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高中历史综合库 > 政治史(旧) > 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 > 从汉至元政治制度的演变 > 监察与谏议
题型:材料分析题 难度:0.65 引用次数:34 题号:13212042
对公权力运行进行监察的行政监督机制,是人类政治文明的成果之一。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在中国古代,监察制度是一种特殊政治制度。监察的对象是整个官僚体系,即政府内部官僚或行政主体。完整的监察权包括“纠察”和“言谏”两部分,既要厉行对群臣的监察,维护中央的权威,又要重视谏言机制,以广耳目。监察官位卑而权重,以下察上,以卑督尊,是中国古代监察的通行做法。历朝历代都非常重视监察官的选任,注重品德和能力,尤重实践经历。监察系统直接受命于皇帝,垂直管理,并保持监察官的独立性。

——摘编自何海锋《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启示与悖论》

材料二   历朝历代,虽然监察立法越来越多,监察程序也日益严密,但是权情况下,监察制度往往成为具文,丧失了监察作为官僚政治自我调节的作用,最终往往导致政权灭亡。一方面是越来越重的治权之权,一方面却是周而复始的权力力失控却依然存在,尤其是在统治集团昏庸无道的失控,这不能说不是一个悖论。而这一悖论却深深根植于监察制度赖以生存的权力结构中。

——摘编自何海锋《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启示与悖论》


(1)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主要特点。
(2)据材料二,请说明“悖论”指的是什么,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这一“悖论”出现的原因。
【知识点】 监察与谏议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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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1】材料一 唐朝建立了一套有效的谏官系统,谏官以皇帝为监察对象,把皇帝当作国家最高官吏,对传统的以法治官,不失为一项重大突破。谏官,职能为对君主言行等违失进行直言直谏,劝使其改正错误。……谏官系统作为皇帝的监察镜,及时纠正不少决策错误,避免祸国殃民之政。虽受到皇帝和谏官自身政风的局限制约,但其监察功能是无容置疑的。

——摘编自李孔怀《中国古代行政制度史》

材料二   明清时,对官员的监察制度达到了顶峰。明改御史台为都察院,又罢谏院,设六科给事中,独立于六部。科道并立,地方设十三道巡按御史,同时设督抚,各省的提刑按察司也有监察权,形成地方三重监察,网络可谓严密。清朝,科道合一,地方依明制。同时,制定了我国古代最完整的监察法典《钦定台规》。至此,中国古代监察制度达到了顶峰。

——杨鸿年、欧阳鑫《中国政制史》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二,分别概括唐朝和明清监察制度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明清监察制度发展到顶峰的原因。
2019-12-11更新 | 46次组卷
材料分析题 | 适中 (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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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是反腐倡廉、预防犯罪的有效手段。

材料一: 诸葛亮和白居易自愿向世人公开自己的财产状况,但在封建社会为何无从推广,阻力究竟来自哪里?……孝文帝“反腐”主要依靠由中央直接派出“使者”进行纠察,唐、宋都相继沿袭,但“财产与收入不符”如何惩处,则带有很大的个人好恶和随意成分

   ——夏炎《古代官员的财产公开方式》

材料二: 英国是最早对官员财产公示进行立法的国家,1883年,议会通过《净化选举,防止腐败法》。……1978年,美国政府颁布了《政府官员行为道德法》,1989年,又修订为《道德改革法》。它规定:总统、副总统、国会议员、联邦法官以及行政、立法和司法三大机构的工作人员,必须如实填写财产,由新成立的道德署收存,总审计长负责审查。若存在灰色收入,就会被治罪。财产报告向全社会公开,任何人都可以查阅。      

——刘植荣《外国公务员如何公示财产》

材料三: 1948年8月,国民党高层会议在庐山召开,蒋经国提出“公示高官国外财产”的建议,蒋介石不敢同意。  

——苏州生《评蒋介石父子“官员财产公示”之争》


请回答:
(1)你认为中国封建社会财产公示制度无从推广的主要阻力有哪些?据材料一指出封建统治者反腐采用的是什么制度?
(2)指出英国能率先对官员财产公示进行立法的政治前提。据材料二和所学知识,概括美国财产公示制度能成功推行的原因。
(3)结合时代背景,指出蒋经国提出官员财产公示的目的。蒋介石不敢同意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2017-10-01更新 | 76次组卷
材料分析题 | 适中 (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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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3】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康熙认为“大臣廉则督抚有所畏惮,督抚清正则属下官吏操守自洁”“廉洁者奖一以劝众,贪婪者惩戒一以儆百”“天下物力有限,当为天下惜之”。他要求九卿“尔等俱为大臣,天下督抚之贤否应于平时留心细访,以备顾问,谁贪谁廉即行公举”。

——摘编自《论清朝康熙帝的廉政观》

(1)依据材料一,概括康熙的廉政观,并指出他的本质意图。

材料二 地方官征收钱税时,会以耗损为由,多收钱银,称为火耗。火耗往往成为法外之税,又无监管,腐败丛生。清雍正二年,在全国推行火耗归公制度,规定统一的征收标准(一般10%—15%),作为法定的正税,直接征收到中央。征收的“火耗”银大致有三种去向,一是作为各级官员的养廉银,二是弥补中央至地方的财政亏空;应付各项支出后仍有余钱,即可做第三种用途

——各地政府的公用银。

(2)依据材料二,归纳雍正帝推行火耗归公的主要原因及其历史作用。

材料三 清朝对监察制度非常重视。在中央设立都察院,该制上袭明朝,依清朝的具体情况略有损益。在地方设总督和巡抚,除掌一省或数省军政大权外,还有监察之职。其他挂总督、巡抚衔者,循例均兼有都察院右都御使衔或右副都御使衔,对所属地方官不仅有节制权,同时亦有监察之权。

——摘编自《论乾隆时代的廉政建设》

(3)依据材料三,概括清朝监察制度的主要特点。

(4)综上所述,谈谈对我们今天的廉政建设有何启示?

2018-03-29更新 | 189次组卷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