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儿童:成长、保护与发展
材料 大约在17、18世纪,新的儿童观念逐渐形成。卢梭认为:“在自然的秩序中,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儿童时代有属于它自己的独特观察、思维、感知方式。”
18世纪末,童工约占西方工人总数的1/10,平均每天工作13—14小时。1821年,法国爆发了反对雇佣童工的抗议。19世纪,英法等国先后颁布一系列法律,限定童工的最低工作年龄及工作时间,并规定儿童要接受教育。1884年,伦敦防止虐待儿童协会成立。在此前后,英法等国先后制定法律,保护儿童免受肉体及精神侵害;剥夺虐待儿童的家长的监护权。
1904年,法国设立儿童福利部。1908年,英国设立儿童法庭。1924年,第一份《儿童权利宣言》提出儿童应受特殊保护。1946年,联合国设立儿童基金组织。1989年《国际儿童公约》确认每个儿童均有生存权、受保护权、发展权和参与权。现已有196个国家签署该公约。
阅读材料,概括18—19世纪儿童保护方面取得的成就,并结合所学分析其背景;概括20世纪以来儿童保护的新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