。
D.作者善于运用朴素而个性化的语言来揭示人物的内心,在我和年轻老妈的对话中,青年老妈理直气壮的心态,我同情老妈的心情,都表现得恰到好处。
E.洗衣服的青年老妈在我限定的时间之前,把我的皮鞋放在门前,但我的心中还是不平,因为我惩戒阿芳的目的没有达到,他对我的警告仍然置若罔闻。
2.作品中的阿芳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3.作品是怎样叙述阿芳的故事的?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4.作品结尾一段是作者两年后写的文字,作者为什么补写这段文字?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2016-11-18更新 | 43次组卷
现代文阅读-文学类-单文本 | 适中 (0.65)
名校

【推荐2】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悼刘和珍杨德群女士

林语堂

今日是星期日,稍得闲暇,很想拿起笔来,写我这三天内心里的沉痛,但不知从何说起。因为三天以来,每日总是昏头昏脑的,表面上奔走办公,少有静默之暇,思索一下,但是暗地里已觉得是我有生以来最哀恸的一种经验;或者一部分是因为我觉得刘杨二女士之死,是在我们最痛恨之敌人手下,是代表我们死的,一部分是因为我暗中已感觉亡国之隐痛,女士为亡国遭难,自秋瑾以来,这回算是第一次,而一部分是因为自我到女师大教书及办事以来,刘女士是我最熟识而最佩服嘉许的学生之一(杨女士虽比较不深知,也记得见过几回面),合此种种理由使我觉得二女士之死不尽像单纯的本校的损失,而像是个人的损失。

三月十八日即她死的早晨八时许,我还得了刘女士的电话,以学生自治会名义请我准停课一天,因为她说恐怕开会须十一时才能开成,此后又恐怕还有游行,下午一时大家赶不回来。我知道爱国运动,女子师范大学的学生素来是最热烈参加的,并非一般思想茅塞之女界所可比;而且此回国民大会,纯为对外,绝无危险,自应照准,还告诉她以后凡有请停课事件,请从早接洽,以便通知教员,不知道这就是同她说话的末一次了。到下午二时我因要开会到校,一闻耗即刻同许季茀[即许寿裳(18831948),浙江绍兴人,教育家]先生到国务院。而进门开棺头一个已是刘女士之尸身,计前后相距不过三数小时。闭目一想,声影犹存,早晨她热心国事的神情犹可涌现吾想象间,但是她已经弃我们而长逝了。

刘女士是全校同学钦爱的领袖,因为她的为人之和顺,及对于校事之热心,是全校同学异口同声所称赞的。功课上面,是很用功,是很想自求进益的一个人,看见她的笔记的人大都可以赞同,而且关于公益事宜尤其是克己耐苦,能干有为,足称为中国新女子而无愧。我本知她是很有希望的一个人才,但是还不十分知道底细,到许季茀先生对我详述,才知道她是十分精干办事灵敏的女子。上回女师大被章、刘摧残,之所以能坚持抵抗,百折不馁而有今日者,实一大部分是刘女士之功,可称为全学校革命之领袖。处我们现今昏天黑地,国亡无日,政治社会思想都须根本改造的时期,这种热心有为、能为女权运动领袖的才干,是何等的稀少,何等的宝贵!

记得有一天很冰冷的晚上,到十时,刘女士才独自一人提了一个极大的皮箱来我家里。这是两个月前女师大演剧的第二天,是为还借用的衣服来的。因为到各家去分还,所以跑到这里来已经时候很晚而十分疲倦了,但是她还是说不累,仍旧满面笑容的谈到前夜演剧的情况,个人的劬劳,好像全不在心上。我方明白女师大之所以能有奋斗到底的成绩,是因为有这种人才。

