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2018 年 11 月,北京、上海、天津、重庆 4 个直辖市和广州、深圳、西安、大连、成都、厦门、沈阳 7 个城市共 11 个试点城市开展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简称“4+7”试点)。招采工作真正做到了带量采购、招采合一,患者真正用上了降价后的药品。2019 年,“4+7”试点扩大范围到全国。9 月 24 日,“4+7”试点扩围的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上海开展联合招采并产生拟中选结果,拟中选药品价格平均下降 59%。“4+7”试点扩围的积极效应,下列推断合理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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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挤掉市场推广、销售费用等“水分”→企业研发成本降低→药品价格下降
②增加中选药品销量→企业生产规模扩大,生产成本降低→药品价格下降
③引导企业有序竞争→促进药品行业转型升级→提升医药产业整体竞争力
④降低虚高药价→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确保医保资金使用效率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