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明前期由于皇帝都比较勤勉政事,内阁还只是作为一个“垂询”机构,同时为了避免内阁专权,成祖时期规定阁臣不得设立官署,不得专制诸司。阁臣的品位很低甚至不如个外省的知府。更不用说节制六部的尚书了。但是到了明仁宗朝的时候就发生了变化,内阁的职权和地位得到快速发展,其位高权重丝毫不亚于隋唐时期的宰相,《明史》载:“仁宗而后,诸大学士历晋尚书、(太)保、(太)傅,品位尊崇,地居近密,而纶言批答,裁决机宜,悉由票拟。”
——摘编自徐德亮《浅析明朝的内阁制度及其作用》
材料二 尽管军机处在1732年正式成立,并且从未中断(除了乾隆元年【1736年】中断1年),但它自始至终都是“三无”机构一一无编制、无定员、无预算……这种“三无”临时机构便于最高领导人绕开固有的行政流程,实现其在人事组织上的各种意图。在需要的时候,既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现有官僚体系的冲击,也可以最大限度地施加对现有官僚体系的打击。
——摘编自雪珥《军机处:破解集权命题》
(1)根据材料一,指出明代阁臣地位的变化,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导致变化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概括军机处的特点。
(3)综合上述材料,指出明清时期皇权的发展趋势,并分析此趋势产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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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1】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两汉时期,皇帝对丞相待之以礼。丞相谒见皇帝时,皇帝起立,赐丞相座。丞相病了,皇帝还要亲自去探视。隋唐时期的宰相大臣上朝奏事也有座位。但到宋朝,宰相只能站着同皇帝议事。据说是宋太祖改变这一做法的,有一天,宰相范质等人向宋太祖奏事,开始时,大臣们还坐着,宋太祖称自己眼睛昏花看不清,让大臣们近前指给他看。等范质等人回到原处,座位已被撤掉。此后宰相大臣就只好站在皇帝面前议事了。明代自朱元璋起,明文规定“大朝议”须“众官皆跪”。清朝的官僚上朝,跪地时间特别长,以至于大臣们都备有特别的护膝。
材料二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法院以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之法官组织之。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材料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古代中国在加强君主专制中央集权方面,包含着众多的矛盾和问题。请根据材料和所学知识归纳其中的主要矛盾。材料一反映了怎样的历史发展趋势?
(2)根据材料二及所学知识,概括《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体现了哪些原则?在近代法制建设中有何意义?
(3)根据材料三和所学知识,指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什么?该宪法体现了什么原则?
(4)综合以上材料,谈谈你的认识?
材料一 帝(仁宗)闻山东及淮、徐民乏食,有司(有关部门)徵(征)夏税方急,乃御令西。角门大学士杨士奇草诏,免山东及淮、徐今年夏税及秋粮之半。士奇言:“上恩至矣,但须户、工二部预闻。”帝曰:“救民之穷当如救焚拯溺,不可迟疑。”
——《明史》卷八
材料二 内阁之职,同于古相者,以其主票拟也(票拟即内阁代皇帝批答臣僚章奏,先将拟定之辞书写于票签,附本进呈皇帝裁决)。
——《明会要》卷二十九
材料三 在建制上,丞相历来均有定员,而明代阁臣却始终没有定员,其人数可多可少;丞相或宰相均为历代王朝法定的最高行政长官,中央六部为其法定的下属。而内阁始终不是法定的最高一级行政机构,内阁首辅也不是法定的最高行政长官,六部不是其法定下属;历代丞相、宰相均拥有法定的权力,“综理政务,统率百僚”,对皇帝也有制衡的权力,而明代阁臣,包括首辅在内,只备顾问,而票拟所提意见能否实行,还取决于皇帝批红。
——整理自关文发、颜广文《明代政治制度研究》
问题:
(1)依据材料一及所学知识,指出明仁宗为何让大学士杨士奇超越户部、工部之权直接草拟诏书。
(2)依据材料二,说明内阁之职同于古相的理由有哪些。请简要概括材料三中内阁与丞相的不同之处。
(3)有人认为明代内阁与近代英国的责任内阁有着本质的区别?请根据材料和所学知识说明理由。
材料一 朱元璋废相后,不久便开始设置殿阁大学士,到明成祖时,正式形成内阁。内阁最大的权力即为“票拟”,《明会要·职官志》曰:“内阁之职同于古之相者,以其主票拟也。”也正是在这一点上,清代学者赵翼认为明内阁首辅“无宰相之名,而有宰相之实”。然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摘编自李建国《略论中国古代中枢机构的演变》
材料二 1912年3月11日,南京参议院正式公布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这个约法规定政治的组织形式为内阁制。就此,宋教仁曾说:“吾人则主张内阁制以期造成议会政治者也。盖内阁不善而可以更迭之,总统不善则无术更易之,如必欲更易之,必致摇动国本。此吾人所以不取总统制而取内阁制也。”
——摘编自陈旭麓著《近代中国社会的新陈代谢》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作者对清代学者赵翼观点持否定态度的理由。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南京临时政府设立内阁的目的。