在我的书桌上,有一本刘女士的英文作文簿,是她死的前一日交来的,一直到现在总是不忍翻开看。今天毅然打开看,最后一篇的题目是Social Life in the College”,后记Mar161926,就是她死前两天做的。刘女士总是懊恼自己的英文程度太差,以前旷课太多,其实一看她的英文倒是很流畅通顺的。这一篇文中有很多可以引起我们感叹之语,很可以使我们知道她求学的心切,及上回因受摧残而旷学是如何逼不得已之事。里头有一段说(尽依原文,未改只字):[篇幅所限,以下三段英文原文删去,只保留本文作者的汉语译文——编者注]

人常说,学生时期为最快乐之日,但是我不敢赞同。我相信世上永无快乐之日,而学生时期,亦多纷扰。

譬如吾校,北京女子师范大学,自从我进校以来即永未见宁日。我不敢回忆我在校过去的生活。

现吾校已比较安静,我正预备静心求学。但是又风闻新教育总长马君武氏又正在阴图扰乱教育界。若今日之安宁,我们又不能享受了。啊,这是何等可怕!

从这一篇中就可知道刘女士求学的热心及她受章士钊摧残的困苦感觉。同时也可以看见她对于政治的识见,远在一般丧家狗之文妖与名流之上。本学期创办英文自修室,她就很高兴的来预备努力研究,屡次来问我如何可以进步英文。我所说应买的书如 Oxford Pocket Dictionary,她都很快就买来,果真如她所预料,自章士钊、马君武再讲整顿学风,若今日之安宁,我们又不能享受了。啊,这是何等可怕

杨女士我虽然不深知,不能够详细表述,总也是女师大革命先烈之一。我希望有女师大同学能把她的生活较详细的叙述出来。

刘杨二女士之死,同她们一生一样,是死于与亡国官僚瘟国大夫奋斗之下,为全国女革命之先烈。所以她们的死,于我们虽然不甘心,总是死得光荣,因此觉得她们虽然死得可惜,却也死得可爱。我们于伤心泪下之余,应以此自慰,并继续她们的工作。总不应在这亡国时期过一种糊涂生活。

一九二六,三,二十一日。

(二女士被难后之第三日)

(选自《林语堂文集》,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在林语堂看来,遇难的刘杨等人是秋瑾以来为亡国遭难的女性第一人,这是作者悲恸的根本原因。
B.在林语堂看来,纯为对外的国民绝对不会有什么危险,这也是他批准刘杨等人请求停课的原因。
C.刘和珍学习上用功,并且能对校事热心关注,性格上又为人和顺,得到不少老师与同学的表扬和称赞。
D.作者对杨德群为人处世的事情了解得较少,没法详细描写,但期待女师大有人能对她的事迹进行写作。
2.下列对文本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作者开头用衬托的手法,先写出自己内心的悲痛,再指明原因,以颂扬刘和珍等人的精神伟大。
B.该文中多用短句,其效果与鲁迅的《记念刘和珍君》中的短句基本相似,便于抒发悲哀之情。
C.该文以回忆的方式叙述刘和珍的相关事迹,刻画出一个学习上进、热心国事、坚持抗争的刘和珍形象。
D.作者借助对刘和珍等人的纪念,以点带面地为革命青年指出了未来斗争的方向,不可无谓牺牲。
3.请结合文本分析这篇散文的叙事特点。
4.本文与《记念刘和珍君》是同一时期、针对同一事件的两篇纪念性散文,作者在文中流露出的思想情感与《记念刘和珍君》有哪些异同?
2024-07-05更新 | 57次组卷
现代文阅读-文学类-单文本 | 适中 (0.65)
【推荐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秋天的况味

林语堂

秋天的黄昏,一人独坐在沙发上抽烟,看烟头白灰之下露出红光,微微透露出暖气,心头的情绪便跟着那蓝烟缭绕而上,一样的轻松,一样的自由。不转眼,缭烟变成缕缕的细丝,慢慢不见了,而那霎时,心上的情绪也跟着消沉于大千世界,所以也不讲那时的情绪,而只讲那时的情绪的况味。待要再划一根洋火,再点起那已点过三四次的雪茄,却因白灰已积得太多而点不着,乃轻轻一弹,烟灰静悄悄的落在铜垆上,其静寂如同我此时用毛笔写在纸上一样,一点的声息也没有。于是再点起来,一口一口的吞云吐雾,香气扑鼻,宛如偎红倚翠温香在抱的情调。于是想到烟,想到这烟一股温煦的热气,想到室中缭绕暗淡的烟霞,想到秋天的意味。

