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第五表 凡以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或对其家属指定监护人的,具有法律上的 效力。
第七表 树枝越界的,应修剪至离地十五尺,使树荫不至影响邻地;如树木固风吹倾斜于邻地,邻地所有人亦可诉诸处理;橡树的果实落于邻地时,得入邻地拾取之。
第九表 不得为任何个人的利益,制定特别的法律。
——《十二铜表法》
材料二: 1953年12月27日,毛泽东带领宪法起草小组着手宪法起草工作。宪法在起草中,总结了新中国建立以来的宪政建设经验,确定了人民民主原则,还遵循了社会主义原则, 以适应新的社会形势。1954年9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部宪法所确立的政治制度奠定了我国政治生活的基本面貌。
——摘编自豆星星《修宪制度研究》
(1)根据材料一,概括罗马法的基本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罗马法对后世的影响。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五四宪法》所依据的“新中国建立以来的宪政建设经验”和“新的社会形势”各指什么?该宪法的历史意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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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1】阅读下列材料,结合所学知识回答问题。
材料一 法律保护除奴隶以外的自由民的权利,自由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享有国家全面保护的公权和私权。
——“万民法”
材料二 皇帝的命令就是最高的法律。
——2世纪时罗马皇帝哈德良讲话
材料三 第3、第8表债权人可将无力偿还的债务人,交付法庭判决,直到将其戴上足枷、手铐,甚至杀死或卖之为奴。
——《十二铜表法》
材料四 奴隶和隶农必须无条件地服从主人,服从“命运”的安排,对逃亡的奴隶和隶农必须严加惩治。”
——《民法大全》
材料五 “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方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过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议会之选举应是自由的。”
材料六 宪法第15条:“由皇帝任命帝国宰相”;第18条:(皇帝)“有创制法律之权”;第12条:“皇帝有权召集、召开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以及使议会延期或结束。”
请回答:
(1)材料二、四与材料一的观点有何矛盾之处?
(2)材料三中关于债务的规定体现了怎样的财产原则?
(3)材料四的规定保护哪一阶级的利益?维护什么制度?
(4)五、六两段材料各出自什么政治文献?
(5)五、六两段材料反映的政治体制有何异同?原因是什么?
材料一我们的(政府形式)之所以称为民主制,是因为权力不掌握在少数人手里,而是由全体人民掌握。
——摘自伯利克里“在阵亡将士葬礼上的演说”
材料二如果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则债权人有权拘禁债务人,甚至可以给债务人戴上脚镣。在拘禁债务人60天后,双方未达成和解,则债权人可以连续3次把债务人牵至广场集市出卖。如果第三次没有卖掉债务人的,或者没有人为债务人代为清偿和提供保证的,那么债权人就可以把债务人卖到外国甚至是杀死债务人。如果债权人是多数的,就由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肢体进行分配。
材料三查士丁尼皇帝以集罗马法律之大成而著称于世,他所编纂的法典在他在位期间得到了实施。《查士丁尼法典》保留了罗马在法学上天才性的创造成果,后来成为欧洲许多国家制定法律的蓝本。也许没有哪一部法典对世界有这么持久的影响。
——【美】迈克尔·H·哈特《历史上最有影响的100人》
请回答:
(1)为了保证“全体人民”掌权,雅典主要设立了哪些政治权力机构?
(2)据材料一,判断它可能出自哪部法律?这部法律的颁布起到了什么作用?
(3)结合所学知识,说明迈克尔·H·哈特为什么把查士丁尼列为历史上最有影响的100人之一?
材料一 罗马《十二铜表法》规定:“树枝越界的,应修剪至离地十五尺,使树阴不至影响邻地;如树木因风吹倾斜于邻地,邻地所有人亦可诉诸处理”;“在夜间窃取耕地的庄稼或放牧的,如为适婚人,则处死以祭谷神;如为未适婚人,则由长官酌情鞭打,并处以赔偿双倍于损害的罚金。”
对债权的规定和解释是罗马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制定了解决各类债务纠纷时适应的条款,而且特别明晰地规定了契约的各种形式,以及契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材料二 “在罗马人那里,私有制和私法的发展没有在工业和贸易方面引起进一步的后果,因为他们的生产方式没有改变。”但当资本主义经济在封建社会内部逐渐发展起来时,“详细拟定的罗马法便立即得到恢复并重新取得威信”。……即使在英国,为了私法(特别是其中关于动产的那一部分)的进一步发展,也不得不参照罗马法的诸原则。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1)根据材料一,概括《十二铜表法》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在罗马的历史上《十二铜表法》有什么地位?
(2)综合材料及所学知识,简要分析罗马法的历史作用及其影响。
材料一
豆选(版画)李焕民
图片说明:中国共产党在建设陕甘宁边区以及各个根据地的时候,采用了一种“三三制”的政权模式—也就是说,在政府干部当中,共产党员、非党“左”派进步人士和中间派,各占三分之一,基层政权由老百姓直接选举产生、在有关当时的一些电影资料中,人们常常能看到这样的画面:一群敦厚、朴实的农民举行“豆选”、几位乡干部背后的条桌上都放着个粗瓷海碗,全村成年村民每人都攥着一颗黄豆、他们有点腼腆,又有点陌生地依次走过乡干部的背后,如果同意谁当村长、乡长,就把豆子放在谁身背后的碗里、最后,由得豆最多的人当选、“金豆豆,银豆豆,豆豆不能随便投,选好人,办好事,投在好人碗里头、”这句上世纪40年代流传于延安地区的民谣,生动再现了陕甘宁边区在艰苦环境下运用“豆选法”进行选举的场景。
——王乐《党史文物的风云岁月:延河岸边的“豆选法”
材料二 新中国成立初期,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主要内容有两项:一是各项民主政治制度的建设,二是对公民进行社会主义民主的相关教育和公民的民主实践、其中各项民主政治制度的建设主要指国体、政体、政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党内民主制度等的确立。
——张荆红《建国初我国民主政治建设评析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抗日根据地选举的原则、特点和意义。
(2)依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指出新中国成立初期“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主要成就及其本质。
材料三 1954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自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基本政治制度确立起来。经过二十多年的实践探索,邓小平同志指出:“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八十年代初,政治体制改革也本着“发扬民主,加强法制”的精神迈出新的步伐。
——摘自全冲及《二十世纪中国史纲》
(3)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在哪一次会议上通过的?该宪法体现了哪两大原则?列举改革开放后体现“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两件大事。
材料一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共同纲领》相比较,五四宪法实现了由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制度向社会主义类型的国家制度的新的飞跃。1949年10月至1954年9月,我国中央一级制定的法律法规只有48件,而1954年9月下半月至1957年则达430多件。
——摘编自《对新中国成立初期法制建设研究述评》等
材料二 改革开放30年来,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中国的法治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1999年,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宪法。2004年,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载入宪法。包括公民的生存权、发展权及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基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和宗教信仰自由,在立法、执法、司法等各个环节得到了更加充分的保障。在现行宪法基础上,制定并完善了一大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法律体系日趋完备,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同时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坚持宪法和法律至上,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
——摘自2008年《中国的法治建设》白皮书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20世纪50年代中期新中国法制建设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概括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中国法制建设的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