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 1901年7月,张之洞、刘坤一等商议的会奏变法折稿《江楚会奏变法三折》上奏朝廷。第二折关于政治改革,大致包含以下内容:
(一)就用人而言,要不计“资格”,重用有真才实学的“英俊”之才。主张变通吏部的选官制度。州县地方官的补选,应先分发到省试用,以便根据其实际才能补缺,而不再依据资历。
(二)将胥吏“一律裁汰,改用委员”,以“永除要官朘民之弊”;用警察取代差役,“则差役之害可以永远革除”。主张“重禄以养其廉”,即用高薪养廉的办法,防止官吏贪污腐化,以维持政治的正常运作。
(三)参照西方的司法制度,提出九条改革措施,前四条关于诉讼程序问题,主张在办案中严禁勒索讼费。后五条关于罪犯管理问题,主张改造监狱,改善罪犯的生活环境。
(四)绿营之无用,在晚清已为有识之士之共识,裁汰势所必然。具体办法是,每年裁1/20,用20年裁完;并用裁汰绿营省出之饷,养缉勇,设警察,以维持地方治安。
——摘编自张海鹏主编《中国近代通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会奏变法折稿关于政治改革的目的及其措施。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评价会奏变法折稿的政治改革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