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规定:帝国是一个“永久性联邦”,各邦保有一些民政自治权,而军事、外交、海关、货币、民法、刑法等权力均归中央政府。这一规定的直接目的是
A.巩固德意志的统一 | B.确立资本主义政体 |
C.发展资本主义经济 | D.争夺欧洲大陆霸权 |
更新时间:2020-12-03 20:4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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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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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福利社会在19世纪末已经成熟 | B.德国现代化以政府为主导力量 |
C.社会主义运动通过合法道路进行 | D.德国民主化程度日益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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