(3)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明朝内阁与南京临时政府设立的内阁的不同效果。
【推荐1】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美国不仅是一个共和国,而且是一个联邦。但是在美国,国家权威在某些方面甚至比当时欧洲一些君主专制大国还要集权。我这里只举两个例子。
法国共有十三个最高法院,它们绝大部分有权解释法律,而且不准上诉。另外,一些称为“国中国”的省份,在负责代表国家的最高当局制定税法时,有权拒绝同最高当局合作。
而在美国,正像只有一个立法机构可以立法一样,只有一个法院可以解释法律。因此,在这两个主要点上,美国比旧法兰西王国还要集权……
——1835年[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卷)
材料二 (1791年乾隆谕旨)国初(建立)以来,设立(世袭的清朝贵族)议政王大臣,彼时因有议政处,是以特派(议政)王大臣承充办理(军国大事)。自雍正年间设立军机处之后,皆系军机大臣每日(应皇帝)召对,承旨遵办,而满洲(内阁)大学士(各部)尚书,向(来)例俱兼议政(王大臣)虚衔,(非军机大臣则)无应办之事,殊属有名无实。朕向来办事,祗崇实政,所有议政空衔,著不必兼充,嗣后该部亦毋庸奏请。
——《清高宗实录》卷一三八九
(1) 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与旧法兰西王国相比,美国政治制度所具有的特点。
(2) 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1791年乾隆谕旨所体现的清朝前期中枢机构的演变过程及特点。
(3) 概括指出当时(1791年)中美政治制度的不同之处,并分析出现这种不同的经济根源。
材料一:军机处起草的谕旨,公开的先下达内阁,以次及于部院,层层下达,叫做“明发”;机密 的不经内阁,由军机处封缄严密,由驿传递,直达督抚,叫做“廷寄”。地方督抚重要的奏折,也不经 内阁,径送军机处,直达皇帝。自雍正以后,“威命所寄,不于内阁而于军机处”,从而使公文转运、 行文关系发生了变化。
——摘编自李晋《清朝中央高度集权制的形成与“廷寄”文书制度的建立》
材料二: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 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院、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 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 ……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五分之四以上之出席,出席员四分之三以上之可决弹劾之。
——摘编自翦伯赞、郑天挺主编《中国通史参考资料近代部分》(修订本)
材料三::历时10天的盛会,完成了创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伟大历史使命。通过政治协商会议 制定社会各方面都能接受和遵守的共同纲领,是创建新中国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共同纲领》以根 本大法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进行革命斗争的成果,确立了中国的国家性质和政 权形式,为新中国的法制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成为我国法制建设开端的标志。
——摘编自李正华、张金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史(1949-2012)》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廷寄”制度的作用。
(2)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材料二体现的进步意义。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共同纲领》的地位及其对新中国法制建设的意义。
【推荐3】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唐制,每事先经由中书省,中书做定将上,得旨,再下中书。中书付门下。或有未当,则门下缴驳,又还中书,又将上,得者再下中书,中书又下门下。若事可行,门下即下尚书省。尚书省但主书“奉行”而已。
——朱熹《朱子语类》
材料二:本朝鉴五代藩镇之弊,逐尽夺藩镇之权,兵也收了,财也收了,赏罚行政一切收了,州郡逐日就困弱。……靖康之役,虏骑所过,莫不溃败。
——朱熹《朱子语类》
材料三:元朝大政委于中书省,今冀、晋、鲁、内蒙及河南的黄河以北地区称“腹里”,由中书省辖。中书省也称都省,为全国行政中枢。总领各行省,又兼辖腹里。地方设行中书省,简称“行省”。元制,凡有重大军政,则谴中书省官员前往督之,其班底仿中书省建制,故称“行中书省”。《元史·地理志》中载:“自封建变为郡县,有天下者,汉、隋、唐、宋为盛,然幅员之广,咸不逮元。”
材料四:雍正年间,用兵西北……始设军需房于隆宗门内,选内阁中书谨密者入直缮写。后名军机处。地近宫廷,便于宣诏。为军机大臣者,皆亲臣、重臣,于是承旨、出政皆在于此矣。
——赵翼《詹曝杂记》
(1)材料二中北宋“尽夺藩镇之权”中“兵也收了,财也收了”的具体措施指哪些?材料二作者对此看法如何?
(2)材料三中元朝设置的中书省与材料一中唐朝的中书省有何不同?元朝为什么实行行省制度?
(3)材料四中军机处的主要职能和作用是什么?军机处的设置反映了什么时代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