这时才忆起,向来诗文上秋的含义,并不是这样的,使人联想的是肃杀、是凄凉、是秋扇、是红叶、是荒林、是萋草。然而秋确有另一意味,没有春天的阳气勃勃,也没有夏天的炎烈迫人,也不像冬天之全入于枯槁凋零。我所爱的是秋林古气磅礴气象。有人以老气横秋骂人,可见是不懂得秋林古色之滋味。在四时中,我于秋是有偏爱的,所以不妨说说。

秋是代表成熟,对于春天之明媚娇艳,夏日的茂密浓深,都是过来人,不足为奇了。所以其色淡,叶多黄,有古色苍茏之概,不单以葱翠争荣了。这是我所谓秋天的意味。大概我所爱的不是晚秋,是初秋,那时暄气初消,月正圆,蟹正肥,桂花皎洁,也未陷入凛烈萧瑟气态,这是最值得赏乐的,那时的温和,如我烟上的红灰,只是一股熏热的温香罢了。或如文人已摆脱下笔惊人的格调,而渐趋纯熟练达,宏毅坚实,其文读来有深长意味。这就是庄子所谓“正得秋而万宝成”结实的意义。在人生上最享乐的就是这一类的事。比如酒以醇以老为佳。烟也有和烈之辨。雪茄之佳者,远胜于香烟,因其味较和。倘是烧得得法,慢慢的吸完一支,看那红光炙发,有无穷的意味。鸦片吾不知,然看见人在烟灯上烧,听那微微哔剥的声音,也觉得有一种诗意。

大概凡是古老、纯熟、熏黄、熟练的事物,都使我得到同样的愉快。如一只熏黑的陶锅在烘炉上用慢火炖猪肉时所发出的锅中徐吟的声调,使我感到同看人烧大烟一样的兴味。或如一本用过二十年而尚未破烂的字典,或是一张用了半世的书桌,或如看见街上一熏黑了老气横秋的招牌,或是看见书法大家苍劲雄浑的笔迹,都令人有相同的快乐。

人生世上如岁月之有四时,必须要经过这纯熟时期,如女人发育健全遭遇安顺的,亦必有一时徐娘半老的风韵,为二八佳人所不及者。使我最佩服的是邓肯的佳句:“世人只会吟咏春天与恋爱,真无道理。须知秋天的景色,更华丽,更恢奇,而秋天的快乐有万倍的雄壮、惊奇、都丽。我真可怜那些妇女识见偏狭,使她们错过爱之秋天的宏大的赠赐。”若邓肯者,可谓识趣之人。

1.下列对散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此文开端写秋却从毫不相关的“抽烟”起笔,体现了林氏闲谈体散文“随兴而起”的特点,足见其悠游的心境,以“烟” 之暖牵引出秋之况味。
B.作者的情绪随着烟气的升腾而轻松自在,随着烟气的消失而消沉,人幻化为烟气,出离现实生活,进入另一审美的精神世界,谓之“出神”。
C.这篇文章的笔调是闲适的,由平淡而逐渐纯厚,从沉静而闲适的遐想中过渡到秋天的意味,从静态的宁静中感到一种浑厚奔涌的秋天的气质。
D.同是写秋,《故都的秋》善于借助典型物象来表现秋之意味,而《秋天的况味》不是借助典型物象,而是借助联想和比喻来表达对秋的感悟。
2.概括作者笔下秋天独特的味道,并做简要分析。
3.有人认为本文重在写秋景,有人认为本文重在写人生。你赞同哪种看法?请结合文章内容说明你的理由。
2021-09-06更新 | 207次组卷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